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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 省教育厅 ****信息化厅 省生态环境厅 ****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合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自然资规〔2024〕1号)文件和《****中学522********109、****0803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宗方案》,现将****中学合宗方案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1.****0803号宗地面积17440.75平方米,国有划拨用地,位于****办事处庄园社区,****小学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限高24米。
2.522********109号宗地面积7248平方米,国有划拨用地,位于****办事处庄园社区,****小学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限高24米。
经我局组织教育、工科、环保、住建等部门对合宗方案进行联合审查,会议议定:同意将以上2宗地合宗,合宗后总面积24688.75平方米,国有划拨用地,宗地位于****办事处庄园社区,****小学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限高24米。
二、公示期
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1月2日(共10天)。
三、意见反馈方式
我局在****门户网站、****办事处****社区公示栏进行公示,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述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馈,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我局将****人民政府审批。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土地利用股
联系人:吴萍、叶帮成
联系电话:0859-****762
附件:**八中合宗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