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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3325MA7C9C774J | 建设单位法人:杨浩 |
| 陈慕雄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 **省**兰坪县沧江路47号 |
| 菜园光伏发电项目110kV临时送出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6-D4416-太阳能发电 |
| 建设地点: | **省****县 |
| 经度:99.446,99.435 纬度: 26.401,26.43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1-07 |
| 怒环审兰〔2024〕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172.71 |
| 24.8 | 运营单位名称:**** |
| ****3325MA7C9C774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5********276685N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5********749293T | 竣工时间:2024-12-31 |
| 2025-01-05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7-20 |
| 2025-09-1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2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919SgH89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10kV菜园**输电线路工程,线路起于拟建菜园升压站110kV出线构架,****中心变110kV南侧出线架构,线路长度约4.63km,全线采用单回路架设,**塔基20基。 | 实际建设情况:110kV菜园**输电线路工程,线路起于拟建菜园升压站110kV出线架构,到达110kV兰锌I回线N5号塔附近,改为地埋电缆接入兰坪变,线路长度约4.594km,全线采用单回路架设,**塔基17基。 |
| 由于路线优化,输电线路到达110kV兰锌I回线N5号塔附近,改为地埋电缆接入兰坪变,因此线路减少0.036km,减少3座塔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回110kV架空线路接入220kV兰坪变 | 实际建设情况:**110kV架空线路,到达110kV兰锌I回线N5号塔附近,改为地埋电缆接入220kV兰坪变 |
| 由于路线优化,输电线路到达110kV兰锌I回线N5号塔附近,改为地埋电缆接入兰坪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态影响 (1)土地占用保护措施 ①严格控制基础开挖范围及开挖量,确保开挖过程产生的弃土全部回填,无弃方产生。做好表土分类存放工作,便于后期回填利用。 ②施工临时道路尽可能利用机耕路、林区小路等现有道路,减少临时道路开拓。 ③临时施工场地选址避开密林区、永久基本农田区,尤其是N17、N18、N19杆塔距离永久基本农田较近,临时施工场地选址时应认真辨认,******局给予协助,避开临时施工场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④拆除工程临时占地(牵张场、塔基施工区、临时道路)尽可能与原**工程临时占地一致。 ⑤**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拆除工程施工结束后均应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并进行原地貌和植被恢复。 (2)施工期对植物保护措施 ①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最大程度降低对植被的破坏。合理规划施工便道、牵引场地、材料堆放处等临时场地,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植被造成碾压和破坏。 ②线路经过林区时,采用高跨设计,避免大范围砍伐林木现象,施工中通过采用空中张力放线技术,减小放线通道的林木砍伐量。 ③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要及时报告当地林业部门。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松土、覆盖表层土;对塔位表层无植被或植被很稀疏的塔基,为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通过土地整治、表土覆盖,在“适地适树、适地适草”的原则下,选取当地优良乡土树种进行植被恢复,保证绿化栽植的成活率。 ④牵张场尽量选择荒草地或裸露地表处,主动避让林木及耕地,牵张场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⑤涉及占用林地的,按照林草部门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 ⑥拆除工程临时占地(牵张场、塔基施工区、临时道路)尽可能与原**工程临时占地一致。 ⑦**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拆除工程施工结束后均应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并进行原地貌和植被恢复。要求采取当地物种,选择存活率较高的植株。 ⑧禁止引入外来物种,积极进行环保宣传,严格管理监督。 (3)施工期对陆生野生脊椎动物保护措施 ①优化临时设施布局,尽量避开工程占用植被较好的森林、灌丛,减小对动物生境的扰动,场内道路及塔基施工场地不宜过宽,以保证运输车辆安全通过及塔基施工即可。施工完成后应及时对运行期不再使用的施工迹地、临时道路进行植被恢复或复耕,减少施工对陆生野生脊椎动物活动范围的破坏及分割影响。 ②设置保护生态环境的醒目宣传牌标,对施工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制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捕杀项目周边出现的野生动物。 ③合理安排,科学组织施工。野生鸟类和兽类大多是晨昏外出觅食,正午休息。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应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并力求避免在晨昏和正午进行噪声较大的施工活动,禁止夜间施工。 ④在施工中,如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要及时报告当地林业部门,施工结束后应做好植被恢复工作,恢复动物生境。 ⑤避开鸟类繁殖期施工,防止对幼鸟和鸟卵造成不良影响。 (4)施工期水土保持措施 ①为了保持自然地形、地貌,全方位长短腿设计的铁塔,基础采用全方位高低基础配合;平腿设计的铁塔,基础采用高处开挖小平台并根据地形设置保坎,低处抬高基础露头相结合的设计。同时结合基础选型,最大限度地适应现场地形变化的需要;使塔基尽量避免大开挖,维持山坡原有的地形、地貌。 ②在岩石地区尽可能采用“嵌固式及半嵌固式”基础;在其他地区,凡能开挖成形的基坑,尽可能采用掏挖式基础或采用以“坑壁”代替基础底模板方式开挖,尽可能减少开挖量。对位于陡峭山崖,地质条件差的塔位,不允许爆破施工,必须采用人工开挖。 ③排水:各个塔位或单个塔腿要求做成龟背型或斜面、恢复自然排水。对可能出现汇水面、积水面塔位要求开挖排水沟,并接入原地形自然排水系统。 ④边坡保护:对部分塔位开挖后出现易风化、剥落、掉块的上、下边坡均采用浆砌块石保护;对较好的岩石边坡视现场地质情况作放坡处理。 ⑤用砂浆抹面进行岩体表面保护:对个别塔位表面岩体破碎,水土极易流失,采用M10砂浆抹面,保护范围为塔位表面破坏面积。 ⑥临时表土堆放:基坑开挖的土石方不得随意堆放,不允许就地倾倒,要求搬运至塔位附近对环境影响最小且不影响农田耕作地方堆放。 ⑦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迹地整治,恢复植被。 地表水环境 (1)线路工程施工人员依托附近村庄生活设施,不在现场设施工营地。 (2)塔基浇筑混凝土拌合冲洗废水经收集桶沉淀澄清后回用于塔基混凝土搅拌和洒水降尘,不外排。 (3)塔基施工中严格控制作业面、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合理布置施工时间和施工方式,不得随意扩大,禁止将输电线路塔基施工时产生的废渣和建筑垃圾弃入附近水体。 声环境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将较强的噪声源尽量设在远离居住区的地方 大气环境 (1)**工程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①加强施工扬尘的防治,采取洒水降尘,防止扬尘污染周围环境。 ②料堆及基础处开挖临时堆放的土石方采用篷布覆盖防治扬尘。 ③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加盖帆布,采取密封运输。 ④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废气的排放。 ⑤易产生扬尘的钻孔、铣刨、切割、开挖、现场搅拌等施工作业时采取喷淋、喷雾等湿法降尘措施;遇到干旱和大风天气时增加洒水降尘次数等。 ⑥施工期间加大洒水降尘的频次等,减少施工扬尘对居民的影响。 ⑦在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还应执行《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GB/T50905-2014)等相关要求,落实施工扬尘控制措施,在施工合同中确定扬尘污染防治目标及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作业人员上岗前,施工单位应组织以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扬尘防治入场教育培训和考核等。 (2)拆除工程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拆除工程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为临时施工场地的建设,包括牵张场、临时道路、塔基临时施工场地设置。环评提出以下措施: ①临时场地建设过程中采取洒水降尘; ②裸露地表采取覆盖措施; ③合理安排施工计划,缩短拆除时间。 固体废物 (1)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收集后清运****处理场所处置。 (2)工程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废旧导线、铁塔、绝缘子等电器件均全部由建设单位回收。 (3)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租用村镇居民房屋现有卫生设施处置;施工场地内产生的零星生活垃圾收集后带回居住村镇一起处置。 生态影响 项目运行期对线路和塔基进行定期巡查和检修,保持原施工区植被生长情势良好。对运行维护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尤其是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环境保护意识,不对周边的动植物及生态环境进行破坏。 电磁环境 确保导线对地高度能满足相关电磁环境标准;合理选择导线类型。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使设备及线路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声环境 设备安装减震垫,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使线路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地表水环境 应避免随意丢弃固体废弃物,防止对沿线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固体废物 废弃导线、螺丝打等铁质材料,集中收集后进行回收利用。 | 实际建设情况:(1)土地占用保护措施 ①本工程建设共产生土石方开挖总量为1829.85m3,其中表土剥离量为285.00m3、土石方开挖1544.85m3;工程土石方利用总量为1829.85m3,其中覆土量为285.00m3、回填利用1544.85m3。无弃渣产生。已做好表土分类存放工作。 ②施工临时新修道路减少2.08km,宽度增加2m,新开辟的施工便道只进行简单的挖平填高,尽可能利用机耕路、林区小路等现有道路,减少了临时道路开拓。 ③临时施工场地的选址已避开密林区,地埋段穿越基本农田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已对受影响的村民进行了合理补偿。目前,该区域已交由村民进行复耕,所造成的影响较为有限。取消三座杆塔,到达110kV兰锌I回线N5号塔附近,改为地埋电缆接入兰坪变。 ④拆除工程待服务期满后落实。 ⑤**工程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了清理,并进行原地貌和植被恢复,种植当地树种或撒草籽恢复植被。拆除工程待服务期满后落实。 (2)施工期对植物保护措施 ①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把控施工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对植被的破坏,有效避免了施工范围外区域的植被遭受碾压和损害。 ②已采用高跨设计,有效避免了大规模林木砍伐现象。在施工过程中,通过运用空中张力放线技术,显著减少了放线通道所需的林木砍伐量。 ③施工过程中,未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施工结束后已及时清理、松土、覆盖表层土;对塔位表层无植被或植被很稀疏的塔基通过土地整治、表土覆盖,植被恢复草籽选用当地适宜草籽**羊茅、高原鸢尾和狗牙根混播,1:1:1混合后撒播。 ④牵张场选择荒草地或裸露地表区域,主动避开林木及耕地,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⑤已按照林草部门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施工。 ⑥拆除工程待服务期满后落实。 ⑦**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了清理,并按要求进行了原地貌恢复,种植当地树种**松或植被恢复草籽选用当地适宜草籽**羊茅、高原鸢尾和狗牙根混播,1:1:1混合后撒播。拆除工程待服务期满后落实。 ⑧未引入外来物种,施工方已积极向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严格管理监督。 (3)施工期对陆生野生脊椎动物保护措施 ①项目施工过程中,已尽可能避免占用植被茂盛的森林和灌丛区域,以降低对动物栖息地的干扰。施工单位在施工完成后,及时对运行期不再使用的施工迹地和临时道路进行了植被恢复或复耕工作。 ②设置了醒目的保护生态环境宣传牌,对施工人员进行了《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及《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捕杀项目周边出现的野生动物。 ③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晨昏及正午时段进行噪声较大的作业,并严格禁止夜间施工。 ④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施工方已及时开展植被恢复工作,有效恢复了动物生境。 ⑤经核实,施工期已避开鸟类繁殖期,不存在对幼鸟和鸟卵的不良影响。 (4)施工期水土保持措施 ①全方位长短腿设计的铁塔,其基础采用全方位高低基础相配合的方式;而平腿设计的铁塔,则采用高处开挖小平台并根据地形设置保坎,低处抬高基础露头的综合设计。同时,结合基础选型,最大限度地适应现场地形变化的实际需求,有效避免了塔基的大面积开挖,从而维持了山坡原有的地形和地貌。 ②在岩石区域,已实施“嵌固式及半嵌固式”基础结构;在其他区域,对于能够开挖成形的基坑,已采用掏挖式基础,或采用以“坑壁”替代基础底模板的方式进行开挖,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开挖量。对于位于陡峭山崖且地质条件不佳的塔位,禁止采用爆破施工方法,采用人工开挖方式。 ③排水:各塔位及单个塔腿均已按规范要求设计成龟背型或斜面,以恢复自然排水功能。鉴于上游汇水面积较小,故无需进行断面过水计算。 ④边坡防护措施:针对部分塔位开挖后出现的易风化、剥落及掉块现象,对上、下边坡均实施浆砌块石保护;对于质地较好的岩石边坡,则根据现场地质状况进行了适当的放坡处理。 ⑤采用M10砂浆抹面进行岩体表面保护:针对部分塔位表面岩体破碎、水土易流失的情况,使用M10砂浆进行抹面处理,保护范围涵盖塔位表面受损区域。 ⑥临时表土堆放:施工单位已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未出现随意堆放土石方的现象。所有土石方均按照要求搬运至塔位附近,选择对环境影响最小且不影响农田耕作的区域进行堆放。 ⑦施工方在施工完成后,需按照要求种植当地树种**松,或进行植被恢复,选用适宜当地的草籽,包括**羊茅、高原鸢尾和狗牙根,按1:1:1的比例混合后进行撒播。 (1)线路工程施工人员依托附近村庄的生活设施,不在现场设立施工营地。 (2)塔基浇筑过程中产生的混凝土拌合冲洗废水,经收集桶沉淀澄清后,回用于塔基混凝土搅拌及洒水降尘,不外排。 (3)在塔基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严格把控作业面,采取了临时防护措施,并合理规划了施工时间和施工方式。截至目前,未发现施工单位随意扩大施工范围或将输电线路塔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和建筑垃圾倾倒入附近水体的行为。 