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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新增一处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项目”对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单位概况予以公开。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内容公布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新增一处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省**市**县**镇**大道
建设性质:**
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对住院楼一层东北侧裙楼的结算窗口、特殊门诊窗口、出生医学证明办证处、新生儿筛查室、预防保健科和材料库房进行改造,设置1处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拟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131I开展甲亢治疗和甲状腺功能测定,使用32P开展核素敷贴治疗。本项目核医学科拟规划建设分装室、甲测室、敷贴室及相关辅助用房(如固废、储源、留观室等),拟重新规划建设通风系统和给排水系统,**一套放射性衰变池系统。
2、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李朝仔
联系电话:139****6990
通讯地址:**省**市**县**镇**大道
3、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公司
4、公众意见调查表下载地址:生态环境部下载地
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329.htm
5、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调査范围内的公众可以电话、传真、寄信或电子邮件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参与上述意见的调査,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