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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122MA35RL1T5J | 建设单位法人:吴连强 |
| 姚飞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工业园芦洋产业园A 区收费站组团 |
| ********工厂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20-其他农副食品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531-C3531-食品、酒、饮料及茶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工业园芦洋产业园A 区收费站组团 |
| 经度:118258 纬度: 282335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0-01 |
| 饶环评字〔2019〕8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3-10-2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9000 |
| 252 | 运营单位名称:**** |
| ****1122MA35RL1T5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122MA35RL1T5J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8MA****923A | 竣工时间:2025-08-01 |
| 2025-09-16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0-24 |
| 2025-09-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2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主要生产无人售菜机,也称强丰智慧微菜场(智能售货机)项目,****工业园芦洋产业园A区收费站组团,总投资18000万元,建年产3000套智能售货机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3333m2(约合50亩),总建筑面积60918.6m2,建筑占地面积14315.21m2。其中主体工程生产车间1#车间建筑面积17992.13m2,2#车间建筑面积22210.56m2,3#车间建筑面积13908.71m2,设备用房面积424.16m2,职工宿舍2616.24m2,门卫、传达室503.6m2,40m2,绿地率19%,绿化面积6333m2,配套其他消防以及室外供电、给排水工程、环保工程等。 | 实际建设情况:现有项目一期已建成1#生产车间(零部件钣金、注塑生产线、仓库、喷粉生产线工艺)、3#车间(检测、研发车间),本次验收范围为一期已建成的生产线和配套设施。 |
| 设计年产无人售货机3000套/a,实际年产无人售货机1500套/a等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总体生产工艺包括注塑、钣金、涂装、门安装、货道安装,冷却单元安装、整机组装、检验、包装、出货等工序,其中涂装工序还包括前处理(硅烷化、钝化)、喷漆、喷粉或电泳等若干环节,项目总体生产工艺流程如图3-1所示: 1、塑料部件:项目塑料零部件使用PP塑料为原料,外购模具,经注塑成型、冷却即得成品。部分塑料件如塑料盘、塑料插卡口需要经过表面处理,采用硅烷化处理后,再经粉末喷涂得成品。 2、货柜金属面板:主要为面板、背板及侧面板、货道支架等,采用冷轧钢板做原材料,需经过剪切、折弯、铣床、钻床等机械钣金加工处理,采用硅烷化表面处理后,再经喷漆得到成品。 3、货柜机:货道轨道、出货口、出货面板、出货口防盗板、履带、货道托板采用冷轧钢板做原材料,需经过剪切、折弯、铣床、钻床等机械钣金加工处理,采用无铬钝化表面处理后得到成品。部分表面处理后的如出货口、出货面板、出货口防盗板,再经喷漆得到成品。 4、货柜机内部金属部件:主要包括主机电脑柜隔板、货柜机单片机设备箱、货柜机集中供电电源设备箱、货柜机升降平台、货柜机升降平台到底检测板、货柜机升降平台传动支架、货柜机升降平台支架、主机集中供电电源设备箱等金属小件,采用冷轧钢板做原材料,需经过剪切、折弯、铣床、钻床等机械钣金加工处理,采用无硅烷化表面处理后,在经电泳得到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1、实际塑料件注塑后不硅烷化和粉末喷涂;2、实际金属工件硅烷化喷粉,未设置电泳、喷漆、钝化工艺环节。 |