根据施工期间的监测数据,噪声水平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的规定,未收到扰民投诉。 (1)**工程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①施工单位采取了洒水降尘措施,有效防止扬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②料堆及其基础开挖过程中临时堆放的土石方,采用篷布覆盖以有效防治扬尘。 ③建筑材料运输车辆覆盖帆布,实施密封运输措施。 ④强化对机械和车辆的维护与保养,严禁施工机械超负荷运转,有效降低了废气排放。 ⑤施工单位在进行易产生扬尘的钻孔、铣刨、切割、开挖以及现场搅拌等施工作业时,采取了喷淋、喷雾等湿法降尘措施;在遇到干旱或大风天气时,则相应增加洒水降尘的频次。 ⑥施工期间,施工单位显著增加了洒水降尘的频次,有效减少了施工扬尘对居民生活的负面影响。 ⑦在施工期间,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严格遵循《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GB/T50905-2014)的相关要求,全面落实了施工扬尘控制措施。根据施工期环境监测报告显示,施工现场的空气质量达到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此外,施工作业人员在上岗前,施工单位已组织开展了以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为核心的扬尘防治入场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2)拆除工程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建议 ①临时场地建设过程中采取洒水降尘; ②裸露地表采取覆盖措施; ③建设单位合理安排施工计划,缩短拆除时间。 (1)施工方对建筑垃圾进行了分类集中堆放和回收利用,对于无法利用的部分,则统一收集后清运****处理场所进行处置。 (2)在工程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废旧导线、铁塔、绝缘子等电器件,均由建设单位进行全面回收。 (3)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通过租用村镇居民房屋的现有卫生设施进行处置;施工场地内产生的零星生活垃圾则收集后带回居住的村镇,统一进行处置。 项目运行期间,对线路和塔基进行定期巡查与维护,确保原施工区域植被生长态势良好。对运行维护人员进行了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宣传与教育,确保未发生任何对周边动植物及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行为。 (1)在运行期间,定期对输电线路和塔基进行巡查与检修,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并防止因运行故障引发的电磁环境负面影响。 (2)已对线路工程进行了电磁环境监测,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均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标准规定的限值要求。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输电线路运行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输电线路沿线的声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线路维护人员在进行定期线路及塔基巡查与检修时,严禁随意丢弃固体废弃物。所有废弃物须统一集中收集,并带回营地进行妥善处理,以避免对沿线地表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在输电线路运行期间,定期巡线及运行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绝缘子、生活垃圾等废物不得随意丢弃。线路运行维护人员应将生活垃圾带至指定的垃圾集中收集点进行妥善处置。目前,尚未产生废弃绝缘子。 |
| 由于路线优化,项目线路减少0.036km,减少3座塔基。待服务期满后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进行拆除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仅输电线路工程,投运后不涉及环境风险物质。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仅输电线路工程,投运后不涉及环境风险物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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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将较强的噪声源尽量设在远离居住区的地方:调试期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使线路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 施工期《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调试期输电线路运行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输电线路沿线的声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将较强的噪声源尽量设在远离居住区的地方:调试期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使线路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 施工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标准;调试期输电线路运行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输电线路沿线的声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
