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转让方)拟对报废固定资产转让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现欢迎满足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前来竞价。
一、转让标的物基本情况
竞价内容:转让方拟对报废固定资产转让项目进行公开竞价,转让物资主要为:生产设备、办公电脑、车辆等(详见附件1)。纳入本次处置范围的资产仅限于附件1中所列设备和资产,按现场展示的状态采用一次性竞价方式进行转让。
二、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三、转让方简介
1. 转让方名称:****
2. 所在地区:**省**市
3. 住所/注册地址:**市文城镇文清大道464号
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黄铁欧
四、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1. 评估机构:**瑞衡资产评估土地房****公司
2. 评估基准日:2024年10月29日
3. 评估报告文号:**瑞衡资评报字[2024]第1104号
4.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集团有限公司
5. 核准(备案)日期:2025年2月24日
五、转让底价
本项目最低限价为人民币4,276.00元(含税),依据为**瑞衡资产评估土地房****公司出具的《****拟进行资产处置涉及的一批设备资产评估报告》(**瑞衡资评报字[2024]第1104号)及按规定进行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备案号:2025—002。
转让类型为整体转让,整体报价。
六、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600.00元(人民币大写:陆佰圆整);
(三)本次资产处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七、报名
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价者,须自行到实地勘验转让标的物,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物及标的物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查看,并签订《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标的物资展示地址为:**市文城镇文清大道464号厂区。
展示时间为: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5日08:00—17:30(仅限工作日内);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0898-****0373。
2. 签署确认书后请于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5日(仅限工作日内),每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至**市文城镇文清大道464号****214室报名。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报名人为自然人的请提供报名人身份证;
(2)报名人为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的请提供报名人身份证及 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鲜章)。
八、保证金及付款方式
(一)出价最高的合格受让方在竞价结束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600.00元(人民币大写:陆佰元整)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保证金到账情况以转让方查询结果为准。
(二)履约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 号:460********050004373
(三)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1. 退还程序
(1)转让方于签订《交割确认书》后十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将退还至原账户。
2. 退还履约保证金前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料
(1)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2)受让方开具的收到转让方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收据原件。
(四)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 受让方如未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物资的拆除、搬离、运输、装卸等工作,因受让方原因延误了交易进程,则上述履约保证金作为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即受让方交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转让方不予退还。
2.受让方搬离转让标的物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破坏、搬离、拆卸除交易标的物以外的任何设施设备(包括房屋建筑、构筑物等),如有损坏,按照市场价予以赔偿。转让方有权在受让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3. 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九、竞价
(一)竞价人按照本公告附件3格式进行报价,报价有效期60个日历天;
(二)竞价人为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的,报价表签署页须加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公章鲜章。若报价表页数超过1页,须加盖骑缝章;
(三)竞价人为自然人的,报价表每一页空白处均须签署竞价人姓名,签署页需在签署姓名同时加盖竞价人个人指印;
(四)竞价人应于2025年11月11日15:00之前(注:当日)递交报价文件;
(五)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市文城镇文清大道464号****职工之家会议室;标书代写
(六)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参与竞价的,递交人在递交密封的报价文件时须同时递交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章原件)、递交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自然人参与竞价的需本人递交报价文件,并携带身份证原件;
(八)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九)报价文件应密封完好(包装形式不限),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将予以拒收;
(十) 低于最低限价的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十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截止,由转让方组织现场公开竞价, 转让人将有效报价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排名第一的受让方为本项目成交人,其报价为成交价,转让方与其签订合同。若排名为第一的成交人拒签合同,转让方可以与排名第二的竞价人谈判,如排名第二的竞价人同意按照成交价成交的,则排名第二的竞价人成为最终受让人,以此类推。转让方也可以选择组织重新竞价;标书代写
如出现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最高报价方时,采用现场再次公开竞价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人。
(十二)未按照上述要求递交报价文件的,转让人予以拒收;未按照上述要求签署报价文件的,报价文件按照作废处理;
(十三)转让人将于竞价结束后****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om/****公司微信
公众号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发出《成交通知书》。
十、交易
(一)受让方在收到《成交通知书》起三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600.00元(人民币大写:陆佰圆整)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转让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后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二)《****产权交易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受让方须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交易价款付清后受让方须在五个工作日内搬离所购买物资。
十一、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次转让标的物按现状转让。标的物资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所披露的内容仅为价格制定的参考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资产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评估报告和信息发布所载清单、图片展示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查看,并签订《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受让成功并签订合同后,不论标的存在任何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受,转让方免责。
意向受让方提交报价表后,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标的资产瑕疵,同意以标的资产展示的现状受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材质、数量、质量、重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拒签《产权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
(二)部分设备和零部件可能缺失无法完整交付,转让方不保证本次转让实物的材质、质量、重量、数量、规格、尺寸、完整性及功能性等,意向受让方在参与受让前必须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的全部瑕疵,慎重对待、认真调研,谨慎参与受让,一旦成交,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三)受让方报价为最终合同价格,不再另行以计重、计件等方式报价和结算。项目报价为受让方支付给转让方收购价,在此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全额负担,包括:前期准备、清点结算、拆卸、包装、运输、保险、所有工作人员的工勤费用 (包括工资、福利、交通、食宿、通讯等)、垃圾和废弃物的清运、倒场费用、环境保护费、清场费用、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
(四)转让方不负责物资的包装、拆卸、分割。必要时,受让方可在装运前对物资进行适当包装或拆卸、分割,以满足运输、储存和保管的需要,因未进行包装或包装不当造成环境污染、报废物资损毁、丢失或给第三方造成损失、损害的,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受让方装运物资时,须听从转让方有关负责人员的指挥,不得装运项目以外物资。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转让采用其他公开转让方式,****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om/****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转让方:****
地 址:**市文城镇文清大道464号
邮 编:571339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898-****0373。
十四、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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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