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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村沼气池清渣出料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试行)》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巩固农村沼气安全隐患整治成果,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着力解决农村沼气池用户清渣出料难、安全隐患大等问题,现公开遴选农村沼气清渣出料服务实施主体1个,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及内容
服务区域为五峰镇辖区内有意愿开展清渣出料的农村沼气池用户(8-50m3)和小型沼气工程(100-300m3)业主。
二、补贴标准
农村户用沼气池机械化出料补贴(8-50m3)每5年补贴1次,每次补贴500元;农村小型沼气工程(100-300m3)机械化出料补贴每年补贴1次,每次补贴300元。服务主体严格按照市场价格标准计费,享受补贴后,服务费用不足部分将由农户(业主)自筹。
三、申报条件
㈠参加过行业部门组织的沼气池沼渣沼液清运安全知识培训,并获取相关培训证书的市场主体;
㈡具有沼气池清掏清运合法设施设备及操作资质的市场主体。
四、项目申报所需资料
㈠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㈡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盖章);
1、申报主体营业执照;
2、法人身份证;
3、相关资质证书(资格证、培训证书);
4、申报主体征信证明;
5、相关设施设备图片;
6、购买保险的保单复印件。
五、遴选方式
符合条件的主体自愿自主申报,按公告时间节点提交项目申报资料,****中心组织专家遴选实施主体,并对确定的实施主体进行公示。
六、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的服务主体请于2025年10月31日(星期五)前提交申报资料****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农村沼气池清渣出料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表
附件
农村沼气池清渣出料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表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申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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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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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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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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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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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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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实施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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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意见:
签盖: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