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三角一体化省级毗邻区**县**片区现****基地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长三角一体化省级毗邻区**县**片区现****基地建设项目立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长三角一体化省级毗邻区**县**片区现****基地建设项目。
二、建设主要规模及内容:1.低GI****基地:建设日光温度大棚50亩,玻璃大棚约20亩,育苗田2000亩,试验田5000亩,推广种植区4万亩,搭**肥一体智能化滴灌系统、病虫害防治等田间措施并改造更新粮食烘干房5000平方米,无人机方舱5个及建设智慧农业配套设施。2.****基地:****基地,占地约200亩,**农产品加工车间18000平方米,****中心2000平方米,****中心5000平方米,常温仓库12000平方米,农产品交易市场3000平方米,配套综合管理用房3500平方米。3.****基地:利用广佛村现有的坑塘(水面面积650 亩)发展水培蔬菜产业。拟建设水面蔬菜培育浮床(或水培蔬菜池)15万平方米,保鲜库200平方米,配套管理用房500平方米及智能化水质监测系统等相关配套设施。4.基础设施:村容村貌提升改造5000平方米,建设灌溉渠道约20公里,生产道路约40公里、停车场4000平方米及充电桩56个。
三、建设地点:**县**镇。
四、****政府投资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25138.9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债资金和自筹资金。
五、项目代码:****。
六、请抓紧办理规划选址、土地用地预审、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手续,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项目开工后,请及时登录**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和竣工等信息,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以工代赈的规定,落实好重点工程项目以工代赈工作。
七、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