| 1 | (一)建设和生产期间要求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措施进行认真落实。 (二)加强施工管理和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管理,严格按工程征占地范围施工,避免非法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减少对自然植被的破坏和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做好水土保持等生态保护工作。 (三)施工设计阶段须落实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各项措施、投资,开展工程专项环境监理工作,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应明确环保责任。 (四)优化设计,采用小型化、轻量化的塔基,减少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占地面积和基础体积,降低对土地的扰动。 (五)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结束后进行生态恢复,生态恢复需纳入竣工环保验收。项目服务期满后及时拆除,妥善收集处理拆除后废弃物,并对拆除后空地进行植被恢复。 (六)本次110kV临时送出工程服务期满后做好后续拆除及地方电网衔接工作,需**菜园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的,应重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七)加强电磁辐射相关知识的宣传,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八)项目建设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向我局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你单位应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请兰坪县生态****执法大队开展环境执法现场监督和日常监督管理。 | 本项目已按照《报告表》进行环境保护设计、建设和生产运行管理。建设全过程满足《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相关要求。 在项目施工期间,我施工方已全面开展施工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施工期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执行。已妥善完成施工道路、临时占地及开挖边坡等区域的水土保持工作,并设置了截排水沟等工程防护措施,有效减轻了水土流失的影响,水保已由**三******公司验收。项目未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地埋段电缆沟及临时施工占用永久基本农田0.24hm2,已严格按照要求落实相关环保措施和补偿措施。电缆沟深度符合标准,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9.9%。目前,占用区域已全面复耕,复耕面积0.24hm2,对农田的整体影响较小。 项目设计阶段已落实防治生态和环境污染的各项措施、投资,委托****开展了工程专项环境监理工作,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已明确环保责任。 已进一步优化塔基设计方案,采用小型化、轻量化塔基,尽量使线路远离环境保护目标。 施工单位已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结束后进行了生态恢复,已落实生态恢复的环保验收。后续服务期满后及时拆除并妥善处理废弃物,对拆除后空地进行植被恢复。 服务期满后应按要求做好拆除工作,需**菜园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的,应重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建设单位已设立输变电标识标牌,帮助公众科学理解输变电工程对电磁环境的影响,并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工程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变动。 项目施工过程全程接受兰坪县生态****执法大队监督检查,未收到环保处罚。 |
| 杆塔 终端塔(N21)依托现有。 出线架构 依托拟建菜园110kV升压站的110kV进线间隔1个,为户外构架。 进线端 依托兰坪200kV中心变西南侧出线架构,自西向东第4个电气备用间隔。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杆塔 终端塔(N21)依托现有。 出线架构 依托拟建菜园110kV升压站的110kV进线间隔1个,为户外构架。 进线端 依托兰坪200kV中心变西南侧出线架构,自西向东第4个电气备用间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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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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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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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土地占用保护措施 ①严格控制基础开挖范围及开挖量,确保开挖过程产生的弃土全部回填,无弃方产生。