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必胜钢模有限公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化厂房生产区配套设施**工程,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各潜在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施工投标。
2.1 建设地点: **市**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27亩,总建筑面积约11.8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厂房及配套办公用房等。其中西永组团Aj01-20-1/04地块,占地面积约127亩,总建筑面积约51000平方米;西永组团Aj01-21-4/04地块,占地面积约100亩,总建筑面积约67000平方米。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4.7亿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4.7亿元
2.4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必胜钢模有限公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化厂房生产区配套设施**工程项目施工设计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4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一个工程规模不低于7.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业绩(提供业绩的合同协议书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3.1.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 建筑工程 专业 壹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投标人提供项目经理注册证、身份证、投标人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须自行承诺拟派项目经理中选后不得随意更换。)
3.1.4 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可兼任):
应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投标人提供拟派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身份证及投标人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被邀请投标人,请于 2025 年10月24日至2025 年10月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 12 时,下午14时至 17 时(**时间,下同),在**市**区欧瑞蓝爵公馆11-4 持本投标邀请书、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和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必须将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招标资料书面送达所有被邀请投标人。
4.3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 2025 年10月27日前将书面提问送达招标人。
4.4 招标人应在2025年10月28日前将书面澄清、修改送达投标人。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0月 31日 10时00分,地点为 **市**区欧瑞蓝爵公馆11-4。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市**区八塘智灯路64号 地址: **市**区欧瑞蓝爵公馆11-4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李老师 联 系 人: 甘老师
电 话: 电 话: 023-****2070
2025 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