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一)项目
废标公告
****受****的委托,就******市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一)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市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一)项目
2、招标编号:商政采〔2025〕632号
3、项目编号:****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控制价:1255.45万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5年09月28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及《**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年10月22日
2、评审地点:****交易中心评标室
3、评审委员会名单:刘继军、赵慧、陈唤唤、黄俭、岳朝懿、张鹏程(采购人代表)、刘文斗(采购人代表)
四、评审结果
废标原因:将应设置在客观因素评分项中的“产品的技术参数”评分,错误设置在了主观因素评分项中,致使无法正常评审,此项目废标。
五、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
第一标段: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小组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企业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严格审查,****商贸有限公司因为未按照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资格评审标准”要求,将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上传至主体诚信库没有通过资格审查,剩余所有投标单位均通过资格审查。
第二标段: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小组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企业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严格审查,其中(1)**星惠豪顿应急产业有限公 司因为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资格评审标准”要求,将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1月份以来纳税和社保缴纳证明上传至主体诚信库没有通过资格审查;(2)**飞驰****公司因为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 标办法”中“资格评审标准”要求,将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1月份以来纳税和社保缴纳证明上传至主体诚信库没有通过资格审查,剩余所有投标单位均通过资格审查。
******公司:"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货物清单一览表"招标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没有通过形式评审、符合评审;****公司:"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货物清单一览表"招标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没有通过形式评审、符合评审;******公司:"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货物清单一览表"招标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没有通过形式评审、符合评审;剩余所有投标单位均通过形式评审、符合评审。
第三标段: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小组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企业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严格审查,其中(1)******公司因为主体库和标书都未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不符合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特殊资质要求”没有通过资格审查;(2)****公司因为主体库和标书都未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特殊资质要求”没有通过资格审查;(3)**长****公司因为主体库和标书都未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特殊资质要求”没有通过资格审查,剩余所有投标单位均通过资格审查。
第六标段: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小组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企业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严格审查,其中**瑞****公司因为未按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资格评审标准”要求上传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5 年 1 月以来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至主体诚信库没有通过资格审查,剩余所有投标单位均通过资格审查。
六、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0-****908
地 址:**市境内
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1-****0030
地 址:**省**市经开区航海路与第五大街交叉口国安大厦A座5层502室
监督单位:****财政局
联 系 人:周女士
联系方式:0370-****567
地 址:**省****示范区中州南路3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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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