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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5********446160M | 建设单位法人:赵加平 |
| 左叶柳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 **省**州文****开发区马塘片区 |
| ****镓**回收综合利用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29--064- 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23-C323-稀有稀土金属冶炼 |
| 建设地点: | **省****市 云 |
| 经度:104.1268 纬度: 23.45056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0-21 |
| 云环审〔2024〕1-1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5********446160M001P |
| 2017-06-2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580.99 |
| 41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5********446160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云****评估中心 |
| 125********151783M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5********2261590 | 竣工时间:2025-04-21 |
| 2025-10-22 | 调试结束时间:|
| 2025-09-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1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产规模为回收提取金属镓50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规模为回收提取金属镓50吨/年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采用树脂吸附算法解析工艺,该工艺包括:含镓的拜耳法种分母液进入树脂吸附塔,经过吸附、脱附流程后,镓富集液经过沉淀分离、除杂形成电解原液,电解精制后得到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采用树脂吸附算法解析工艺,该工艺包括:含镓的拜耳法种分母液进入树脂吸附塔,经过吸附、脱附流程后,镓富集液经过沉淀分离、除杂形成电解原液,电解精制后得到成品。 |
| 为节约用水,实际生产过程中优化了用水环节,环评时水洗I-1工序采用200m3/d的新鲜水,实际生产水洗I-1工序采用40m3/d的新鲜水和160m3/d的水洗I-3洗涤水(二次利用)。环评时水洗I-3工序除盐水需用水量约200m3/d,产生的废水全部回用于氧化铝厂沉淀分离洗涤,实际生产水洗I-3工序除盐水需用水量约240m3/d,80m3/d废水回用于氧化铝厂沉淀分离洗涤,160m3/d洗涤水回用作为水洗I-1用水。最终本项目新鲜水用量由环评时的1260.87m3/d下降为1147.93m3/d。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采取配置中和剂、脱附剂、精制等过程全封闭、人工操作泵机自动配酸,配套冷冻机+板式换热器降温等各种措施减少硫酸雾产生量及项目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硫酸雾、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中相应标准限值。 全厂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事故废水等分质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得外排。清洗饱和树脂废水经碱性污水槽统****公司氧化铝厂沉降分离洗涤系统用于赤泥洗涤,精制尾液、软水制备废水、净面废水、中和分离废水、中和废水经酸性污****公司****处理站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中相应标准后回用于氧化铝厂的循环水系统;项目新****公司氧****处理站进行处理后回用;在厂区西北侧**一个容积为120立方米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后泵入****处理站处理达到GB/T19923中相应标准后回用于氧化铝厂的循环水系统;浓硫酸罐区、槽罐区设置足够容积的围堰及相应积液池、收集槽,配备事故废水泵及备用水管,确保事故废水经收集后泵入氧化铝厂已建设的事故池处理不外排。 项目实施分区防渗,综合厂房、储罐区、电解车间、机修车间、原料暂存间、污水管道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中重点防渗区的要求进行防渗,防渗效果等效于厚度≥6.0米、渗透系数≤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母液输送管道按照HJ610中一般防渗区的要求进行防渗,防渗层防渗效果应等效于厚度≥1.5米,渗透系数≤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防渗性能;配电室、冷却塔等作为简单防渗区,采用混凝土浇筑硬化。 采取设备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3类功能区、甲马石散户处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中2类标准要求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石灰渣送至氧化铝厂赤泥库设置标识牌分区堆存,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时回收,废树脂属于危险废物(废物代码900-015-13),即产即清,不得在厂区内储存,其他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严格按国家有关危险废物要求和规定管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采取配置中和剂、脱附剂、精制等过程全封闭、人工操作泵机自动配酸,配套冷冻机+板式换热器降温等各种措施减少硫酸雾产生量及项目无组织排放,厂界硫酸雾、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中相应标准限值。 