****关于公开遴选2025-2026年度猪肉承储企业的公告
各相关企业:
根据《鄂尔****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市猪肉储备相应方案〉的通知》(鄂发改价费发〔2023〕6号)和《**自治区区级储备肉项目管理办法》(内商运字)〔2022〕791号)文件精神,公开遴选**2025-2026年政府储备猪肉承储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
(一)承储单位及数量:在全旗从事肉类相关经营活动的企业中遴选1****政府储备猪肉工作。
(二)承储数量及要求:****政府猪肉储备分配意见,我旗本期储备冷冻猪肉10吨,储备冷冻猪肉要按时轮库,冻猪肉全部检验合格,入储验收后开始计算,为期一年。每年需完成3次以上轮库,每轮储存不超过4个月,在轮库期间,储存数量不得低于储备计划的70%(30%用于轮库),若承储期间发现未按照要求储备的,取消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再次参与遴选。
(三)补贴方式:根据《**自治区区级储备肉项目管理办法》(内商运字〔2022〕791号)并结合我旗实际,采用“保障储备、核定补贴、包干使用、自负盈亏”的办法,对承储企业给予财政补贴。每吨每轮补贴1500元,共补贴3轮,全年补贴4.5万元,按年度将补贴资金拨付到承储企业,若承储期间发现未按照要求储备的,取消补贴。
二、申报条件
(一)冻猪肉储备承储单位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健全的内控管理制度,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安全生产或食品安全事故,****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单位财务状况优良,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本旗区限额以上企业为优先;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源、具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的全资或控股储存冷库,具有组织管理冷库的能力和一定的储备肉生产、加工、分销能力,自愿并能够承担储备肉任务和安全责任。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存储冷库应符合条件
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储存冷冻猪肉低温冷库储备容量在50吨以上,在签订合同后10天内能完成相应数量的冻猪肉入储工作,冷库人员、设施设备、肉品等卫生、安全、储存管理应符合《国家储备冻肉储存冷库自治条件》相关要求。
三、申报材料
1.猪肉储备申请表;
2.承储****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法人身份证,证明符合申请条件的相关资质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 ;
3.保证申请材料真实性、准确性且单位具备承办能力的承诺书及相关材料。
四、遴选程序
1.****发布遴选公告,2025年10月30日前接受申请单位材料。申请承办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送达****商务股。
2.****根据申报单位的资质、履约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确定承办单位。
3.确定承办单位后,在****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
4.公示无异议的,由****与承储企业签订储备合同。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联系地址:**敖镇其巴嘎图西街综合办公楼8001室
联系电话:0477-****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