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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文明城创建成果,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在**范围内开展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统一行动,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底。
二、整治区域
**主路、干路、支路、路口,以及公园、广场、学校、医院、体育场馆、早市夜市、集市、步行街、商圈、办事大厅、公交站、客运站、火车站、景区景点等周边道路。
三、整治重点
(一)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标线停放。
(二)机动车逆向停放、违规停放、****车站点停放、占用消防通道停放、占用非机动车道停放。
(三)机动车在停车泊位内未按方向指示箭头停放、在马路牙石或人行步道上停放。
(四)机动车在未施划停车泊位的道路停放。
(五)驾驶摩托车、二(三)轮电动车未佩戴头盔。
(六)非机动车逆行、违反规定使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违反交通信号规定通行、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借道行驶后不迅速驶回、在无非机动车道的道路未靠右侧行驶。
(七)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
(八)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不在人行道内行走、横过道路不走人行过街道、跨越道路隔离设施。
(九)长期占用公共停车**的废弃车辆、无主车辆及“僵尸”车辆。
****将采取电子警察抓拍和交警路面现场执法相结合的工作措施,加大管理力度,依法从严处理,切实打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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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