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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运输局,******建设局,****住建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司法厅等10部门》(浙司〔2025〕53号)等规定,****运输局对2025年5月20日前以市局及原局直属单位名义制定的招标投标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审核确认,继续有效的招标投标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继续有效的招标投标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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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4日
附件
继续有效的招标投标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 1 |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管理的通知 | 温交〔2023〕6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