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水务工程运行调度中心(天津市防汛物资管理中心)海河下游管理局水利工程供水保水费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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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中心****管理局水利工程供水保水费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7日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管理中心)
项目名称:****管理局水利工程供水保水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下游局所属水利工程,除水利部、****委员会统一调度外,****水务局提出的调度意见,通过所属水利工程实施“拦、蓄、引、提”等调度措施,满足**市防洪排涝、生产生活及水环境水生态用水等调度需求,为**市提供供水保水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3,396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是****(以下简称“下游局”****事业单位,所属西河闸、海河防潮闸、屈家店枢纽闸、独流减河进洪闸、独流减河防潮闸(以下称“下游局所属水利工程”)承担海河流域下游地区防洪任务。其中海河防潮闸非汛期承担主要任务为控制海河景观水位及环境水量置换;屈家店枢纽新引河进洪闸非汛期主要承担应急输水任务,同时是北水南调中线完善工程重要控制闸站;屈家店枢纽****进洪闸非汛期主要承担排沥任务,同时是**河生态补水重要控制闸站;西河闸非汛期主要承担排沥及生态补水任务,是我**北水系沟通,引滦向北大港、团泊洼湿地调水等线路重要控制闸站;独流减河进洪闸、独流减河防潮闸非汛期主要承担排沥任务。二是下游局所属水利工程,除水利部、****委员会统一调度外,****水务局提出的调度意见,通过所属水利工程实施“拦、蓄、引、提”等调度措施,满足**市防洪排涝、生产生活及水环境水生态用水等调度需求,为**市提供调度服务,适用于《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202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4号),属于水利工程供水行为。经与海河下游局协商一致,收费名目确定为供水保水费。三是2025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丹**水利枢纽等7个中央直属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645号),明确了下游局水闸工程供水保水实行协商定价,由供需双方结****稀缺程度、受水区用户承受能力、工程良性运行需要等因素,遵循平等原则协商确定。为确定供水保水费,********委员会****管理局水利工程供水保水成本调查项目。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在对成本调查结果(共计1218万元)审核分析基础上,综合考虑地方财政预算保障政策、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与下游局多次协商并达成一致,拟确定年供水保水费为1132万元(包含五座水闸的修理费、材料费、管理费、其他运维费及税费等)。综上所述,由于**市特定地区防洪排涝、生产生活及水环境水生态用水等调度需求只能通过下游局所属水利工程实施,因此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拟采用单一****政府采购,由****承接此项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宾馆南道19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0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杨洪宇
联系地址:**市**区围堤道210号
联系电话:022-****3720
2、财政部门
联系人:****财政局
联系地址:**市**区**道4****财政局)
联系电话:022-****2856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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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中心)

2025年10月27日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0-27
候选人公示
关于天津市水务工程运行调度中心(天津市防汛物资管理中心)海河下游管理局水利工程供水保水费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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