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政府投资政务信息化建设及运维项目概算最高标准(暂行)》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政府,****办事处,****管委会,****管委会,****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属单位:
《****政府投资政务信息化建设及运维项目概算最高标准(暂行)》****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办公室
2025年10月 日
****政府投资政务信息化建设及运维项目
概算最高标准(暂行)
****政府投资政务信息化项目支出标准化,健全财政投资评审标准体系,规范政务信息化项目投资估算、采购预算编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24〕38号)、《**市市级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镇政办发〔2024〕37号)、《**市级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丹政办发〔2024〕34号)以及《****市委****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丹办发〔2025〕1号)及其它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管理原则
(一)数据驱动科学决策。应用**市信息化建设专项监督工作成果,加强政务信息化项目****政府部门间数据共享。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围绕政策要求、经济发展和信息技术的演化,深入挖掘历史数据的沉默价值,为政务信息化项目投资估算、采购预算评审提供科学依据。
(二)分类管理精准指导。根据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建设与运维的类别特性,本标准遵循“经济适用、安全可靠、集约共享、简便易行”的原则,将项目划分为建设类(含**、改建、扩建)和服务类(含运维类)。建设类项目明确综合布线、机房工程、硬件购置、软件开发及购置、系统集成等预算构成及取费上限;服务类项目区分运维类型与安全等级,制定相应服务费用测算依据,全面覆盖政务信息化常用项目类型,提升预算编制的精准度和可操作性。
(三)全程应用统一规范。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与运维预算最高标准,作为市级财政投资评审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定财政资**排、项目估算、采购预算等阶段投资控制的最高限额。该标准在全市非涉密政务信息化项目中统一执行。
二、投资预算体系
(一)标准分类、规范适用。****政府投资政务信息化项目投资估算、采购预算的最高限额,主要基于近年来我市典型政务信息化项目的采购预算及实际成交价,并参考省本级、**、**等周边先进地区现行标准后合理确定。
(二)模块管理、动态调整。政府投资政务信息化项目支出预算最高标准实行模块化管理。项目责任单位应根据建设、运维等不同类型,在满足当前实际使用需求的前提下,适度预留接口及扩展空间,在本标准框架内合理选择并组合对应模块,科学确定投资上限。
1.综合布线和机房建设工程费应执****评审中心对工程类项目的评审原则。
2.硬件购置费包括终端及外设、主机设备、网络设备、存储设备、安全设备、工程信息设备、机房设备、专用设备及其他信息系统相关配套设备,须依据框架协议价、****政府采购中标价,结合数量及调整系数合理确定。
3.成品软件购置费涵盖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安全软件、行业应用软件等成品软件,须依据框架协议价、****政府采购中标价,结合数量及调整系数综合确定。
4.定制软件开发费依据核定工作量×复用度调整系数×人月费率(2024年为1.95万元/月)进行测算,需明确功能模块划分及软件系统的功能复用情况,人月费率我市按最新的《中国软件行业基准数据》中E类城市标准动态调整。
