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000吨DPA项目(一期)

审批
山东-潍坊-寿光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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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8230667杨磊
武敏**省**市**市
羊口镇虾场路以北**路以西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3000吨DPA项目(一期)****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C2614-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市**市 **羊口化工产业园,虾场路以北、**路以西
经度:118.85336 纬度: 37.18598****环境局
2024-08-30
潍环审字〔2024〕26号913********8230667001U
3109
300****
913********8230667**省环****公司
913********965581N**省环****公司
913********965581N2024-11-11
2025-09-222025-10-24
http://www.****.com/news_detail/207.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扩建改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该项目分期建设,一期DPA产能1000t/a,二期DPA产能2000t/a。项目分期建设,一期DPA产能1000t/a,二期未建设。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缩合-降温、离心-水解、萃取、分层-粗品精馏-降温、甲醇洗涤-干燥-包装缩合-降温、离心-水解、萃取、分层-粗品精馏-降温、甲醇洗涤-干燥-包装
2台缩合釜的容积由3000L变动为3500L。 变动原因:项目缩合反应为放热反应,出于安全生产的考虑,提升缩合釜容积方便釜内热量更快降低。由于每批次投入缩合釜物料量未反生变化,未导致项目一期产能增加,未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污染物达标排放。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废气 1、DPA生产装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经一级冷凝+一级水喷淋+两级树脂吸脱附后通过27m高排气筒P2-1排放。 2、导热油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经低氮燃烧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P1排放。 3、罐区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实验室废气、污水站厌氧池废气经“一级碱喷淋+除湿塔+RTO+一级碱喷淋”处理,由27m高排气筒H2排放。 4、污水处理站其他构筑物废气进入“多级次氯酸钠氧化喷淋”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尾气经18m高排气筒H8排放。 二、废水 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给排水系统。设置污水和前期雨水收集、储存系统,分质处理。项目产生工艺废水、废气喷淋塔废水、树脂吸脱附废水、废气冷凝液分层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车间清洗水、真空泵废水、生活****处理站处理达到****公司接管标准及《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其修改单表1表3标准中要求后,通过“一企一管”排入****公司进一步处理。 三、固废 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塔底液、废冷凝液、废铜泥、废活性炭、污泥、废润滑油、废机油、实验室废物、乙酰苯胺和片碱包装物,暂存于危废库,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产生的40%液体溴化钠需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进行鉴别,根据鉴别结果妥善处置,鉴别结果出具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未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物和生活垃圾按固废管理有关规定妥善处置。 危险废物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一、废气 1、DPA生产装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经一级冷凝+两级水喷淋+两级树脂吸脱附后通过27m高排气筒P2-1(DA013)排放。 2、导热油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经低氮燃烧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P1(DA014)排放。 3、罐区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实验室废气、污水站厌氧池废气经“一级碱喷淋+除湿塔+RTO+一级碱喷淋”处理,由27m高排气筒H2(DA006)排放。 4、污水处理站其他构筑物废气进入“多级次氯酸钠氧化喷淋”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尾气经18m高排气筒H8(DA011)排放。 二、废水 设置了污水和前期雨水收集、储存系统,分质处理。项目产生的生产工艺废水、树脂吸附脱附废水、废气喷淋塔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真空泵排水、生活污水,全部****处理站处理后,通过“一企一管”排入****公司进一步处理。 三、固废 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项目产生的塔底液、前馏分精馏过程产生的废冷凝液、废树脂、废铜泥、废活性炭、污泥、废润滑油、废机油、实验室废物、乙酰苯胺和片碱包装物,属于危险废物,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产生的40%液体溴化钠已完成固体废物鉴别(根据鉴别报告40%液体溴化钠不属于固体废物)。未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物和生活垃圾按固废管理有关规定妥善处置。 危险废物暂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
1.生产工艺废气新增一级水喷淋,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根据验收监测期间数据可知,各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2.废气处理产生的冷凝液返回原生产工艺中,不外排。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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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7598 0 0 0 0.76 0.76
0 0.52 41.802 0 0 0.52 0.52
0 0.019 1.085 0 0 0.019 0.019
0 0 0 0 0 0 0
0 0 3.439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1584 18 0 0 0.158 0.158 /
0 0.72 36 0 0 0.72 0.72 /
0 0.3096 3.65 0 0 0.31 0.31 /
0 0.1908 6.411 0 0 0.191 0.191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污水治理设施 1.《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1表3中的标准要求;2.****公司协议标准 ****处理站,污水处理站日处理规模为2000m3,采用“厌氧+大回流A/O延时生化+高级氧化+ICEAS”工艺。 ****处理站出水水质pH在6.6~7.1之间,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甲苯、悬浮物、总有机碳、溶解性总固体、总铜两日平均最大值分别为:69、16.2、2.64、3.66、10.4、0.0069、7、29.4、1880、0.008mg/L。苯胺类、石油类、动植物油日均值未检出。废水排放满足****公司协议标准、《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表1表3中的标准要求与项目《排污许可证》排放限值标准。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导热油炉废气治理设施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 以天然气为原料,采用低氮燃烧 导热油炉排气筒P1(DA014)出口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颗粒物两日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28mg/m3、2.1mg/m3,烟气林格曼黑度<1,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要求。
