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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根据中、省、市****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有关规定,****决定****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事务所需成立3年以上,运行规范,业绩优良;近3年无重大业务纠纷、无不良从业记录,****机关法律顾问案例,有符合以下条件的执业律师。
****事务所需指派符合以下条件的执业律师提供服务:
1.忠于宪法,遵守法律,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修养、职业操守;
2.****事务所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协会的行业处分,未受过刑事处罚;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有5年以上法律服务经验;
4.熟悉行政法、民法以及土地、规划、不动产登记、矿产**管理等自然**领域法律法规,专业能力强,分析和处理问题的经验丰富,在自然**领域具有一定专业影响力,有成功代理自然**领域行政诉讼的案例,担任过自然**主管部门(含下设机构)法律顾问者优先;
5.身体健康,年龄应在60周岁以下;
6.指派律师保持相对固定,可以指派一名首席法律顾问,对提供的法律意见负总责。
二、服务范围
1.为****重大决策、重要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2.为****制定、审查涉法文件和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咨询、修改意见;
3.受委托参与办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4.参与合同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审查合同或重要的法律文书;
5.参与处理疑难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6.协助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供法律知识培训;
7.完成****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费用标准
年度法律顾问费不高于6万元/年(采取包干形式,不再另行承担市区以外的交通、食宿等其他费用)。受委托代理诉讼案件,行政诉讼、仲裁、听证、信访等各类案件按照不高于2万元标准计取;涉及财产关系案件的一审、二审律师代理费《**省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规定的标的额最低比例不超过50%;再审按《标准》规定的标的额最低比例按不超过30%计取;抗诉参照行政诉讼案件标准执行;如遇特别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按“一事一议”方式另行协商确定代理费用(具体事项在服务合同中另行约定)。
四、申请资料提交
(一)《申请参选****法律顾问报名表》(见附件)
(二)比选文件。主要包括: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拟派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律师事务所简介,包括基本情况介绍、从业人员概况及业务开展情况;
3.为****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目标、服务内容、服务能力、服务方式、可行性等);
4.拟派律师基本情况,包括学历、政治面貌、取得的律师资格及其时间、主要执业经历、业务专长等;
5.****事务所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事务所于2025年10月28日下午17:30前将上述比选申请材料提交至****综合科(邮寄或现场接收均可)。邮寄地址:****湖区青年大道6号****五楼522室。联系人:刘巧慧,电话:0735-****072
五、比选程序
********事务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及服务方案进行比选,择优确定拟聘法律顾问,并予以公布。
六、中选履约
(一)经比选确定后,********事务所签订服务合同。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提供资料不实或故意隐瞒事实中选的,以及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约的,****有权解聘并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对法律顾问实行两年一聘。聘任期内工作态度好、服务质量高、业绩优秀的,可以直接续聘。
附件:申请参选****法律顾问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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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3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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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参选****法律顾问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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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事务所名称 |
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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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业许可证号 |
发证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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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 |
执业律师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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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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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事务所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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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派律师 基本情况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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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事务所 参选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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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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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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