5.系统集成费在项目软硬件投资达到规定规模且确有集成难度时可按不超过集成对象总造价的2%计列。
政府投资政务信息化项目支出预算最高标准实行动态管理。财政部门将根据信息技术发展、市场价格波动、政策法规调整及软件行业基准数据更新等情况,不定期对标准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预算标准契合市场实价、经济科学。
(三)刚性约束、合理优化。政府投资政务信息化项目支出预算最高标准是项目投资估算、采购预算编制及财政资**排的最高限额。项目责任单位应严格执行本标准,实行限额设计,按满足当下实际使用需求为前提科学编制项目预算。在不超过投资估算的前提下,可根据业务实际和特色需求,对模块配置进行合理优化。
对技术复杂、科技创新、安全需求或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等特殊情况确需突破本标准的,数据管理部门应组织行业专家(须含经济类专家)进行论证,由项目责任单位制定专项预算方案,****政府批准后调整执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政府投资政务信息化建设及运维项目概算最高标准化体系建设,按照“统一管理、分工协作、数据共享”的原则,与数据、网信等相关职能部门定期会商,协同推进政务信息化项目预算标准的制定、更新等各项工作。
(二)加强机制保障。本标准编制基期为2024年。财政部门应根据信息技术发展、市场价格波动及软件行业基准数据更新等实际情况,适时启动修编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后动态调整。项目责任单位应严格依据本标准实行限额设计科学、高效、经济的编制项目投资估算和采购预算,严禁罔顾差异生搬硬套,机械执行上限标准。
(三)加强技术保障。将依托“**财政投资评审”信息化系统为主要数据管理平台,以典型政务信息化项目的财政预算、采购合同及运维成本数据为统计基础,****中心为经济数据来源的支撑单位。通过系统化数据归集、清洗与分析,动态测算和优化各类信息化项目预算标准。鼓励专业力量强、协同能力高的行业专家参与论证与测算,不断提升本标准的适用性、可操作性。
四、实施期限
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使用期限暂定为一年。如国家政策环境无异常波动,到期后自动延续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财政局反馈。
附件:政府投资政务信息化建设及运维项目费用明细
附件:
政府投资政务信息化建设及运维项目
费用明细
一、信息化项目建设费
(一)综合布线工程费和机房工程费
1.定义
为实现信息系统建设目标而开展的相关设备和建筑工程费用。
2.内容
设备安装调试,管线工程及满足项目主体要求的土建及周边恢复等工程。如机房建设(包括**、扩建、改建)、智慧警务工程、“320”工程、“123”工程等图像采集设备安装、线路敷设、立杆安装等。
3.计费标准
参****评审中心对工程类项目评审原则。
(二)硬件购置费
1.定义
承载信息系统软件和数据的硬件设备终端及外设、主机设备、网络设备、存储设备以及其他信息系统相关配套设备的购置费用。
2.内容
包括终端及外设、主机设备、网络设备、存储设备、安全设备、工程信息设备、机房设备、专用设备及其他信息系统相关配套设备的购置。
3.计费标准
设备购置费=框架协议价、市场询价或同类设备中标单价×数量×调整系数。
4.相关说明
(1)在一个预算年度内,同类设备采购总量小于30台时,调整系数为1.0;大于等于30台时,调整系数为0.9,大于等于100台时,调整系数为0.8。
(2)网络、存储、服务器、计算**等可以云服务化的通用基础硬件设备根据《**市级信息项目管理办法》(丹政办发〔2024〕34号)的规定原则上由**市政务云统一提供。政务云确实无法满足项目责任单位当前使用需求的,经市数据局书面批准后,市财政局方可纳入项目投资估算、采购预算评审范围。
