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华化学(蓬莱)有限公司年产0.42万吨增香剂项目

审批
山东-烟台-蓬莱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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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614MA7G9LH840陈毅峰
王彦丽**省**市**市
**省**市**区北沟镇**化工产业园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0.42万吨增香剂项目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C2614-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省**市**市 ****工业园
经度:120.62853 纬度: 37.72598****环境局
2022-12-23
烟环审〔2022〕85号****
2024-08-279535
105.56****
****0614MA7G9LH840******公司
****0100MA3N2XTM9E**中博****公司
****0211MA3MGWTCXQ2025-07-28
2025-09-182025-10-21
https://www.****.com/cmscontent/1889.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项目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0.42万吨/年增香剂(BON)生产装置和装置罐组,公用、储运及环保工****工业园高性能新材料一体化项目**0.42万吨/年增香剂(BON)生产装置和装置罐组,公用、储运及环保工****工业园高性能新材料一体化项目
无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主要建设0.42万吨/年增香剂装置本项目主要建设0.42万吨/年增香剂装置
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溶液配置、反应、反应淬灭过程产生的废气,脱酸、脱溶剂单元的废气,刮板、脱轻塔、脱重塔废气进活性炭吸附回收后产生废气 G1-1,送厂区内 UT 焚烧炉处理,依托排气筒PUT排放。2、装车依托聚醚 EOD 装卸车站,废气收集后与现有管道送至全厂 RTO 集中处理,依托排气筒 PRTO排放。3、硫酸气提塔冷却废水和碱洗塔生成废水,主要污染物是 BON、BON 异构体、二氯乙烷、硫酸钠等;废水经预处理后送至厂区综合废水处理装置,排入******公司消毒工段后通过排海管道排放。4检修时清洗废水、地面冲洗水,含有少量 BON、BON 异构体、二氯乙烷等物料;洗眼器废水等。****园区综合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入******公司消毒工段后通过排海管道排放。5、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1、反应淬灭过程产生的废气,脱酸单元的废气,刮板、脱轻塔、脱重塔废气G1-1,送厂区内 UT 焚烧炉处理,依托排气筒DA001排放。2、装车依托聚醚 EOD 装卸车站,废气收集后与现有管道送至厂区 UT 焚烧炉集中处理,依托排气筒DA001排放。3、碱洗塔废水,主要污染物是硫酸钠等;废水汇总统一外送至万华环保****公司万****处理厂处理。4、检修废水、地面冲洗水,含有少量 BON、BON 异构体等物料;洗眼器废水等。上述废水汇总统一外送至万华环保****公司万****处理厂处理。5、废活性炭不再产生。
1、因反应釜更换为密闭反应器且无需进行溶液配置,实际不产生溶液配置及反应废气;溶剂更换,新更换的溶剂在系统内部循环利用,不再使用脱酸塔及活性炭吸附解吸装置,实际不产生脱酸单元废气。2、处理设施和对应排气筒均改变,处理设施由RTO变成UT焚烧炉,排气筒由PRTO变成DA001。厂区UT焚烧炉有余量,可满足生产需求。3、因实际生产需要,取消硫酸汽提塔,实际无硫酸汽提塔冷却废水;碱洗塔处理硫酸储罐氮封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硫酸钠,废水排放量减少。4、因溶剂更换,实际检修废水、地面冲洗废水中不含二氯乙烷,废水处理依托万华环保****公司万****处理厂处理。5、因不再使用活性炭吸附解吸装置,故废活性炭不再产生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平面布置:本项目拟建****工业园北一路以南,万华路以西一期实施项目生产装置区。装置区北侧临近依托的2#装卸车站(一体化项目配建),东侧近邻依托的冷冻机组(润肤剂项目乙醛罐组内配建),西侧紧邻依托的2#循环水站(一体化项目配建)。2、供水—新鲜水:本项目所需新鲜水量为 1100m3/a。3、供热:本项目需用蒸汽依托国家****公司供给(供给余量>100th),****园区统一减温减压后供给本装置所需规格蒸汽。4、初期雨水池:主要收集地面冲洗水及初期雨水等,送综合废水处理单元。采用钢筋混凝土地下水池结构形式,有效容积为27m3。5、事故水池:****工业园一体化项目消防事故水池,共2座,每座容积26000m3。1、平面布置:本项目建设在****内,位于北一路以南,万华路以西一期实施项目生产装置区。装置区北侧临近依托的2#装卸车站(一体化项目配建)。南侧临近润肤剂装置,东侧为PCDL装置,西侧为润肤剂装置的罐组。本项目生产装置区以BON装置为主,装置罐组分布于BON装置东南侧。2、供水—新鲜水:本项目所需新鲜水量为 398m3/a。3、供热:本****园区****能源站供给,****园区统一减温减压后供给本装置所需规格蒸汽。4、初期雨水池:依托润肤剂项目220m3初期雨水池。5、事故水池:依托一体化项目85500m3消防事故水池。
1、平面布置:优化平面布置,满足生产需要。2、供水—新鲜水:由于工业废气产生量减少,碱洗塔处理量降低因此新鲜水用量减少,满足生产需求。3、供热:蒸汽依托方式更换。4、初期雨水池:依托的初期雨水池容积增大,满足生产要求。5、事故水池:一体化项目实际建设85500m3事故水池,依托的事故水池容积增大,风险防范能力增强。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1480 0 0 0 1480 1480
0 0.018 25716.89 0 0 0.018 0.018
0 0.0001 1450.49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538.35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62.67 0 0 0 0 /
0 0 642.18 0 0 0 0 /
0 0 120.28 0 0 0 0 /
0 0.0011 844.56 0 0 0.001 0.001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依托万华环保****公司万****处理厂处理 《流域水污染综合排放标准 第5部分:半岛流域》(DB37/3416.5-2025)二级标准、《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1和表3标准限值以及《****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依托万华环保****公司万****处理厂处理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废水经万华环保****公司万****处理厂处理后,排海各污染物满足《流域水污染综合排放标准 第5部分:半岛流域》(DB37/3416.5-2025)二级标准、《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1和表3标准限值以及《****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相关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UT焚烧炉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的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中1小时均值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GB37/2801.6-2018)表1、表2有机特征污染物浓度限值 园区UT焚烧炉正常运行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废气排放口DA001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283kg/h,SO2未检出,检出限为3mg/m3,NOx最大排放浓度为2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2.66kg/h,林格曼黑度最大排放浓度为<1级,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的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3.9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374kg/h, 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标准要求。