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产10万吨予制构件建设项目技改项目验收内容公示:
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予制构件建设项目技改项目
地点:**市**县**镇封尹路与工业路交叉口南300米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及验收范围:本项目为技改项目,技改内容主要为将原有水泥筒仓的环保设备进行升级,并在各个产尘点设置相应的环保措施,使废气达标排放。目前技改项目已经建设完成,运行稳定,各类环保措施均已落实,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项目本次验收范围主要为“****年产10万吨予制构件建设项目技改项目”的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及相关配套污染治理设施。
我单位于2025年10月21****工会议,并通过项目验收,现进行环保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6日至2025年11月21日
联系人: 郑总
联系电话:135****068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