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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和《****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了**县2021年自治区专项扶持村级集体经济黑猪养殖项目(者浪乡坡合村)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验收结论为合格,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现将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进行公示。社会公众若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存有异议,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刘工077****7423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在路上****公司
建设地点:**壮族自治区/**市/**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