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鹤国土挂告字【2025】04号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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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鹤国土挂告字【2025】04号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鹤国土挂告字[2025]04号

****政府批准,****决定在**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公开挂牌出让7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宗地面积(㎡)

6188.64

宗地坐落

中营镇中营村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1

建筑密度(%)

40≤建筑密度≤60

绿地率(%)

10≤绿地率≤15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

保证金(万元)

15

起始价(万元)

150

加价幅度(万元)

10

停车泊位

/

挂牌开始时间

2025年11月16日8时30时

挂牌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5年11月25日16时0分

备注

1、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成品仓库、研发室、实验室、产品展示厅等功能用房总建筑面积占项目计容建筑面积比例≤15%,禁止修建成套住宅楼、专家楼、宾馆、****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2、建筑退让及建筑间距参照《**城市规划****政府令第7号)》及相关行业规范执行。

3、相关要求:建筑**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及《**省建筑**分析技术规范》(DB42/T952-2014)的相关规定。若对周边建筑**产生影响且不满足相应标准的,建设单位须自行与**受影响户协商解决。建筑后退架空电力线路按《城市电力规划规范》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执行;建筑后退河道岸线界限需按《****政府关于印发**县河道岸线界限划定标准(试行)实施办法的通知》(鹤政发〔2016〕27号)执行,建筑后退国防光缆、通讯、燃气管线控制要求须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并征求燃气部门意见;其他市政工程规划要求满足相关行业规范。

宗地编号

14-03-611

宗地面积(㎡)

3030.98

宗地坐落

中营镇中营村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1

建筑密度(%)

40≤建筑密度≤60

绿地率(%)

10≤绿地率≤15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

保证金(万元)

8

起始价(万元)

80

加价幅度(万元)

10

停车泊位

/

挂牌开始时间

2025年11月16日8时30时

挂牌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5年11月25日16时0分

备注

1、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成品仓库、研发室、实验室、产品展示厅等功能用房总建筑面积占项目计容建筑面积比例≤15%,禁止修建成套住宅楼、专家楼、宾馆、****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2、建筑退让及建筑间距参照《**城市规划****政府令第7号)》及相关行业规范执行。

3、相关要求:建筑**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及《**省建筑**分析技术规范》(DB42/T952-2014)的相关规定。若对周边建筑**产生影响且不满足相应标准的,建设单位须自行与**受影响户协商解决。建筑后退架空电力线路按《城市电力规划规范》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执行;建筑后退河道岸线界限需按《****政府关于印发**县河道岸线界限划定标准(试行)实施办法的通知》(鹤政发〔2016〕27号)执行,建筑后退国防光缆、通讯、燃气管线控制要求须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并征求燃气部门意见;其他市政工程规划要求满足相关行业规范。

宗地编号

03-10-032

宗地面积(㎡)

21710.31

宗地坐落

走马镇**村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1.0≤容积率≤2.0

建筑密度(%)

≤45

绿地率(%)

≥10

建筑限高(米)

≤24

土地用途

商服用地

投资强度

/

保证金(万元)

130

起始价(万元)

1300

加价幅度(万元)

10

停车泊位

/

挂牌开始时间

2025年11月16日8时30时

挂牌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5年11月25日16时0分

备注

1.建筑间距、建筑后退、地下空间使用及配套设施等要求应参照《**州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政府7号令)、《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相关规定执行。

2.建筑风格与相邻建筑外饰色彩相协调条。

宗地编号

10-26-248

宗地面积(㎡)

4000.86

宗地坐落

容美**岭村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2.0

建筑密度(%)

≤45

绿地率(%)

/

建筑限高(米)

≤15

土地用途

商业用地

投资强度

/

保证金(万元)

70

起始价(万元)

700

加价幅度(万元)

10

停车泊位

按商业建筑面积≥1.0个/100㎡,非机动车位配建数量按**州自然资建发【2024】2号文件执行

挂牌开始时间

2025年11月16日8时30时

挂牌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5年11月25日16时0分

备注

1、建筑退让及建筑间距参照《**城市规划****政府令第7号)》及相关行业规范执行。

2、机动车出入口布置在北侧规划道路上。

3、绿色建筑等级根据《**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按照不低于绿色建筑一星级的要求建设。

4、相关要求:若对周边建筑**产生影响且不满足相应标准的,建设单位须自行与**受影响户协商解决。建筑后退架空电力线路按《城市电力规划规范》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执行;建筑后退国防光缆、通讯、燃气等管线控制要求须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其他市政工程规划要求满足相关行业规范。

宗地编号

11-03-890

宗地面积(㎡)

7965.61

宗地坐落

**开发区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1

建筑密度(%)

40≤建筑密度≤60

绿地率(%)

10≤绿地率≤15

建筑限高(米)

≤24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

保证金(万元)

26

起始价(万元)

260

加价幅度(万元)

10

停车泊位

/

挂牌开始时间

2025年11月16日8时30时

挂牌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5年11月25日16时0分

备注

1、建筑退让及建筑间距参照《**城市规划****政府令第7号)》及相关行业规范执行。

2、机动车出入口布置在南侧规划道路上。

3、相关要求:若对周边建筑**产生影响且不满足相应标准的,建设单位须自行与**受影响户协商解决。建筑后退架空电力线路按《城市电力规划规范》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执行;建筑后退国防光缆、通讯、燃气等管线控制要求须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其他市政工程规划要求满足相关行业规范。

4、**县11-03-890号地块详细规划:

规划条件 地块指标

用地面积(㎡) 7965.6 17965.61

建筑占地面积(㎡) / 3270.26

总建筑面积(㎡) / 7224.64

计容建筑面积(㎡) / 8424.64

容积率 ≥1.0 1.06

建筑系数 ≥40%、≤60% 41.05%

行政办公用地面积比例 ≤7% 0

行政办公建筑面积比例 ≤15% 0

绿地率 ≥10%、≤15% 10.01%

停车位 按需配建 24

建筑高度(m) ≤24 22.23

宗地编号

11-03-891

宗地面积(㎡)

40613.78

宗地坐落

**开发区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1

建筑密度(%)

40≤建筑密度≤60

绿地率(%)

10≤绿地率≤15

建筑限高(米)

≤24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

保证金(万元)

120

起始价(万元)

1200

加价幅度(万元)

10

停车泊位

/

挂牌开始时间

2025年11月16日8时30时

挂牌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5年11月25日16时0分

备注

1、建筑退让及建筑间距参照《**城市规划****政府令第7号)》及相关行业规范执行。

2、机动车出入口布置在南侧规划道路上。

3、相关要求:若对周边建筑**产生影响且不满足相应标准的,建设单位须自行与**受影响户协商解决。建筑后退架空电力线路按《城市电力规划规范》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执行;建筑后退国防光缆、通讯、燃气等管线控制要求须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其他市政工程规划要求满足相关行业规范。

4、**县11-03-891号地块详细规划:

规划条件 地块指标

用地面积(㎡) 40613.78 40613.78

建筑占地面积(㎡) / 19645.5

总建筑面积(㎡) / 35817.74

计容建筑面积(㎡) / 65633.61

容积率 ≥1.0 1.62

建筑系数 ≥40%、≤60% 48.37%

行政办公用地面积比例 ≤7% 2.4%

行政办公建筑面积比例 ≤15% 12.7%

绿地率 ≥10%、≤15% 10.00%

停车位 按需配建 40

建筑高度(m) ≤24 22.23

宗地编号

14-03-613

宗地面积(㎡)

2405.68

宗地坐落

中营镇中营村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1

建筑密度(%)

40≤建筑密度≤60

绿地率(%)

10≤绿地率≤15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

保证金(万元)

7

起始价(万元)

70

加价幅度(万元)

10

停车泊位

/

挂牌开始时间

2025年11月16日8时30时

挂牌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5年11月25日16时0分

备注

1、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成品仓库、研发室、实验室、产品展示厅等功能用房总建筑面积占项目计容建筑面积比例≤15%,禁止修建成套住宅楼、专家楼、宾馆、****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2、建筑退让及建筑间距参照《**城市规划****政府令第7号)》及相关行业规范执行。

3、相关要求:建筑**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及《**省建筑**分析技术规范》(DB42/T952-2014)的相关规定。若对周边建筑**产生影响且不满足相应标准的,建设单位须自行与**受影响户协商解决。建筑后退架空电力线路按《城市电力规划规范》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执行;建筑后退河道岸线界限需按《****政府关于印发**县河道岸线界限划定标准(试行)实施办法的通知》(鹤政发〔2016〕27号)执行,建筑后退国防光缆、通讯、燃气管线控制要求须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并征求燃气部门意见;其他市政工程规划要求满足相关行业规范。

二、竞买资格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因拖欠土地成交价款等行为被纳入土地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档案或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网上注册参加报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商服用地个人不参与竞买。

三、竞买申请、竞买保证金交纳及竞买报价

有意竞买者,必须登录**州国有建设用地网使用权上交易系统注册、完善竞买人信息资料,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与竞买。申请人可于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1月23日到**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竞买前,请认真阅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等挂牌出让文件。竞买步骤为:

(一)办理**CA证书。未办理CA证书的有意竞买者,到**市金桂大道市民之家旁办理CA证书,联系电话:0718-****114。电子标服务

(二)注册完善资料。有意竞买者须在2025年11月23日前,持CA证书登录**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要求完善资料(注册的信息必须真实、合法)。

(三)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有意竞买者须持办理竞买人CA数字证书与竞买人开设的农行账号绑定业务后,通过**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在2025年11月23日16时前,一次性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四)土地出让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价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缴齐出让价,具体时间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执行。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起始时间为2025年11月16日8时30分,本次挂牌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16时0分。

五、成交确定: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实行全程网上交易,设定有底价,以增价方式竞价,网上交易系统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银行账户:如果在使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或困难,请在分清问题类型的同时,与下列有关工作人员联系:

土地交易业务咨询电话:138****8092(徐先生)

土地交易系统咨询电话:199****7211(张先生)

开户单位:****财政局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1:****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77********007237

开户行业务咨询电话:156****6333

开户银行2:****公司**支行

银行账号:191********0010043

开户行业务咨询电话:186****0668

开户银行3:****银行****公司**支行

银行账号:181********00046396

开户行业务咨询电话:151****5777

开户银行4:****银行****公司银发支行

银行账号:820********936295

开户行业务咨询电话:139****9291

开户银行5:****银行****公司**支行

银行账号:420********050000940

开户行业务咨询电话:131****3293

开户银行6:****公司**支行

银行账号:569****51397

开户行业务咨询电话:150****1112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出让地块为征地补偿后现状出让,土地出让以后的建设必须符合城建规划及规划设计的有关要求。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本次公告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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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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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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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鹤国土挂告字【2025】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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