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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高校,各区教育局,局属、****学校,****学校: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关于开展2024-2025学****学校“强内涵、创优质”办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经学校申请、专家评价、结果复核、局内评议等程序,****学校的评价结果(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来信来电须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3694,电子邮箱:jyjzzc@gz.****.cn;联系地址:**区**路83号,邮编:510030。
附件:2024-2025学****学校“强内涵、创优质”办学质量评价结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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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