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对环保监测服务(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名称:环保监测服务
2、委托代理编号:****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环保监测服务,具体情况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上限价(元) |
| 1 |
环保监测服务 |
详见附件 |
1 |
项 |
230000.00 |
230000.00 |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 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提供2024****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扫描件;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从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则可以再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为准,从每年的5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供应商应当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
(5)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6)近三个月是指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CMA环保监测资质证书。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5年10月 27 日起至2025年11月 3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市**区金海路128号A6栋409(****)领取磋商文件。
2、本磋商文件公告期为2025年 10 月 27 日起至2025年 10 月 30 日。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7日15时00分(**时间),地点为**市**区金海路128号A6栋606(****)(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小组应当拒收。标书代写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采购人:****
地 址:**区杨子路499号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及传真:0731-****8863
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金海路128号A6栋409
联系人:刘冰、唐文婷、李瑜
联系电话:0731-****3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