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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锦绣华府、锦绣公馆项目及案场
保安服务(2025-2027年)招标文件澄清函
澄清公告内容如下:
【****公司锦绣华府、锦绣公馆项目及案场保安服务(2025-2027年)】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 ****),现对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本澄清函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与原文件不一致,以本函为准。
一、澄清事项及内容
1. 原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条“投标人资格审查要求”中第3点【业绩要求】:原表述为“业绩要求:具有良好的保安服务业绩、履约能力。投标人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日往前3年)应具有保洁服务业绩至少3份,合同金额为 200 万元及以上。(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现澄清为“业绩要求:具有良好的保安服务业绩、履约能力。投标人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日往前3年)应具有保安服务业绩至少3份,合同金额为 200 万元及以上。(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标书代写
2. 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评分标准】中【2.3.2技术标评分标准】第【1】条“管理与服务方案评审标准”【d】:原表述为“d.物业管理区域内保洁服务方案比较”,现澄清为“d.物业管理区域内保安服务方案比较”。
本次澄清不改变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内容。
特此澄清!
招标单位:****
日期: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