做好表土分类存放工作,便于后期回填利用。 ②施工临时道路尽可能利用机耕路、林区小路等现有道路,减少临时道路开拓。 ③临时施工场地选址避开密林区、永久基本农田区,尤其是N17、N18、N19杆塔距离永久基本农田较近,临时施工场地选址时应认真辨认,******局给予协助,避开临时施工场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④拆除工程临时占地(牵张场、塔基施工区、临时道路)尽可能与原**工程临时占地一致。 ⑤**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拆除工程施工结束后均应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并进行原地貌和植被恢复。 (2)施工期对植物保护措施 ①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最大程度降低对植被的破坏。合理规划施工便道、牵引场地、材料堆放处等临时场地,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植被造成碾压和破坏。 ②线路经过林区时,采用高跨设计,避免大范围砍伐林木现象,施工中通过采用空中张力放线技术,减小放线通道的林木砍伐量。 ③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要及时报告当地林业部门。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松土、覆盖表层土;对塔位表层无植被或植被很稀疏的塔基,为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通过土地整治、表土覆盖,在“适地适树、适地适草”的原则下,选取当地优良乡土树种进行植被恢复,保证绿化栽植的成活率。 ④牵张场尽量选择荒草地或裸露地表处,主动避让林木及耕地,牵张场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⑤涉及占用林地的,按照林草部门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 ⑥拆除工程临时占地(牵张场、塔基施工区、临时道路)尽可能与原**工程临时占地一致。 ⑦**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拆除工程施工结束后均应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并进行原地貌和植被恢复。要求采取当地物种,选择存活率较高的植株。 ⑧禁止引入外来物种,积极进行环保宣传,严格管理监督。 (3)施工期对陆生野生脊椎动物保护措施 ①优化临时设施布局,尽量避开工程占用植被较好的森林、灌丛,减小对动物生境的扰动,场内道路及塔基施工场地不宜过宽,以保证运输车辆安全通过及塔基施工即可。施工完成后应及时对运行期不再使用的施工迹地、临时道路进行植被恢复或复耕,减少施工对陆生野生脊椎动物活动范围的破坏及分割影响。 ②设置保护生态环境的醒目宣传牌标,对施工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制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捕杀项目周边出现的野生动物。 ③合理安排,科学组织施工。野生鸟类和兽类大多是晨昏外出觅食,正午休息。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应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并力求避免在晨昏和正午进行噪声较大的施工活动,禁止夜间施工。 ④在施工中,如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要及时报告当地林业部门,施工结束后应做好植被恢复工作,恢复动物生境。 ⑤避开鸟类繁殖期施工,防止对幼鸟和鸟卵造成不良影响。 (4)施工期水土保持措施 ①为了保持自然地形、地貌,全方位长短腿设计的铁塔,基础采用全方位高低基础配合;平腿设计的铁塔,基础采用高处开挖小平台并根据地形设置保坎,低处抬高基础露头相结合的设计。同时结合基础选型,最大限度地适应现场地形变化的需要;使塔基尽量避免大开挖,维持山坡原有的地形、地貌。 ②在岩石地区尽可能采用“嵌固式及半嵌固式”基础;在其他地区,凡能开挖成形的基坑,尽可能采用掏挖式基础或采用以“坑壁”代替基础底模板方式开挖,尽可能减少开挖量。对位于陡峭山崖,地质条件差的塔位,不允许爆破施工,必须采用人工开挖。 ③排水:各个塔位或单个塔腿要求做成龟背型或斜面、恢复自然排水。对可能出现汇水面、积水面塔位要求开挖排水沟,并接入原地形自然排水系统。 ④边坡保护:对部分塔位开挖后出现易风化、剥落、掉块的上、下边坡均采用浆砌块石保护;对较好的岩石边坡视现场地质情况作放坡处理。 ⑤用砂浆抹面进行岩体表面保护:对个别塔位表面岩体破碎,水土极易流失,采用M10砂浆抹面,保护范围为塔位表面破坏面积。 ⑥临时表土堆放:基坑开挖的土石方不得随意堆放,不允许就地倾倒,要求搬运至塔位附近对环境影响最小且不影响农田耕作地方堆放。 ⑦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迹地整治,恢复植被。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土地占用保护措施 ①本工程建设共产生土石方开挖总量为1829.85m3,其中表土剥离量为285.00m3、土石方开挖1544.85m3;工程土石方利用总量为1829.85m3,其中覆土量为285.00m3、回填利用1544.85m3。无弃渣产生。已做好表土分类存放工作。 ②施工临时新修道路减少2.08km,宽度增加2m,新开辟的施工便道只进行简单的挖平填高,尽可能利用机耕路、林区小路等现有道路,减少了临时道路开拓。 ③临时施工场地的选址已避开密林区,地埋段穿越基本农田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已对受影响的村民进行了合理补偿。目前,该区域已交由村民进行复耕,所造成的影响较为有限。取消三座杆塔,到达110kV兰锌I回线N5号塔附近,改为地埋电缆接入兰坪变。 ④拆除工程待服务期满后落实。 ⑤**工程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了清理,并进行原地貌和植被恢复,种植当地树种或撒草籽恢复植被。拆除工程待服务期满后落实。 (2)施工期对植物保护措施 ①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把控施工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对植被的破坏,有效避免了施工范围外区域的植被遭受碾压和损害。 ②已采用高跨设计,有效避免了大规模林木砍伐现象。在施工过程中,通过运用空中张力放线技术,显著减少了放线通道所需的林木砍伐量。 ③施工过程中,未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施工结束后已及时清理、松土、覆盖表层土;对塔位表层无植被或植被很稀疏的塔基通过土地整治、表土覆盖,植被恢复草籽选用当地适宜草籽**羊茅、高原鸢尾和狗牙根混播,1:1:1混合后撒播。 ④牵张场选择荒草地或裸露地表区域,主动避开林木及耕地,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⑤已按照林草部门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施工。 ⑥拆除工程待服务期满后落实。 ⑦**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了清理,并按要求进行了原地貌恢复,种植当地树种**松或植被恢复草籽选用当地适宜草籽**羊茅、高原鸢尾和狗牙根混播,1:1:1混合后撒播。拆除工程待服务期满后落实。 ⑧未引入外来物种,施工方已积极向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严格管理监督。 (3)施工期对陆生野生脊椎动物保护措施 ①项目施工过程中,已尽可能避免占用植被茂盛的森林和灌丛区域,以降低对动物栖息地的干扰。施工单位在施工完成后,及时对运行期不再使用的施工迹地和临时道路进行了植被恢复或复耕工作。 ②设置了醒目的保护生态环境宣传牌,对施工人员进行了《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及《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捕杀项目周边出现的野生动物。 ③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晨昏及正午时段进行噪声较大的作业,并严格禁止夜间施工。 ④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施工方已及时开展植被恢复工作,有效恢复了动物生境。 ⑤经核实,施工期已避开鸟类繁殖期,不存在对幼鸟和鸟卵的不良影响。 (4)施工期水土保持措施 ①全方位长短腿设计的铁塔,其基础采用全方位高低基础相配合的方式;而平腿设计的铁塔,则采用高处开挖小平台并根据地形设置保坎,低处抬高基础露头的综合设计。同时,结合基础选型,最大限度地适应现场地形变化的实际需求,有效避免了塔基的大面积开挖,从而维持了山坡原有的地形和地貌。 ②在岩石区域,已实施“嵌固式及半嵌固式”基础结构;在其他区域,对于能够开挖成形的基坑,已采用掏挖式基础,或采用以“坑壁”替代基础底模板的方式进行开挖,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开挖量。对于位于陡峭山崖且地质条件不佳的塔位,禁止采用爆破施工方法,采用人工开挖方式。 ③排水:各塔位及单个塔腿均已按规范要求设计成龟背型或斜面,以恢复自然排水功能。鉴于上游汇水面积较小,故无需进行断面过水计算。 ④边坡防护措施:针对部分塔位开挖后出现的易风化、剥落及掉块现象,对上、下边坡均实施浆砌块石保护;对于质地较好的岩石边坡,则根据现场地质状况进行了适当的放坡处理。 ⑤采用M10砂浆抹面进行岩体表面保护:针对部分塔位表面岩体破碎、水土易流失的情况,使用M10砂浆进行抹面处理,保护范围涵盖塔位表面受损区域。 ⑥临时表土堆放:施工单位已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未出现随意堆放土石方的现象。所有土石方均按照要求搬运至塔位附近,选择对环境影响最小且不影响农田耕作的区域进行堆放。 ⑦施工方在施工完成后,需按照要求种植当地树种**松,或进行植被恢复,选用适宜当地的草籽,包括**羊茅、高原鸢尾和狗牙根,按1:1:1的比例混合后进行撒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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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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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建设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向我局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你单位应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工程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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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