全厂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事故废水等分质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得外排。清洗饱和树脂废水经碱性污水槽统****公司氧化铝厂沉降分离洗涤系统用于赤泥洗涤,精制尾液、软水制备废水、净面废水、中和分离废水、中和废水经酸性污****公司****处理站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中相应标准后回用于氧化铝厂的循环水系统;项目新****公司氧****处理站进行处理后回用;在厂区西北侧**一个容积为120立方米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后泵入****处理站处理达到GB/T19923中相应标准后回用于氧化铝厂的循环水系统;浓硫酸罐区、槽罐区设置足够容积的围堰及相应积液池、收集槽,配备事故废水泵及备用水管,确保事故废水经收集后泵入氧化铝厂已建设的事故池处理不外排。 项目实施分区防渗,综合厂房、储罐区、电解车间、机修车间、原料暂存间、污水管道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中重点防渗区的要求进行防渗,防渗效果等效于厚度≥6.0米、渗透系数≤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母液输送管道按照HJ610中一般防渗区的要求进行防渗,防渗层防渗效果应等效于厚度≥1.5米,渗透系数≤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防渗性能;配电室、冷却塔等作为简单防渗区,采用混凝土浇筑硬化。 采取设备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3类功能区、甲马石散户处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中2类标准要求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石灰渣送至氧化铝厂赤泥库设置标识牌分区堆存,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时回收,废树脂属于危险废物(废物代码900-015-13),即产即清,不得在厂区内储存,其他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严格按国家有关危险废物要求和规定管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在厂区及周边布设4口地下水跟踪监测井,设置3个土壤跟踪监测点每年对周边土壤进行跟踪监测。 | 实际建设情况:在厂区及周边布设4口地下水跟踪监测井,设置3个土壤跟踪监测点每年对周边土壤进行跟踪监测。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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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初期雨水收集池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标准中表1、2标准 | 项目在厂区西北侧设置一个容积为120m3(5×6×4m)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通过地面坡度汇入路边雨水口,收集后经雨水管道排至**初期雨水收集池,泵入****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标准中表1、2标准后回用于氧化铝厂的循环水系统,不外排 | 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标准中表1、2标准 |
| 1 | 厂房隔声、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厂房隔声、减振 | 项目生产厂区周界布设4个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
| 1 | 项目实施分区防渗,综合厂房、储罐区、电解车间、机修车间、原料暂存间、污水管道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中重点防渗区的要求进行防渗,防渗效果等效于厚度≥6.0米、渗透系数≤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母液输送管道按照HJ610中一般防渗区的要求进行防渗,防渗层防渗效果应等效于厚度≥1.5米,渗透系数≤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防渗性能;配电室、冷却塔等作为简单防渗区,采用混凝土浇筑硬化。 | 项目实施分区防渗,综合厂房、储罐区、电解车间、机修车间、原料暂存间、污水管道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中重点防渗区的要求进行防渗,防渗效果等效于厚度≥6.0米、渗透系数≤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母液输送管道按照HJ610中一般防渗区的要求进行防渗,防渗层防渗效果应等效于厚度≥1.5米,渗透系数≤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防渗性能;配电室、冷却塔等作为简单防渗区,采用混凝土浇筑硬化。 | |
| 2 | 在厂区及周边布设4口地下水跟踪监测井 | 已在厂区及周边布设4口地下水跟踪监测井 |
| 1 | 石灰渣送至氧化铝厂赤泥库设置标识牌分区堆存 | 石灰渣统一收集后运送至氧化铝赤泥库分区堆存或委托****等具备固废处置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 | |
| 2 | 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时回收 | 离子交换树脂更换时由厂家回收带走 | |