(3)除政府采购框架协议供货的通用类设备外,其他产品原则上单价3000元以上或单一类型设备总价达到10000元以上的设备需提供三个或以上的同期(时间段相近、设备使用单位性质相近)的市场询价或实际成交价,应包含品牌、型号、功能性能参数、成交单价、产品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等内容。若无法提供足量的成交价,****政府采购中标项目中的有效价格或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送审依据。
(4)设备购置费含设备购置、运输、保险、税费等。
(5)购置费原则上不少于5年的原厂技术维护服务费,鼓励在采购文件中将延期维保列入加分项。标书代写
(6)购置费不得高于《****事业单位部分通用资产配置价格限额标准》。
(7)硬件设备主要分类如下:终端及外设、主机设备、网络设备、存储设备、安全设备、工程信息设备、专用设备、辅助材料等。
①终端及外设:指台式、便携式计算机、平板电脑以及其它外设设备等。
②主机设备:指提供运算服务的计算机,包括服务器、小型机、工作站等。
③网络设备:指连接到网络中的物理实体,主要包括路由器、交换机、网桥、网关、网络接口卡等。
④存储设备:指用于存储信息的设备,包括磁盘阵列、磁带库、虚拟带库等。
⑤安全设备:为使设备正常运行,确保数据的可用性、完整性和保密性而采取的物理措施设备,包含所用到的全部安全类设备,包括防火墙、网闸、入侵检测、加密设备、堡垒机、行为审计、身份认证、防病毒等设备。
⑥工程信息设备:与工程项目紧密相关的会议、指挥、显示、安防等信息化设备。
⑦专用设备:在金融、交通、教育、医疗等行业专有或特殊应用领域的专业信息化设备。
⑧其他设备:信息化系统所需的其他附属硬件设备。
⑨辅助材料:综合布线的电源线、同轴线、双绞线、光纤、理线架、配线架、机柜、桥架等。
(三)成品软件购置费
1.定义
直接购置成品软件的服务(许可)费用。
2.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操作系统、数据库软件、服务器中间件、虚拟化软件、工具软件、安全软件、行业软件等成品软件的购置。
3.计费标准
成品软件购置费=框架协议价、市场询价或同类设备中标单价×数量×调整系数。
4.相关说明
(1)除通用类软件外,其他产品原则上单价3000元以上或单一类型设备总价达到10000元以上的成品软件需提供三个或以上的同期(时间段相近、软件使用单位性质相近)的市场询价或实际成交价,应包含品牌、型号、功能性能参数、成交单价、产品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等内容。若无法提供足量的成交价,****政府采购中标项目中的有效价格或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送审依据。
(2)购置费应当包含不少于3年的原厂技术维护服务费,鼓励在采购文件中将延期维保列入加分项。标书代写
(3)在一个预算年度内,同类成品软件采购量小于20时,调整系数为1.0;大于等于20时,调整系数为0.7,大于等于100 时,调整系数为0.5。
(四)定制软件开发费
1.定义
为满足用户个性化服务需求,需要进行定制化软件开发的费用。
2.内容
定制软件开发服务按需要完成的服务及任务量提出,费用包含需求分析、设计、编码、测试、部署调试以及项目管理、培训等。
3.计费标准
我市定制软件开发费用估算仅采用工作量估算法,项目责任单位制定使用需求时应按该方法进行费用测算。
工作量估算法是通过估算软件项目各细分可识别模块所耗费的**进行费用估算,**数包含人力和时间,本标准统一采用人﹒月的形式来衡量。系统应按子系统、模块进行细化分层,一般系统分两层,复杂系统应分三层及以上。
定制软件开发费用=工作量×复用度调整系数×软件开发基准人月费率
其中:
(1)工作量包括需求设计、系统编码、系统测试、部署实施等阶段工作量之和,单位为人﹒月(每月按21.75天计)。
(2)复用度调整系数根据实际的功能复用情况进行分析,识别出功能的复用程度。复用程度分为高、中、低三个级别,对应的调整系数分别为0.35、0.63、0.85。在编制投资估算、采购预算时,**项目的复用度调整系数依据实际的功能复用情况进行取值;在我市或其他县区同行业已有软件系统或功能模块基础上进行优化完善或调整改造的,复用度调整系数应在0.35或0.63(复用度高或复用度中)之中进行取值。
(3)软件开发基准人月费率,单位为“元/人﹒月”。2024年基准人月费率为19500元/人﹒月(包含软件开发的直接人力成本,间接成本及合理利润等)。我市根据最新的《中国软件行业基准数据》中E类城市定位动态调整。
