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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10-27
| 项目名称 | ****处理厂再生水利用工程 | ||
| 建设地点 | **省运****中心**,新108国道(旧108国道-新耿街)、新耿街(新108国道-体育馆)、****水厂至新108国道、****电厂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2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樊旭红 |
| 联系人 | 冯炜鹏 | 联系电话 | 139****0489 |
| 项目投资(万元) | 1333.96 | 环保投资(万元) | 1333.96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1-0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中其他(不含提标改造项目;不含化粪池及化粪池处理后中水处理回用;不含仅建设沉淀池处理的)。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新108国道(旧108国道-新耿街)再生水管径DN400,管长3275m;新耿街(新108国道-体育馆)再生水管径DN300,管长259m;再****电厂,管径DN300,管长463m;****水厂至108国道再生水管径DN800,管长444m;****处理厂再生水泵的安装、沿线布置6个取水口。新增再生水源量511万m3/年,新增再生水用水量98.77万m3/年。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处理后的再生水采取“臭氧高级氧化,活性碳吸附措施后通过地下****电厂,绿化用水取水口等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减少施工期运输车辆的喇叭声、发动机声、混凝土搅拌机声及打桩机声等噪声对附近村庄居民的影响,一方面工程承包商应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机械和采取防噪声措施,另一方面在夜间少开或不开噪声大的机械。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施工过程中地表植被破坏及土石方开挖造成地表裸露,将使区域自然景观视觉受到一定破坏。随着施工期结束,这些不利影响也随之消失或得到恢复。 | ||
| 承诺:**** 樊旭红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樊旭红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6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