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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 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地块 编号 |
挂牌出让宗地位置 |
出让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备注 |
| H-2025-008 |
**新区**五街南侧、成吉思汗路东侧 |
14319 |
旅馆用地 |
商业40年 |
小于等于1.5 |
≤40% |
≥35% |
1160 |
1160 |
50 |
地下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不包含地下人防面积),按商业用地出让40年。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申请人可于 2025年10月26日 至 2025年11月24日到**自治区自然**网上交易系统(http://219.****.165: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 获取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请。
五、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17时00分 。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自治区自然**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自治区自然**网上交易系统(http://219.****.165: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 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2025年11月16日 00时00分 至 2025年11月26日16时00分。
七、该地块经三普文物系统核查和现场文物调查,没有登记在册的文物遗址,不在文物保护范围内,地表没有发现文物遗迹,该项目在开工建设前,需按照《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文物局关于做好基本建设用地考古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工程文物保护许可审批手续,未经文物部门批准不得开工建设。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市****托海路民生大厦北门
土地交易业务咨询联系人:苏 日,电话:047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