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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 | 文 号 | 生成日期 | 2025-10-23 | |
| 责任部门 |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建设项目审批事项 |
| 所属“五公开” | 服务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键词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国能****公司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3日-2025年10月2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1-****576
联系人:****
通讯地址:****
| 项 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国能****公司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项目 | **回族自治区**市**市国能****公司现有厂区内 | 国能****公司 | **合创****公司 | 项目位于**回族自治区**市**市国能****公司现有厂区内,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6°40′31.121″,北纬37°50′8.650″。项目已建设1座危险废物暂存间,建筑面积为80m2,****电厂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实验室废液、废催化剂、废油桶、废油漆桶、废铅蓄电池及本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项目总投资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万元,占总投资100%。主要用于运营期的废气、噪声、固废等治理投资。 | 1.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⑴废气 运营期产生的废气经“排气扇+二级活性炭”工艺处理后,确保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 ⑵噪声 运营期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噪等措施。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限值要求。 ⑶固体废物 运营期暂存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矿物油、实验室废液、废催化剂、废油桶、废油漆桶、废铅蓄电池和本项目更换的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