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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10-27
| 项目编号: | **** | 招标人: | 张倍毓 | 项目名称: | GTC及轨道预留-**工区-零星附属工程施工专业分包任务 |
| 公示期: | 2025-10-27 ~ 2025-10-30 | 联系人: | 侯安 | 公司: | ****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总包项目经理部**工区 |
| 电子邮箱: | ****@qq.com | 电话: | 188****2962 | ||
| 说明: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任何异议,请****招标中心提出,超出公示期将不予受理。 | ||||
| 公示内容: | 1.****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GTC及轨道预留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零星附属工程施****一中标候选人:****,含税总价为****863.48元(大写:肆佰陆拾陆万贰仟捌佰陆拾叁元肆角捌分),不含税总价为****856.40元,增值税为385007.08元,增值税税率9%。 2.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确定合同价格:固定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均为不含税固定单价,除特别约定外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3.工程量计算及确认规则:按甲方提供的乙方实际施工的图纸、变更单及有效签证单计算合格工程量,需要时现场测量工程量,两者不一致时按量低的计入。工程所在地清单计价规则中不予计入的工程量一律不得计算工程量,乙方不得以实际到场材料设备数量作为结算依据。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超出图纸、规范及返工的工程量不纳入计量范围,由乙方自行负责费用。超出合同约定施工范围且未签订补充协议的,不予计算工程量,具体详见附件1清单汇总表。 质量合格方可计量,工程进度计量表的审核结果,仅作为支付进度款的依据,不作为最终质量合格和结算依据。变更签证不计入进度计量,在结算时计入总价。 4.关于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甲乙双方约定如下:本工程按月 进行付款,支付额度为累计进度计量金额的 80 %(其中 50 %进度款用于足额支付建筑工人工资),每期支付金额时应扣减各种扣款项、暂扣款项等。 结算支付的时间、比例及方式:甲乙双方办理完结算、签订封账协议后,且未发生建筑工人工资支付纠纷后支付到 97 %,剩余 3 %作为质保金,待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不计利息),本分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为 24个月。 5.1.本工程安全目标:杜绝发生重伤、死亡生产安全事故;轻伤不得大于2人。 5.2.本工程的施工必须达到“ 省级文明/**工地”标准,否则,结算价下浮 10%。 5.3.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和标准。甲方以合同质量目标分解的具体目标,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如设计文件、合同约定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和验收标准。 5.4.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检查检验。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无条件返工,并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且工期不予顺延。工程质量合格但达不到3.2条创优目标的,结算价下浮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