4.相关说明
(1)开发费用应当包含不少于3年的原厂技术维护服务费;
(2)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软件(包括但不限于源代码、目标代码等)的著作权全部归项目责任单位所有,待软件运维或开发扩展时无偿提供。
(五)系统集成费
1.定义
是指通过结构化的综合布线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技术,将各个分离的设备、功能和信息等集成到相互关联的、统一和协调的系统之中,使**达到充分共享,实现集中、高效、便利的管理。
2.内容
对信息系统的软件、信息、数据和技术的集成及系统调试测试等。
3.计费标准
系统集成费=集成对象总造价×系统集成费率。
集成对象总造价指项目中需要参与系统集成部分的软硬件购置费总额。
4.相关说明
系统集成费一般应包含在信息化项目工程总量当中,不应当单独计费收取。项目总投资费用在200万元(含)以上且项目中既有硬件设备也有定制软件开发项目,系统集成确有一定难度的,在提供书面的系统集成方案的基础上可按不高于集成对象总造价的2%编制系统集成费。
(六)其它费用
1.咨询设计费
设计单位根据委托人要求,提供编制信息化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等服务收取的费用。
建设规模在200万元及以上项目可计取咨询设计费。
根据项目投资规模分档计费,具体计算标准如下。
咨询设计费取费参考标准
| 序号 |
项目投资规模M(万元) |
费用(万元) |
| 1 |
200<M≤500 |
2.5 |
| 2 |
500<M≤1500 |
5 |
| 3 |
M>1500 |
8 |
2.等保测评费
指项目责任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验证信息系统是否满足相应安全保护等级所发生的费用。等保测评费按下表计取。
等保测评费预算标准
| 序号 |
网络安全等级 |
费用标准(万元/个) |
| 1 |
二级 |
2.5 |
| 2 |
三级 |
5 |
3.预备费
预备费是指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因不可预见因素或不可抗力导致费用增加而预留的建设资金。
建设规模在200万元以上且建设周期在一年以上的项目可按照不超过硬件购置费的5%计取预备费。
二、信息化项目运维服务费
(一)定义
项目运行维护服务费指为保障信息系统正常运行,通过远程或驻场服务的方式对信息系统开展的例行操作、响应支持、优化改善、咨询评估服务等产生的费用。
(二)内容
信息化项目竣工验收后,在免费质保期以外开展例行操作、响应支持、优化改善、咨询评估服务等。
1.例行操作服务,是指服务提供方提供的预定例行服务,以及时获得运行维护对象状态,发现并处理潜在的故障隐患。服务提供方提交运行状态信息记录、运行状态异常处理记录等。
2.响应支持服务,是指服务提供方对服务请求或故障申报提供的即时服务,如突发事件处理等。服务提供方提交响应支持记录响应支持关键指标数据记录、重大事件(故障)分析改进报告、运行维护服务对象配置信息更新记录等。
3.优化改善服务,是指服务提供方对运行维护服务对象提供功能或性能的调优服务。如数据库优化、网络优化等。服务提供方提交优化改善方案及相关评审记录、优化改善实施方案及相关评审记录、优化改善实施的变更和报告、运行维护服务对象配置信息更新记录等。
4.咨询评估服务,是指服务提供方结合业务需求,通过对运行维护服务对象的调研和分析,提出咨询建议和评估方案。服务提供方提交调研评估计划书、调研评估分析报告、调研评估的规划方案或建议及评审记录等。
(三)相关说明
1.运维费用测算应分类统计设备、软件等采购价后,再按运维类型分类测算运维费用。
2.本运维服务费用是指原厂免费运维期结束后的维护服务费用。
(四)计费标准
运维服务费测算参考标准
| 序号 |
类型 |
分类说明 |
运维内容 |
参考标准 |
备注说明 |
| 1 |
机房基础环境运维 |
指机房电气系统、UPS系统、空调与通风系统、消防系统、动环监控系统等 |
例行巡检、响应支持、维修服务等 |
不高于系统采购合同价的2% |
质保期后第1年起 |
| 不高于系统采购合同价的3% |
