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项目名称:****法院集中送达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根据最高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以及省高院有关司法送达便民服务要求,为进一步推进送达工作的集约化、标准化、规范化,从优化**配置的角度提升审判质效,我院决定****法院集中送达工作,采取集约化管理,使用社会化服务,在法院审判人员管理下完成诉讼文书送达工作,送达方式包含电子送达、邮寄送达、直接送达、公告送达等。本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1、****法院《****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人民法院直接送达文书有困难的,可以交****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法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根据《中华人民**国邮政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专营的目的是保障国家安全和通信秘密,保护个人隐私。《中华人民**国邮政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机关公文”。 3、2019年12月,****法院执行局与中国邮政****公司签订《战略**备忘录》,推进执行法律文书跨域送达等工作。进一步增强、探索法院执行和邮政速递在以下领域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举措、新模式;****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服务。 4、****服务中心、****服务中心与中国邮政****公司签订的《关于在两个”一站式”建设中开展集约送达工作**协议书》里第二部分**内容第二条指出双方共同推进邮政集约送****法院统一送达平台深度融合,乙方参与共建信息化平台,并做好运维工作。乙方承担诉讼文书集中打印和异地集中打印,建成中国邮政集约送达服务系统开展集约送达工作。 5、中国邮政****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的邮政企业,安全性、保密性等优于目前市场同类企业,**** 提供所辖地区的送达业务,****法院系统提供送达服务。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承接此项目。
名称:****
地址:**市**区香榭里明珠合110901号商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9339353
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1月03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参加论证专业人员: 1 薛巨顶 **市硅酸盐学会 高级经济师 2 惠兵 马陵中学 高级教师 3 王玲娟 **学院 高工(副教授) 4 牛小杰 ****住建局法规处 工程师 法律职业资格证 5 陈八路 ******事务所 专职律师 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5年11月03日17:30前携带相关书面材料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不再受理。
1. 采购人
联系人:徐鑫
联系地址:**市**湖路1326号
联系电话:0527-****5176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政府采购处
联系地址:**市**区人民大道2号**财政大厦5楼
联系电话:0527-****3063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联系地址:****开发区**湖路城市之家4楼
联系电话:180****1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