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4.1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408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Ⅱ时段标准限值要求。二噁英最大排放浓度为0.011 ng - TEQ/m3、最大排放速率为9.33×10-10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有机特征污染物标准限值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消声、隔音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域标准 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 验收监测期间,昼间厂界噪声监测值在50~61dB(A),夜间厂界噪声监测值在46~50dB(A),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强化环境管理和士壤、地下水监测。严格落实项目区分区防渗措施,强化日常巡查、管理工作,避免发生“跑、冒、滴、漏”。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装置区等存在土壤污染物风险的设施应设计、建设和安装有关防腐蚀、防泄漏和泄漏监测装置,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建立土壤和地下水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对重点区域、重点设施开展隐患排查。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加强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保护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已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强化环境管理和土壤、地下水监测。严格落实项目区分区防渗措施,强化日常巡查、管理工作,避免发生“跑、冒、滴、漏”。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装置区等存在土壤污染物风险的设施已设计、建设和安装有关防腐蚀、防泄漏和泄漏监测装置,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已建立土壤和地下水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对重点区域、重点设施开展隐患排查。已在项目区上游和附近合理布置地下水监测井,加强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保护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妥善处置固体废物,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刮板重组分废液、轻组分废液、重组分废液等危险废物送至厂区UT焚烧炉处理;稀硫酸溶液前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后期送拟建丙烯腈装置的SAR装置**化利用制备浓硫酸;废活性炭、检修废弃物(废机油、废润滑油)、废弃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危险废物转移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要求,避免二次污染 已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妥善处置固体废物,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液、稀硫酸溶液、检修废弃物(含废机油、废润滑油)、废弃包装桶等,其中废液输送至UT焚烧炉焚烧处理,稀硫酸溶液目前本次验收委外、后期送丙烯腈装置,其他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三级防控体系建设,修订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设立企业内部环境保护机构,制定执行健全的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园区、当地政府的风险应急联动机制。环境风险应急****生态环境局**分局的备案证明。 已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三级防控体系建设,修订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设立企业内部环境保护机构,制定执行健全的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园区、当地政府的风险应急联动机制。环境风险应急****生态环境局**分局的备案证明,备案编号370684-2024-114-H。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工艺过程中溶液配置、反应、反应淬灭过程产生的废气,脱酸、脱溶剂单元的废气,刮板、脱轻塔、脱重塔废气进入活性炭吸附回收装置处理后与储罐氮封气一起,依托厂内UT焚烧炉集中处理,通过1根50m高排气筒排放。烟气中SO2、NOx、PM10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VOCs、二氯乙烷、二噁英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限值要求,氯化氢须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1限值要求。 装卸废气收集后,依托厂内全厂RT0集中处理,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排放。VOCs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限值要求。 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与检修废水、洗眼器排水、地面冲洗水、新增脱盐水排污及初期雨****处理站综合废水处理单元处理,经“一企一管”排入******公司,厂区外排废水根据排水协议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1直接排放限值。工艺过程中反应淬灭过程产生的废气,脱溶剂单元的废气,刮板、脱轻塔、脱重塔废气、装卸废气与储罐氮封气收集后一起依托UT焚烧炉处理(UT焚烧炉于2025年5月19日验收),经1根5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烟气中SO2、NOx、PM10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VOCs、二噁英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限值要求。 装卸废气因厂区实际建设需要,现依托UT焚烧炉处理后通过1根50m高排气筒排放,UT焚烧炉的VOCs处理效率显著高于RTO,能够更有效降低废气中VOCs的排放。 已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建立完善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系统,加强装置生产、输送和储存等环节的管理,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量。厂内监控点VOCs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界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要求。 本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汇总统一外送至万华环保****公司万****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海。排放外环境废水按照《****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1、表3排放限值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5部分:半岛流域》(DB37/3416.5-2025)二级标准执行。万华环保****公司万****处理厂项目,已于2024年7月17日取得环评批复(烟环审[2024]30号),该项目一期已于2025年5月19日取得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意见。