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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320MAAM0GF559 | 建设单位法人:龚光香 |
| 龚光香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 **省****市郑屯镇国兴汽配城C栋12-15 |
| 年回收转运废机油1500吨、废电池1500吨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4-N7724-危险废物治理 |
| 建设地点: | **省****市 郑屯镇国兴汽配城C栋12-15 |
| 经度:105.****8889 纬度: 25.****80556 | ****机关:**南****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11-16 |
| 州环核〔2021〕31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2320MAAM0GF559001Z |
| 2025-03-2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 |
| 50 | 运营单位名称:**** |
| ****2320MAAM0GF55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2301MABXMH2M67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12MA6H9W747L | 竣工时间:2024-11-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9-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2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65828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回收转运废机油1500吨、废电池15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回收转运废矿物油1500吨 |
| 建设规模一般变动:本项目原设计建设规模为年回收转运废机油1500吨、废电池1500吨,实际建设中企业仅完成废机油储罐区、办公生活区及配套相关附属设施的建设,暂未建设废电池区及其配套设施,仅在厂区内设置140m2区域作为后期开展废电池回收转运的预留区域,实际建设规模变更减少为年回收转运废机油1500吨,污染物种类也对应减少硫酸雾因子,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符合环保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在储罐周边装卸区设置一个容积为10m3的长方体油水分离池 | 实际建设情况:安装一个容积为8m3的锥形油水分离器,现厂区长方体油水分离池未拆除但已停用,仅使用锥形油水分离器 |
| 生产工艺配套设施一般变动:本项目原设计在储罐周边装卸区设置一个容积为10m3的长方体油水分离池,因处理效果不甚理想,因此企业于2025年7月另安装一个容积为8m3的锥形油水分离器,现厂区长方体油水分离池未拆除但已停用,仅使用锥形油水分离器,变更过程中未新增污染物种类、未增加污染物排放量,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符合环保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废机油储罐区非甲烷总烃、废电池区废酸雾、汽车尾气以及化粪池和垃圾箱恶臭。 (1)废机油储罐区非甲烷总烃 本项目废机油在收集、贮存和转运过程中均会产生一定的非甲烷总烃,均为无组织排放。其中项目废矿物质油在收集、转运过程产生的少量非甲烷总烃,通过在收集和运输途中逸散,本次环评忽略不计。本次环评主要考虑废矿物质油贮存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罐体呼吸阀无组织逸散至空气中。 (2)废电池区废气 本项目收集的废电池均为各收集点更换下来的完整蓄电池,经专用车辆运至本贮存仓库,一般不会对电池造成创伤,故一般情况下完整蓄电池无废气产生。收集过程中会收集到少量损伤的废铅酸蓄电池,破损的废电池用专用的有盖密封的耐酸容器存放,挥发废气较少,呈无组织排放。 废气处理措施:项目储存、周转规模较小,产生废气较小,呈无组织排放,通过车间加强通风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4)汽车尾气 本项目进出车辆主要是危险废物运输车辆,会排放一定量的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为CO、NOx、SO2、THC,因为车辆在厂内行驶路程短,排放量较小,经大气稀释扩散,对环境影响不大。 (5)化粪池及垃圾箱恶臭 化粪池对生活污水进行预处理,化粪池中的污泥厌氧发酵将会产生恶臭气体,污染物主要为有机物分解产生的NH3和H2S。此外,各垃圾暂存装置也会产生恶臭气体,产生量很小,呈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化粪池使用地埋式,加盖密封,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及时清运,使用封闭型垃圾桶收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废机油储罐区非甲烷总烃、汽车尾气以及化粪池和垃圾箱恶臭。 1、废机油储罐区非甲烷总烃 本项目废机油在收集、贮存和转运过程中均会产生一定的非甲烷总烃,均为无组织排放。其中项目废矿物质油在收集、转运过程产生的少量非甲烷总烃,通过在收集和运输途中逸散,可忽略不计。本项目主要考虑废矿物质油贮存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项目储存、周转规模较小,产生废气较小,呈无组织排放,通过“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3米长的排气管由厂房屋顶排至环境空气中,对环境影响较小。 2、汽车尾气 本项目进出车辆主要是危险废物运输车辆,会排放一定量的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为CO、NOx、SO2、THC,因为车辆在厂内行驶路程短,排放量较小,经大气稀释扩散,对环境影响不大。 3、化粪池及垃圾箱恶臭 化粪池对生活污水进行预处理,化粪池中的污泥厌氧发酵将会产生恶臭气体,污染物主要为有机物分解产生的NH3和H2S。此外,各垃圾暂存装置也会产生恶臭气体,产生量很小,呈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化粪池使用地埋式,加盖密封,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及时清运,使用封闭型垃圾桶收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变动:本项目废机油在收集、贮存和转运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非甲烷总烃,均为无组织排放。项目原设计废机油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污染防治措施为加强厂区通风,实际建设中企业在储罐区安装一套“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并安装3米长的排气管经厂房屋顶排至环境空气中,强化了污染防治措施,更好地处理散溢在厂区内的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符合环保要求。 废气污染物种类一般变动:厂区暂未建设废电池区及其配套设施,仅在厂区内设置140m2区域作为后期开展废电池回收转运的预留区域,实际建设规模变更减少为年回收转运废机油1500吨,污染物种类也对应减少硫酸雾因子。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固体废物排放种类一般变动:环评文件中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劳保用品、废油桶、清罐油泥底泥、废电解液及生活垃圾。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生产中的固体废物为废活性炭、废劳保用品、废油桶、清罐油泥底泥及生活垃圾。 |