2 工艺废气治理设施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表2;《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 干燥废气(自带粉尘捕集器)、其他工艺废气、BMA储罐、废水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经一级冷凝+两级水喷淋+两级树脂吸脱附后通过27m高排气筒P2-1排放 工艺废气排气筒P2-1(DA013)出口苯胺、甲醇、甲苯均未检出,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两日排放浓度最大值5.1mg/m3,两日排放最大速率1.02×10-2kg/h,甲苯、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II时段标准要求,苯胺、甲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标准要求;颗粒物两日排放浓度最大值1.9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相关标准要求。
3 H2排气筒废气处理设施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表2;《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 甲苯、甲醇储罐呼吸废气、危废库暂存废气、实验室废气经“一级碱喷淋+除湿塔+RTO+一级碱喷淋”处理,经27m高排气筒H2(DA006)排放;污水处理站厌氧池废气经氧化塔+碱喷淋预处理,然后进入RTO处理后通过27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RTO废气排气筒H2出口(DA006)甲醇、甲苯均未检出,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两日排放浓度最大值1.30mg/m3,两日排放最大速率0.024kg/h,甲苯、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II时段标准要求,甲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标准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为检出,颗粒物两日排放浓度最大值2.3mg/m3,均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相关标准要求;苯系物未检出、氨、硫化氢、臭气浓度两日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0.109mg/m3,0.032mg/m3,549(无量纲),氨、硫化氢两日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2.20×10-3kg/h、6.57×10-4kg/h,均满足《****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排放限值要求。
4 H8排气筒废气处理设施 《****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 污水处理站除厌氧池外其他构筑物废气进入“多级次氯酸钠氧化喷淋”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尾气经18m高排气筒H8(DA011)排放 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气筒H8(DA011)出口苯系物未检出,氨、硫化氢、臭气浓度两日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0.110mg/m3,0.032mg/m3,630(无量纲),氨、硫化氢两日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8.26×10-4kg/h、2.47×10-4kg/h,均满足《****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两日排放浓度最大值0.53mg/m3,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中特别排放限值。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噪声治理设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域标准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风机、压滤机、机泵等运转设备,并采取了不同程度的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减缓噪声影响。 (1)设备选型上优先选用了低噪声的设备。 (2)对各类风机采取了基础减振,加装隔震底座。 (3)对生产设备采用了隔离布置,并采取隔声等降噪措施。 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为51.6~62.7dB(A),夜间噪声监测结果为50.2~54.9B(A),厂界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塔底液、废冷凝液、废铜泥、废活性炭、污泥、废润滑油、废机油、实验室废物、乙酰苯胺和片碱包装物,暂存于危废库,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产生的40%液体溴化钠需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进行鉴别,根据鉴别结果妥善处置,鉴别结果出具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未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物和生活垃圾按固废管理有关规定妥善处置。 危险废物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 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项目产生的塔底液、前馏分精馏过程产生的废冷凝液、废树脂、废铜泥、废活性炭、污泥、废润滑油、废机油、实验室废物、乙酰苯胺和片碱包装物,暂存于危废库,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产生的40%液体溴化钠已完成固体废物鉴别(根据鉴别报告40%液体溴化钠不属于固体废物。未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物和生活垃圾按固废管理有关规定妥善处置。 危险废物暂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你公司应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有关要求,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定期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环境安全。****园区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要求,****园区预警平台联网,确保企业及周边环境安全。 落实了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处置应急预案》已于2024年10月28****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编号370783-2024-555-M,并定期演练。配备了必要的应急设备,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发隐患及时处理,确保环境安全。 ****园区环境风险管理要求,建设了有毒有害气检测预警系统,确保企业及周边环境安全。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废气:危废库暂存废气、罐区废气、实验室废气、依托现有RTO处理后,经27m高排气筒H2排放。污水站2.废水:依托现有污水站,污水处理站采用“厌氧+大回流A/O延时生化+高级氧化+ICEAS”工艺,日处理规模为2000m3;处理后废水通过一企一管排入****公司进行深度处理。3.固废:依托现有危险废物仓库1座(一层),建筑面积1152m2;依托现有一般固废库1座(一层),建筑面积236.6m2。4.风险:依托现有消防泵房1座,占地面积204.96m2;消防水池2座,有效容积1980m3;事故池1座容积2475m3,初期雨水池1座容积2475m3。1.废气:危废库暂存废气、甲苯甲醇储罐废气、实验室废气依托现有RTO设施处理,经27m高排气筒H2(DA006)排放。2.废水:依托现有污水站,污水处理站采用“厌氧+大回流A/O延时生化+高级氧化+ICEAS”工艺,日处理规模为2000m3,处理后废水通过一企一管排入****公司进行深度处理。3.固废:依托现有危险废物仓库1座(一层),建筑面积1152m2;依托现有一般固废库1座(一层),建筑面积236.6m2。4.风险:依托现有消防泵房1座,占地面积204.96m2;消防水池2座,有效容积1980m3;事故池1座容积2475m3,初期雨水池1座容积2475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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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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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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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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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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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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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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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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