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派出人民法庭提能增效项目(宝石法庭维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派出人民法庭提能增效项目(宝石法庭维修)
三、采购内容:本项目共一个包,采购一家供应商实施派出人民法庭提能增效项目(宝石法庭维修)。
四、资金来源:“派出人民法庭提能增效项目”专项资金及中央转移支付资金。
五、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8、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9、供应商须提供“截至磋商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
10、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11、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1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14、企业注册地不在**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购买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并将相应材料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300元/份(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七、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省**市经开区三****段1号富临桃花岛16栋2单元7层1号
八、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6日9:50(**时间),响应文件应在开标当日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本次磋商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标书代写
九、磋商地点(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梓****服务中心。标书代写
十、本磋商邀请在、****网站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 购 人:****
地 址:**市**县宏仁大道东段79号
联 系 人:代女士
联系电话:0816-****871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经开区三****段1号富临桃花岛16栋2单元7层1号
邮编:621000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816-****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