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鑫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74.80%股权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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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74.80%股权

项目编号:****

转让底价: 5345.230000万元
标的所属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标的所在地区: **省**市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5-10-25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5-11-21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 受托机构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交易所 | 业务联系人:关艳红 联系电话:020-****7427、135****2868业务负责人:汪小丽 联系电话:020-****7452、135****5970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公司
注册地(地址) **市**区蚂蚁堆乡遮奈桥头
法定代表人 李勇
企业类型 ****公司(内资)
成立时间 2005-05-20
注册资本 1100.00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经营规模 中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5********69783XC
经营范围 水电开发,小水电站安装调试,电力销售,电力物资销售,输配电工程咨询、设计、施工,线路运行维护,安全工器具、安全劳动防护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15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有人不放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公司 74.8
2 ****公司 25.2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 2024 营业收入 900.880000
利润总额 405.050000 净利润 125.300000
资产总计 4738.890000 负债总计 196.890000
所有者权益 4542.000000 审计机构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 2025-09-30 营业收入 691.940000
利润总额 335.890000 净利润 251.480000
资产总计 4963.640000 负债总计 170.150000
所有者权益 4793.490000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评估机构 **中****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
核准备案日期 2025-10-21
评估基准日 2025-06-30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4767.820000 -
负债总计 125.860000 -
净资产 4641.960000 7146.02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5345.230000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原股东****公司关于《******公司转让所持******公司股权征询函》的回函及法律意见书,以及股东会决议事项、股东往来函件材料、《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交易所备查材料。
2、标的企业原股东****公司不放弃优先购买权。转让方将根据《****交易所有限公司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指引》,在标的项目最终市场价格产生后通知并征询其他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包括但不限于告知如下内容:(1)欲行权的其他股东应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向**联交所办理行权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受让申请、交纳交易保证金、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等;(2)逾期未在**联交所办理行权手续的,视为放弃行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提示提醒等内容 详见公示附件特别事项说明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公司
注册地(住所) **市****园区路106****园区)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74.8%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74.8%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批准单位名称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分期付款支付要求 首期交易价款不低于总价款的30%。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首****交易所指定账户;其余价款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付清,且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交易标的情况,并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经资格确认后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交易各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最终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即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1)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其他股东竞买人,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交易所有限公司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网络竞价平台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2)如征集到一个非原股东的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该竞买人经网络报价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原股东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3)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项目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其余竞买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高报价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4)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及竞买文件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可以以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竞买人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限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有关规则签署《产权交易合同》;(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项目产权交易价款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首期交易价款不低于总价款的30%。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首****交易所指定账户;其余价款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付清,且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1)****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银行账户。(2)同意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转让方所属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转让方所属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3)本方已对产权标的进行了全面的尽职调查,了解并接受产权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一切内容。同意在递交受让申请后,即视为本方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接受产权标的信息披露公告、附件以及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关于《******公司转让所持******公司股权征询函》的回函等全部备查文件内容(包括不限于项目历史遗留问题、股东异议声明、股权结构特殊性、资产权属瑕疵、股东会决议内容及约束、本项目可能存在的诉讼风险、特殊管理状况等)。已自行完成全部尽职调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已对受让行为进行独立决策和判断,并对产权标的现状完全认可,自愿接受产权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和承担本次受让产权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成为受让方后不以未查阅相关资料、未勘察产权标的、产权标的现状不符、不了解产权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向转让方、****交易所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不以此要求转让方、****交易所承担任何责任。(4)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1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产权交易价款,同时将交易服务费支付至****银行账户。(5)同意****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遮奈电站建设项目总投资审计报告中确定原双方股东超垫付工程款金额,但转让方超垫付工程款金额不超 1750 万元,受让方需提供不低于 175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同意于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时一并签署担保合同。(6)同意受让标的股权后督促标的企业按照转让方认可的还款计划及时清偿超垫付工程款金额。(7)同意按照标的企业的职工安置方案妥善安置职工,具体详见联交所备查文件。(8)以上承诺不可撤销。
6、意向受让方需向转让方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查阅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后,可查阅转让方处相关项目资料。
7、意向受让方可自行下载公示附件中《竞价实施方案》,在信息披露期间内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递交受让确认书、书面承诺函。
8、本次转让所产生的产权交易服务费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本次转让股权变更所涉及一切税、费用依照有关规定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603.569000万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多次报价
附件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0-25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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