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425MABYPW9E39 | 建设单位法人:何磊 |
| ****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园区大椿树片区****大****公司厂区内 |
| ****水泥窑协同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3-N7723-固体废物治理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园区大椿树片区****大****公司厂区内 |
| 经度:102.170225 纬度: 24.****6111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19 |
| **审〔2024〕1-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425MABYPW9E39001V |
| 2024-07-0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 |
| 2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425MABYPW9E3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博曦****公司 |
| ****0112MA6NUWR1X8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5********2261590 | 竣工时间:2025-03-16 |
| 2025-03-18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3-30 |
| 2025-09-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2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9222nCtr |
| 项目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为**项目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综合利用无机污染土10万吨、一般固废10万吨,主要建设污染土、一般固废储存区及储存库,其它相应的公辅设施、环保工程等均依托**大****公司现有设施。该项目利用无机污染土、一般固废替代部分水泥生产原料,项目建成后,现有水泥厂生产产能不变。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阶段一致。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非危废类别的无机污染土和一般固废综合利用过程由准入评估、接收与分析、贮存、废物投加、窑内烧成利用等组成。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阶段一致。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采取洒水降尘、道路清扫、物料封闭运输、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等措施减缓施工对周围环境的不良影响。 (二)加强固体废物入窑处置前的源头管理控制。该项目严禁处置危险废物、含有机挥发性物质的废物、含恶臭废物及含氰废物,不得处置《报告表》确定以外的一般固废以及《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GB30760-2014)、《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2号)、《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662-2013)等相关标准、规范中明确禁止处置的固体废物。 加强入窑前不同批次固废的检查、检验、检测等工作,确保入窑固体废物满足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规范运输卸料、储存和入炉管理,强化分区暂存、分类管理,建立物料台帐,严格执行配伍方案,控制入窑废物中重金属、氟、氯、硫等元素的投加量,确保满足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保证水泥窑稳定运行和水泥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根据固体废物的特性和水泥生产要求配置相应的投加计量和自动控制进料装置,物料经封闭皮带输送进入水泥厂的生料配料系统,厂内运输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在水泥窑故障、运行不正常等情况下不得投料。 (三)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完善项目的排水系统。施工现场应设置拦水、截水、排水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应采取沉淀等处理措施后全部回用于施工用水及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严禁外排;产生的生活污水、新增的化验室废水依****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相应标准限值后,全部回用于现有厂区绿化和洒水降尘等,严禁外排。 (四)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环节产生的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施工时产生的扬尘和施工机械排放的燃油烟气,施工现场、物料临时堆放、运输车辆应采取有效的防治扬尘措施,施工扬尘应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要求;加强项目所依托的水泥窑窑尾烟气脱硝收尘系统管理,确保正常运行,窑尾外排废气污染物须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表1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应达《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1无组织浓度限值要求。 (五)运营期产生噪声的设备及场所应采取隔声、消声、减振降噪措施,加强车辆进出管理,项目厂界噪声值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六)加强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厂区分区防渗措施,防渗工程须委托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开展施工监理,确保防渗工程符合相关要求,****监理部门的监理下进行,对防渗工程进行现场施工监理、录像、记录并存档备查。 (七)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提高综合利用率,规范固体废物处置台账;严格按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对废机油等危险废物进行收集、暂存和管理,厂内转移应建立管理台账,做好记录,存档备查;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和处置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调查,项目施工期间采取了洒水降尘、道路清扫、物料封闭运输、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等措施以减缓施工对周围环境的不良影响。 根据调查,项目施工期间未发生环保投诉及环境污染问题。 项目处置的废物仅为一般固废及无机污染土,不涉及其他固废。 入窑前固废均经检查、检验、检测,并建立有物料台账,项目配置有相应的投加计量和自动控制进料装置,物料经封闭皮带输送进入水泥厂的生料配料系统,厂内运输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在水泥窑故障、运行不正常等情况下不进行投料。 根据调查,项目在过去施工过程中设置了拦水、截水、排水工程,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全部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新增的化验室废水依****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相应标准限值后,全部回用于现有厂区绿化和洒水降尘等,不外排。 根据调查,项目在过去施工期间严格控制施工时产生的扬尘和施工机械排放的燃油烟气,施工现场、物料临时堆放、运输车辆应采取有效的防治扬尘措施,施工过程中未发生扬尘污染事件。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窑尾外排废气污染物可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表1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可达《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1无组织浓度限值要求。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总厂界及破碎站厂界噪声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建设单位已委托****编制完成了《施工期防渗工程监理阶段报告》,根据工程监理报告,项目已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满足分区防渗要求。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并规范设置了固废处置台账,针对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厂内转移应建立管理台账,做好记录,存档备查;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和处置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关于印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5]4号)要求,制定水泥窑协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应****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加强应急演练,建立完善应急报告制度,落实应急物资和经费。 | 实际建设情况:2024年5月,建设单位编制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5年5月20****环境局**分局进行了备案,备案号为530425-2025-017-L;本报告要求后续建设单位应加强演练。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42.48 | 133.27 | 0 | 0 | 42.48 | 42.48 | / |
| 0 | 136.8 | 925.628 | 0 | 0 | 136.8 | 136.8 | / |
| 0 | 22.03 | 263.16 | 0 | 0 | 22.03 | 22.03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水泥厂污水处理设施 | / | 生活污****处理站(120m3/d)处理 | / |
| 1 | 脱硫+低氮燃烧+燃料分级燃烧+SNCR脱硝+高效布袋除尘器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及《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物控制标准》(GB30485-2013) | 脱硫+低氮燃烧+燃料分级燃烧+SNCR脱硝+高效布袋除尘器 | ******公司于2025年04月01日~2025年04月02日对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排气筒废气进行了监测 |
| 1 | 加强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厂区分区防渗措施,防渗工程须委托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开展施工监理,确保防渗工程符合相关要求,****监理部门的监理下进行,对防渗工程进行现场施工监理、录像、记录并存档备查。 | 建设单位已委托****编制完成了《施工期防渗工程监理阶段报告》,根据工程监理报告,项目已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满足分区防渗要求。 |
| 1 | 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提高综合利用率,规范固体废物处置台账;严格按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对废机油等危险废物进行收集、暂存和管理,厂内转移应建立管理台账,做好记录,存档备查;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和处置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 |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并规范设置了固废处置台账,针对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厂内转移应建立管理台账,做好记录,存档备查;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和处置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 |
| 1 | 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关于印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5]4号)要求,制定水泥窑协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应****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加强应急演练,建立完善应急报告制度,落实应急物资和经费。 | 2024年5月,建设单位编制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5年5月20****环境局**分局进行了备案,备案号为530425-2025-017-L;本报告要求后续建设单位应加强演练。 |
| 本项目依托****大****公司水泥窑建设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经生料系统送至水泥窑焚烧后最终进入水泥熟料产品,不影**泥熟料的产品质。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与环评阶段一致。 |
| /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