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那务镇金菊、高华、竹子、高田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3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内容为: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更正内容: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27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标书代写
1、获取了磋商文件而不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标书代写
2、本次招标项****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3、本项目不举行答疑会,项目需求具体详情可向采购人了解。
4、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均必须为准确、真实、有效、完整的,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响应供应商自己承担。
名 称:****
地 址:**市那务镇那务圩
联系方式:0668-****3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省**市**市**市鉴江街道下能村**路陈伟杰屋五楼501
联系方式:138****010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春杰
电 话:138****0103
****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