| 固体废物排放种类一般变动:环评文件中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劳保用品、废油桶、清罐油泥底泥、废电解液及生活垃圾,实际生产中的固体废物为废活性炭、废劳保用品、废油桶、清罐油泥底泥及生活垃圾。由于企业强化了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增加了1套“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因此设备在运行中会产生危险废物废活性炭;企业实际运营中并未开展废电池回收转运,因此不产生废电解液。项目生产中无组织废气产生量极少,设备中的活性炭更换频次约为1次/年,产生的废活性炭极少,收集后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该变动不会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且新增加的危险废物不属于“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情形,也不属于“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情形,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符合环保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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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危废贮存区位于封闭式厂房内,项目屋面雨水经依托******公司雨水边沟收集后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道,危废贮存区地面以清扫为主,不涉及地面冲洗废水,不涉及容器清洗,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洗。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废水为员工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中心河。 | 2025年8月13日、8月14日对化粪池与市政管网接入口废水开展验收监测,监测因子为化学需氧量、氨氮、pH值、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监测结果均合格。 |
| 1 | / | 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总悬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厂界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执行《**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废机油储罐区非甲烷总烃、汽车尾气以及化粪池和垃圾箱恶臭。 1、废机油储罐区非甲烷总烃 本项目废机油在收集、贮存和转运过程中均会产生一定的非甲烷总烃,均为无组织排放。其中项目废矿物质油在收集、转运过程产生的少量非甲烷总烃,通过在收集和运输途中逸散,可忽略不计。本项目主要考虑废矿物质油贮存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项目储存、周转规模较小,产生废气较小,呈无组织排放,通过“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3米长的排气管由厂房屋顶排至环境空气中,对环境影响较小。 2、汽车尾气 本项目进出车辆主要是危险废物运输车辆,会排放一定量的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为CO、NOx、SO2、THC,因为车辆在厂内行驶路程短,排放量较小,经大气稀释扩散,对环境影响不大。 3、化粪池及垃圾箱恶臭 化粪池对生活污水进行预处理,化粪池中的污泥厌氧发酵将会产生恶臭气体,污染物主要为有机物分解产生的NH3和H2S。此外,各垃圾暂存装置也会产生恶臭气体,产生量很小,呈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化粪池使用地埋式,加盖密封,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及时清运,使用封闭型垃圾桶收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2025年8也13日、14日对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总悬浮颗粒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开展验收监测,监测结果均合格。 |
| 1 | /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 本项目无生产噪声,噪声主要来源为新增废机油输送泵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油泵设备、将油泵置于封闭环境中、夜间不操作油泵进行废矿物油装卸、汽车进出厂时减速,严禁鸣笛,装卸货物时轻拿轻放,同时防止货物与地面或其他硬件碰撞、距离衰减和隔声减噪等措施后,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且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2025年8月13日、14日对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开展验收监测,监测结果均合格。 |
| 1 | 本项目废劳保用品主要为员工使用的手套、废拖把、抹布等,该固废不定期产生,类比同类项目,该类废物产生量约为0.05t/a。项目产生的含油手套、废含拖把、抹布属于危险废物,根据《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规定“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属于全部环节豁免,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含油手套、废含拖把、抹布经收集后混入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油桶使用一段时间后由于破损将被淘汰,废油桶产生量约为0.06t/a,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危****公司(**市西****公司)处置;项目定期对储罐进行清理,约每2年清理1次。项目清罐油泥及油/水混合物产生量为1.5t/次,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属于危险废物,废物代码HW08,清理后即委托有危****公司(**市西****公司等)处置,不在库区内贮存;本项目收购的废电池部分存在破损情况,将产生少量废电解液,产生量约0.001t/a,属于危险废物,危废代码HW31-900-052-31,采用收集的专用容器密封盛装后委托******公司处置。 | 本项目的固废主要有废活性炭、废劳保用品、废油桶、清罐油泥底泥及生活垃圾。 废气治理过程中产生少量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劳保用品主要为员工使用的手套、废拖把、抹布等,该固废不定期产生,产生量约为0.05t/a,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经收集后混入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进行处理;油桶使用一段时间后由于破损将被淘汰,废油桶产生量约为0.06t/a,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危****公司处置;项目定期对储罐进行清理,约每2年清理1次。项目清罐油泥及油/水混合物产生量为1.5t/次,清理后即委托有危****公司处置,不在库区内贮存;职工生活垃圾圾产生量约为1.5t/a,分类收集后运至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 本项目位于义龙新区郑屯镇国兴汽配城,为租用已建厂房。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租用已建厂房,建设废机油储罐区、废电池区、办公生活区等,并配套其他相关附属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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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