| 1、环评塑料件硅烷化后粉末喷涂,实际塑料件注塑后不硅烷化和粉末喷涂;2、环评金属小件硅烷化后电泳、金属面板硅烷化喷漆或钝化粉末喷涂,实际金属工件硅烷化喷粉,未设置电泳、喷漆、钝化工艺环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G1注塑废气 塑料颗粒加入注塑机时会产生少量挥发性有机物的废气,废气产生量为原材料的0.5%,项目塑胶原料用量约300t/a,则有机废气的产生量约为1.5t/a,通过安装在注塑机上的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0%,有组织收集产生量约为1.35t/a)后经管道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吸附效率90%),排放总量为0.135/a(0.019kg/h),注塑车间设有注塑机30台,每台注塑机配风机1个,单台风机风量为1000m3/h,总风机量30000m3/h,排放浓度为0.63mg/m3。废气经收集、处理后经1#车间屋顶1#30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要求(VOCs排放浓度50mg/m3,排放速率1.5kg/h)。 (2)G2硅烷化、钝化前处理脱脂碱雾 脱脂槽内脱脂液呈碱性,且操作温度较高,产生少量废碱雾。考虑到本项目脱脂槽规格小、生产规模小,废碱雾产生量很小,本次评价对碱雾的产生源强不做估算。硅烷化、钝化前处理脱脂槽内两侧安装吸风装置,对废碱雾进行收集,收集后通过车间排风系统,经经1#车间屋顶酸喷淋塔处理后通过屋顶30m高2#排气筒排放。 (3)G3喷漆废气 本项目调漆阶段产生的废气均随油漆一起进入喷漆工段,在喷漆工段及烘干工段排放。喷漆室废气主要为喷涂底漆、色漆和清漆时产生的过量漆雾和有机溶剂挥发,以及油漆烘干室产生的有机废气。 在喷漆生产过程中,喷漆区隔离成全封闭式、采用上送风下排风的文丘里式喷漆室,喷漆过程中油漆在工件上的附着率约70%,另外30%的含漆空气散发到喷漆室中,散失量中的20%计入附着在产品喷漆时所依附的金属挂具上,散失量的75%被漆雾捕捉系统收集((90%存在于漆渣中,5%存在于定期排放的废水中,5%在漆雾废水处理池中以无组织的方式排放),剩余散失量中的5%通过涂装车间排放系统(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涂装车间的循环风机排风系统与烘干室内的循环空气混合)排入RTO装置处理(处理效率取95%)。 附着在工件上的有机溶剂在喷漆室、烘干室共散失掉99%,约有1%的未被烘干的有机溶剂在后端的冷却、输送过程中以无组织排放的方式挥发出来。 根据物料平衡,RTO系统的处理效率以95%计,则排放的废气中二甲苯为1.19t/a ,甲苯0.34t/a ,甲苯与二甲苯合计1.53t/a,VOCs5.74t/a。1#、2#车间喷漆废气经各自车间风机收集后,汇入喷漆有机废气RTO系统处理,总风量20000m3/h(单台风机风量10000 m3/h,2台),年工作日300天,年操作时间为 7200 小时,则甲苯与二甲苯合计的排放浓度为10.63mg/m3,排放速率为0.21kg/h, VOCs的排放浓度为39.5mg/m3,排放速率为0.79kg/h。 1#、2#车间喷漆废气经收集后,通过设置在1#车间屋顶的RTO焚烧处理装置处理后,废气经1#车间屋顶30m高3#排气筒排放,排放尾气中甲苯、二甲苯、VOCs能够满足《**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要求(VOCs排放浓度50mg/m3,排放速率11.9kg/h,甲苯与二甲苯合计排放浓度20mg/m3,排放速率6.0kg/h)。 (4)G4粉末喷涂废气 粉末喷涂在密闭的喷粉室内进行,喷粉后未被工件吸附的粉末涂料吸入粉末回收循环利用系统(采用脉冲+滤芯过滤二级回收装置),粉末回收利用效率为99%。 项目聚氨酯粉末总用量为64.0t/a,产品附着率为60%,则未被工件吸附的粉末涂料为25.62t/a,喷房采用8套滤芯双级回收,滤芯为高分子聚酯长纤维材料,滤芯清理方法:采用脉冲反吹器。脉冲反吹能使滤芯的表面长期保持较为清洁状态,可使整个回收系统保持较长时间的正常工作,不会降低回收效果,粉末回收利用效率为99%,则由排气筒排放的粉末量为0.26t/a,年工作日300天,年操作时间为 7200 小时,单个喷粉房设计风机排风量为5000m3/h,项目设有2个喷粉房,1#、2#车间粉末喷涂粉尘,经各自喷房粉末回收循环利用系统(采用脉冲+滤芯过滤二级回收装置)处理后,通过设置在1#车间屋顶的30m高4#排气筒排放,总风量10000m3/h,则排放速率为0.036kg/h,排放浓度 0.036mg/m3。 (5)G5粉末喷涂固化废气 粉末喷涂固化采用天然气进行加热,产生的废气主要成分为挥发性有机物VOCs,项目聚氨酯粉末总用量为64.0t/a,产品附着率为60%,VOCs的排放系数一般按照0.35kg/t原料估算,固化工序VOCs产生量为13.4t/a,1#、2#车间粉末喷涂固化废气经各自车间固化室风机收集后,汇入喷漆有机废气RTO系统合并处理,总风量10000m3/h(单台风机风量5000 m3/h,2台),年工作日300天,年操作时间为 7200 小时,产生速率为1.86kg/h,固化工序VOCs产生浓度为190 mg/m3,处理效率为95%,通过设置在1#车间屋顶的30m高3#排气筒排放。 (6)G6电泳烘干废气 电泳烘干采用天然气进行加热,电泳漆含有一定的环氧树脂,烘干产生的废气主要成分为挥发性有机物VOCs, 项目电泳树脂总用量为129.0t/a,其中含挥发性有机物4.0%,即5.16t,电泳产品附着率为99%, 即5.11 t ,电泳烘干过程中附着有挥发性机溶剂全部挥发,则VOCs最大产生量为5.11t/a,1#、2#车间电泳烘干废气经各自车间烘干室风机收集后,汇入喷漆有机废气RTO系统合并处理,总风量10000m3/h(单台风机风量5000 m3/h,2台),年工作日300天,年操作时间为 7200 小时,产生速率为0.71kg/h,烘干工序VOCs产生浓度为71 mg/m3,废气收集后汇入喷漆有机废气RTO系统合并处理,处理效率为95%,通过设置在1#车间屋顶的30m高3#排气筒排放。 (7)项目涂装废气(G3、G5 、G6合并排放)产排汇总表 项目粉末喷涂固化废气、电泳烘干废气以及喷漆室喷漆废气、喷漆烘干废气经分别收集后汇入设置在1#车间屋顶的喷漆有机废气RTO系统合并处理,一并通过设置在1#车间屋顶的30m高2#排气筒排放,排放尾气中甲苯、二甲苯、VOCs满足《**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要求(VOCs排放浓度50mg/m3,排放速率11.9kg/h,甲苯与二甲苯合计排放浓度20mg/m3,排放速率6.0kg/h)。7)G7天然气燃烧机燃烧废气 本项目烘干过程由间接式燃烧机燃烧天然气提供热能,利用天然气在燃烧室内燃烧产生高温烟气,在燃烧机的作用下进入烟环,与外侧空气进行热交换后,经烟道由烟囱排出,冷空气由鼓风机吹入热风炉外壳,经炉顶流入炉膛外侧空气环,由热风出口管道供给需干净热风。项目设有4台天然气热风炉,单台燃烧机天然气耗量为12.5m3/h,年工作时间7200h,热风炉天然气年耗量为36万m3;****园区天然气管道直接输送,天然气为清洁能源,燃烧过程会产生少量的烟尘、SO2及NOX废气,根据《工业源产排污系数手册(2010修订)》及《环境统计手册》,排污系数如下:烟尘2.862(千克/万m3-原料),SO20.02S*(千克/万m3-原料)(S*为含硫量,单位mg/m3,城市管道天然气含硫量不大于15mg/m3,本项目S*取15),NOx18.71(千克/万m3-原料)。天然气中各污染物排放量见表3.22所示,天然气燃烧机废气收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5#排气筒排放。本项目设有1.5吨/小时燃气常压热水锅炉3台,根据设备商资料每台锅炉耗气量116.8m3/h,年工作时间7200h,锅炉天然气年耗量为252.3万m3,****园区天然气管道直接输送,天然气为清洁能源,燃烧过程会产生少量的烟尘、SO2及NOX废气,根据《工业源产排污系数手册(2010修订)》及《环境统计手册》,排污系数如下:烟尘2.862(千克/万m3-原料),SO20.02S*(千克/万m3-原料)(S*为含硫量,单位mg/m3,城市管道天然气含硫量不大于15mg/m3,本项目S*取15),NOx18.71(千克/万m3-原料)。天然气中各污染物排放量见表3.22所示,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6#排气筒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1、实际钝化前处理生产线未运行,硅烷化前处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吸附;2、实际设置为烘干(粉末喷涂+硅烷化烘干)废气布袋除尘后经活性炭吸附、烘干废气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吸附,统一合并同通过30m的2#排气筒外排; |
| 环评中硅烷化、钝化前处理脱脂槽内两侧安装吸风装置,对碱雾进行收集,收集后通过车间排风系统,经1#车间屋顶酸喷淋塔处理后通过屋顶30m高排气筒排放,实际钝化前处理生产线未运行,硅烷化前处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吸附;2、环评涂装废气(喷漆+烘干)生产线未运行,实际设置为烘干(粉末喷涂+硅烷化烘干)废气布袋除尘后经活性炭吸附、烘干废气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吸附,统一合并同通过30m的2#排气筒外排;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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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污水处理站 | ****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值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 | 项目实际营运过程中生产废水主要为硅烷化表面处理清洗废水、反渗透浓水及员工生活污水。 硅烷化表面处理清洗废水泵到废水收集池后+pH值调整+混凝反应池+气浮+芬顿氧化+沉淀+pH值调整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反渗透浓水4.0t/a,该部分废水CODcr、BOD5、SS等浓度较低,属于比较清洁废水,****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综合生产废水排放口FS01和生活污水排放口FS02水样满足《****处理厂纳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符合验收要求。 |
