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脸识别安防系统(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5 年10月30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人脸识别安防系统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投标报价:****870.00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系统的安装调试及现场施工;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中电****公司,投标报价:****120.00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完成系统的安装调试及现场施工;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公司,投标报价:****360.00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系统的安装调试及现场施工;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中电****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中标候选人(中电****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中电****公司)的评标情况:评标日期:2025 年10月24日(**时间),评标地点:****酒店4楼403会议室;
中标候选人(中电****公司)的评标情况:评标日期:2025 年10月24日(**时间),评标地点:****酒店4楼403会议室;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评标情况:评标日期:2025 年10月24日(**时间),评标地点:****酒店4楼403会议室;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异议书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邮寄、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受理电话:0371-****8122。
三、其他
无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纪检审计法务部。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三环中段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371-****007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大学科技园(**)11号楼北门一层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1-****1193
电子邮件:****@avi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