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永顺县交通运输局】公开选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5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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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县朗溪乡X027朗溪乡分水岭至朗溪通三级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委托人名称****
区域性评估采购否
中介事项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
投资审批项目否
采购项目编码****
项目规模投资额(¥****3033.57元)
服务类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服务时限无要求,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
服务金额 ¥95000元至¥120000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金额说明参考湘价服〔2012〕171号、计价〔2002〕125号等相关收费依据及行业市场价格信息确定服务金额区间值
服务内容开展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和现状监测,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经专家评审通过后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直至取得相应环评批复,同时配合业主单位进行相关前期手续报建。
中介机构要求仅承诺服务即可
备案要求说明无
机构报名前需确认信息 一、供应商单位主持编制人(环评工程师)须进行现场踏勘,踏勘报到时间为10月29日(报到地址为****),报到后进行踏勘资格审查,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包括营业执照、主持编制人社保证明、资格证书等原件或带公章复印件。 2供应商无不良记录(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在**省内有办事机构、固定办公场所、具备环境影响评价资格并配备相应技术人员,并在环境影响信用信平台登记备案(提供注册网站截图)。 3供应商近5年在湘西自治州完成过三级及以上公路类项目环境技术服务。 4所有资****公司公章。 二、踏勘完成截止时间10月29日17点30分,完成踏勘后采购单位对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出具现场踏勘证明。未按要求踏勘或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视为不符合条件,不得参与报价,若中选视为无效。 三、甲方只提供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地址、建设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他编制报告所需资料由乙方根据项目情况自行收集,如果无法按时提交项目成果,不得以资料不齐作为延期的理由。 四、中选结果公布后1个工作日内中选供应商必须主动与甲方联系,7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环评成果(送审稿),45个工作日内取得环评批复,过期未联系、未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选项目。未按时提交成果及取得相应批复,采购人有权取消或终止合同(不支付任何服务费用)。 标书代写
其他要求说明无
选取中介方式 竞价选取
截止报名时间2025-10-29 17:30:00
公开选取中介时间2025-10-30 09:00:00
委托人咨询电话159****6542
委托人监督电话0743-****265
备注无
附件下载 暂无附件 标书代写
湖****超市已经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授权人手机号码和中介专属网页发送通知,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登录中介专属网页进行报名。
湖****数据中心 2025-10-25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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