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机关食堂采购流程,保障食材质量安全,合理控制成本,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备资质的食材供应商参与报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机关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机关食堂日常所需食材,包括但不限于:蔬菜、水果、肉类、禽蛋、水产;调味品、干货;预包装食品及其他食堂所需食材。2、服务期限:一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镇辖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相关资质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开具正式发票;
2、具备稳定的供货能力售后服务能力,能够提供临时或特殊保障供给及冷链配送条件,能保障食材新鲜、安全;
3、近三年内无食品安全事故及不良信用记录;
4、需提供食材检测报告(如适用)及质量安全保障措施;
5、接受单位对供应商的实地考察及动态管理。
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商家参选。
四、比选文件要求
1、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密封),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注册地税务部门出具的上一年度完税情况证实或完税凭证复印件、产品报价单、在**镇经营服务门店相关资料(照片、租赁协议等复印件);
2、****基地)相关资料、供应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动物防疫合格证和生猪定点屠宰证等复印件,食材单项分类报价单(注明品名、规格、单价、产地等);
3、配送方案及售后服务承诺。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相关证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不予受理。
五、报价递交方式及时间
1、递交方式:纸质文件密封递交;
2、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18:30前;标书代写
3、地 址:**镇会仟路001号(****);
4、联系人:落桑次旦,联系号码:133****1342
六、评审方式
采用综合评分法,重点评估报价合理性、食材质量、供货能力及企业信誉,比选结果在**县**发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七、其他事项
1、供应商需对报价真实性负责,若存在虚假行为,取消资格;
2、本次询价不收取任何费用,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采购需求;
3、合同签订后,供应商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及配送时效要求。
注:公告未尽事宜,以单位解释为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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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