| 1 | 烘干(硅烷化、粉末)废气2#排放口FQ01、注塑废气1#排放口FQ02、粉末喷涂废气3#排放口FQ03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4 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 1101.4 2019) | 项目实际运营过程中废气分为有组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有组废气包括注塑废气、硅烷化前处理废气、粉末喷涂固化(喷涂+烘干)废气、烘干(硅烷化+粉末喷涂)废气、粉末喷涂废气;无组织废气包括各生产车间无组织废气。 注塑废气集气罩收集+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30m的1#排气筒外排;硅烷化前处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吸附;粉末喷涂固化(喷涂+烘干)废气布袋除尘后经活性炭吸附;烘干(硅烷化+粉末喷涂)废气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吸附,统一合并同通过30m的2#排气筒外排;粉末喷涂废气经脉冲+滤芯过滤二级回收装置,通过30m的3#排气筒外排。 | 验收监测期间,烘干(硅烷化、粉末)废气2#排放口FQ0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中其他行业限值,其他监测因子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为达标排放;注塑废气1#排放口FQ02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中其他行业限值,为达标排放;粉末喷涂废气3#排放口FQ03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中其他行业限值,为达标排放。厂界上下风向无组织废气总悬浮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挥发性有机物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 1101.4 2019)》表2;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2/524-2020)表2,为达 标排放。 |
| 1 | 采用低噪声高性能的产品,且设备必须配套减震、隔震、隔声、吸声等辅助装置;项目运行期,加强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以防止因设备不正常使用而产生噪声;应按照劳动保护的有关要求进行个人防护,如佩带耳塞、耳罩等防噪声用品;加强场区的绿化工作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采用低噪声高性能的产品,且设备必须配套减震、隔震、隔声、吸声等辅助装置;项目运行期,加强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以防止因设备不正常使用而产生噪声;应按照劳动保护的有关要求进行个人防护,如佩带耳塞、耳罩等防噪声用品;加强场区的绿化工作 | 验收期间,厂界四周昼环境噪声等效连续A声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符合验收要求。 |
| 1 | 固体废物主要有废边角料外售、焊渣和注塑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综合利用,作为原料、污水处理站污泥环卫清运、****材料厂家回收、硅烷化表面处理产生的废槽渣(液)、废机油、气浮渣、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固体废物主要有废边角料外售、焊渣和注塑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综合利用,作为原料、污水处理站污泥环卫清运、****材料厂家回收、硅烷化表面处理产生的废槽渣(液)、废机油、气浮渣、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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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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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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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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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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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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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