质保期后第3年起 |
||||
| 不高于系统采购合同价的5% |
质保期后第5年及以后 |
||||
| 2 |
终端及外设 |
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扫描仪、打印机、扫码设备及其他外设 |
例行巡检、响应支持、固件升级、维修服务等 |
不高于设备采购合同价的2% |
质保期后第1年起 |
| 不高于设备采购合同价的3% |
质保期后第3年起 |
||||
| 不高于设备采购合同价的5% |
质保期后第5年及以后 |
||||
| 3 |
主机设备 |
指提供运算服务的计算机,包括服务器、小型机、工作站等 |
例行巡检、响应支持、固件升级、维修服务等 |
不高于设备采购合同价的2% |
质保期后第1年起 |
| 不高于设备采购合同价的3% |
质保期后第3年起 |
||||
| 不高于设备采购合同价的5% |
质保期后第5年及以后 |
||||
| 序号 |
类型 |
分类说明 |
运维内容 |
参考标准 |
备注说明 |
| 4 |
网络设备 |
指连接到网络中的物理实体,包括集线器、交换机、网桥、路由器、网关、网络线接口卡(NIC)、无线接入点(WAP)等 |
例行巡检、响应支持、固件升级、维修服务等 |
不高于设备采购合同价的2% |
质保期后第1年起 |
| 不高于设备采购合同价的3% |
质保期后第3年起 |
||||
| 不高于设备采购合同价的5% |
质保期后第5年及以后 |
||||
| 5 |
存储和 备份设备 |
指用于存储信息的设备,包括磁盘阵列、磁带库、虚拟带库等 |
例行巡检、响应支持、固件升级、维修服务等 |
不高于设备采购合同价的2% |
质保期后第1年起 |
| 不高于设备采购合同价的3% |
质保期后第3年起 |
||||
| 不高于设备采购合同价的5% |
质保期后第5年及以后 |
||||
| 6 |
安全设备 |
指防火墙、网闸、入侵检测、加密设备、堡垒机、行为审计、身份认证、防病毒等设备 |
例行巡检、响应支持、固件升级、维修服务等 |
不高于设备采购合同价的3% |
质保期后第1年起 |
| 不高于设备采购合同价的5% |
质保期后第3年起 |
||||
| 不高于设备采购合同价的7% |
质保期后第5年及以后 |
| 序号 |
类型 |
分类说明 |
运维内容 |
参考标准 |
备注说明 |
| 7 |
音视频设备 |
指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大屏显示设备等 |
例行巡检、响应支持、固件升级、维修服务等 |
不高于设备采购合同价的3% |
质保期后第1年起 |
| 不高于设备采购合同价的5% |
质保期后第3年起 |
||||
| 不高于设备采购合同价的7% |
质保期后第5年及以后 |
||||
| 8 |
其它设备 |
指除上述所列内容以外的其他硬件设备 |
例行巡检、响应支持、固件升级、维修服务等 |
原则上不超过 合同采购价的5% |
具体可采用市场询价 ****政府采购中标项目中的有效价格 |
| 9 |
购置类软件 |
指市面上成熟的软件系统或工具,如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及其他的软件工具等 |
例行巡检、响应支持、版本升级、使用培训、故障排除等 |
不高于系统采购合同价的5% |
质保期后第1年起 |
| 不高于系统采购合同价的3% |
质保期后第3年起 |
||||
| 不高于系统采购合同价的1% |
质保期后第5年及以后 |
| 序号 |
类型 |
分类说明 |
运维内容 |
参考标准 |
备注说明 |
| 10 |
定制开发类软件 |
指根据业务需求,需要定制开发的软件 |
例行巡检、响应支持、版本升级、bug修改、使用培训、故障排除等 |
不高于定制化开发服务 合同价的8% |
质保期后第1年起 |
| 不高于定制化开发服务 合同价的5% |
质保期后第3年起 |
||||
| 不高于定制化开发服务 合同价的3% |
质保期后第5年及以后 |
||||
| 11 |
等保测评 |
指按照等保2.0要求,对信息系统安全等级(分级)保护进行测评 |
二级 |
2.5万/个 |
建议每两年测评一次 |
| 三级 |
5万/个 |
建议每一年测评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