万华环保****公司已于2024年8月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0614MAC77MN34N001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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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政府认****园区内,不涉及村庄搬迁等事项。****政府认****园区内,不涉及村庄搬迁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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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要求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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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配备相应监测仪器,建立跟踪监测制度。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采样监测平台并设立标志牌,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等文件要求落实运行期污染源自行监测已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已配备相应监测仪器,建立跟踪监测制度。已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采样监测平台并设立标志牌,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等文件要求落实运行期污染源自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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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要求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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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一)加强施工期管理,减缓施工期环境影响:严格按照《**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保护厅关于贯彻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鲁环函[2012]179号)、《关于印发**省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鲁环发[2019]112号)、《**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控制施工期扬尘。加强施工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有关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使用符合最严格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及施工工艺,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施工期生活污水处理达****处理厂;生产废水经废水沉淀池收集沉淀后作冲洗复用水,剩余处理达****处理厂。加强对施工机械管理,防止燃料油跑、冒、滴、漏,保护地下水环境。(八)依法依规对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运行制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安全运行。(十一)落实报告提出的节能减碳的措施,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使用节能设备,提高自动化水**生产效率;在物流、设备及管道、平面布置等方面采取节能措施。建立碳管理制度,对生产过程中的排放源设施、各碳源流数据等定期监视、测量和分析。(十二)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有关手续。完善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做到依法排污。(十三)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工程开工前、建设过程中、建成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四、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你单位应当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我局重新审核(一)施工期严格按照《**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保护厅关于贯彻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鲁环函[2012]179号)、《关于印发**省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鲁环发[2019]112号)、《**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控制施工期扬尘。加强施工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有关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符合最严格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及施工工艺,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施工期生活污水处理达****处理厂;生产废水经废水沉淀池收集沉淀后作冲洗复用水,剩余处理达****处理厂。加强对施工机械管理,防止燃料油跑、冒、滴、漏,保护地下水环境。(八)已依法依规对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运行制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安全运行。(十一)已落实报告提出的节能减碳的措施,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本项目使用节能设备,提高自动化水**生产效率;在物流、设备及管道、平面布置等方面已采取节能措施。已建立碳管理制度,对生产过程中的排放源设施、各碳源流数据等定期监视、测量和分析。(十二)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已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有关手续。(****排污许可证编号:****、万华环保****公司排污许可证编号:****0614MAC77MN34N001V)。已完善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做到依法排污。(十三)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已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工程开工前、建设过程中、建成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三、本项目建设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本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已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也依法向社会公开了验收报告。四、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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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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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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