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文成分局关于2025年10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审批
浙江-温州-文成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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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关于2025年10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0-27 10:32:27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华润**市文**二源镇17.21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省**市文**二源镇二源村、谈阳村等

****

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光伏场区、35kV集电线路和110kV升压站。光伏场址总用地面积19.957ha,在不更改土地性质的前提下,采用“一地两用”“农光互补”的开发模式,利用茶园、果园(含农业大棚)建设一****电站,装机容量17.21MW,年均发电量2063万kW﹒h,运营周期内可实现总发电量51575万度电。项目**110kV升压站,包含2台变压器。光伏场区与升压站通过3.6km35kV集电线路相连。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

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现场车辆冲洗和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通过在施工场地设置1套处理能力为1t/h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食堂废水经隔油后与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一同经污水处理装置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废气:项目施工前制定控制工地扬尘方案,设置施工围挡;施工场地每天定期洒水增湿,及时清扫、冲洗;运输车辆进出场地低速行驶,车体轮胎应清理干净后再离开施工场地;食堂安装去除效率60%的油烟净化设施,食堂油烟经处理后附壁引至高空排放。

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及临近居民区处应限速行驶,并减少不必要的鸣笛。

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并集中处理;临时沉淀池内定期清理的沉渣回用于场地平整;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生态环境: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红线范围内,尽可能减少对周围土地的破坏;项目应严格按照设计实施,减少对场区内地貌不必要的破坏;恢复水土保持设施,减少水土保持设施面积的损失。

营运期

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处降低噪声强度;合理布置,各单元逆变器和箱式变压器距厂界均保持一定距离;采用防震、降噪的措施来降低电气设备运行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固废:项目退役期需要拆除光伏组件,废太阳能电池板属于一般固废,由厂家回收;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电容、废变压器、废蓄电池以及废油及油泥均属于危险废物,本项目拟在光伏场区设置危废暂存间一座,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电磁环境:控制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等,同时在电气设备订货时,要求导线、母线、均压环、管母线终端球和其他金具等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降低静电感应的影响。

植被保护措施:运行期应加强对光伏场区内植被的保护,对缺损的植被及时补种;加强对道路两侧的绿化工作。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3586; 传真:0577-****8012

通讯地址:****中心****环境局**分局窗口。

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若对本审批意见不服,可以自本审批意见公开之日起****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环境局

2025年10月27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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