| 3 | 废树脂为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代码为900-015-13,统一收集后,即产即清,不得在厂区内储存,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 废树脂为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代码为900-015-13,危险特性T,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不在厂内进行暂存,目前委托**海螺****公司处置,该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范围含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 | |
| 4 | 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严格按国家有关危险废物要求和规定管理 | 废机油,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代码为900-249-08,暂存于氧化铝厂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氧化铝厂危废暂存间已完成竣工验收,环保手续齐全。 | |
| 5 |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
| 1 | 要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事故应急措施,编制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备案,****环境局、****环境局**分局,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 | 已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事故应急措施,编制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备案 | |
| 2 | 项目采取了分区防渗,浓硫酸罐区围堰容积为81m3,槽罐区设置围堰容积为465.66m3;槽罐区设置了一个容积为6.28m3的收集槽,浓硫酸储罐围堰设置了一个0.73m3的积液池,在槽罐区及浓硫酸储罐区配备了泵及600m长的事故废水备用水管。事故废水经收集后泵入氧化铝厂已建设的事故池(容积约5600m3的事故池)。 | 项目采取了分区防渗,浓硫酸罐区围堰容积为81m3,槽罐区设置围堰容积为465.66m3;槽罐区设置了一个容积为6.28m3的收集槽,浓硫酸储罐围堰设置了一个0.73m3的积液池,在槽罐区及浓硫酸储罐区配备了泵及600m长的事故废水备用水管。事故废水经收集后泵入氧化铝厂已建设的事故池(容积约5600m3的事故池)。 |
| 第一阶段中和需要使用软水和酸中和剂,产生的中和废液;脱附后树脂进入中和分离工序,产生中和分离废水;粗镓经过酸煮后进入净面工序,该工序产生废水;软水制备过程产生废水;精制工序会产生精制尾液,主要为酸性废水。以上废水经酸性污水槽(TK106)统一收集后****处理站(处理规模14400m3/d,处理工艺为“混凝沉淀法”)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标准中表1、2标准后回用于氧化铝厂的循环水系统(主要包括分解热交换循环水、蒸发循环水、综合循环冷却系统等)和赤泥洗涤工序,不外排。 全厂生活污水依托氧****处理站(采用2台WSZ-AO-15型生活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AO法推流式接触氧化工艺,处理能力为720m3/d)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 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要求后晴天回用于氧化铝厂绿化,不外排;****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用水标准后,再排入****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标准中表1、2标准后回用于氧化铝厂的循环水系统,不外排。 项目在厂区西北侧设置一个容积为120m3(5×6×4m)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通过地面坡度汇入路边雨水口,收集后经雨水管道排至**初期雨水收集池,泵入****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标准中表1、2标准后回用于氧化铝厂的循环水系统,不外排。 事故情况下废水可暂时进入围堰及污水槽中进行缓冲,浓硫酸罐区围堰容积为81m3,槽罐区设置围堰容积为465.66m3;槽罐区设置了一个容积为6.28m3的收集槽,浓硫酸储罐围堰设置了一个0.73m3的积液池,在槽罐区及浓硫酸储罐区配备了泵及600m长的事故废水备用水管。事故废水经收集后泵入氧化铝厂已建设的事故池(容积约5600m3的事故池)。氧化铝厂环评已考虑本项目工程地块的事故状态时产生的事故废水量。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第一阶段中和需要使用软水和酸中和剂,产生的中和废液;脱附后树脂进入中和分离工序,产生中和分离废水;粗镓经过酸煮后进入净面工序,该工序产生废水;软水制备过程产生废水;精制工序会产生精制尾液,主要为酸性废水。以上废水经酸性污水槽(TK106)统一收集后****处理站(处理规模14400m3/d,处理工艺为“混凝沉淀法”)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标准中表1、2标准后回用于氧化铝厂的循环水系统(主要包括分解热交换循环水、蒸发循环水、综合循环冷却系统等)和赤泥洗涤工序,不外排。 全厂生活污水依托氧****处理站(采用2台WSZ-AO-15型生活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AO法推流式接触氧化工艺,处理能力为720m3/d)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 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要求后晴天回用于氧化铝厂绿化,不外排;****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用水标准后,再排入****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标准中表1、2标准后回用于氧化铝厂的循环水系统,不外排。 项目在厂区西北侧设置一个容积为120m3(5×6×4m)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通过地面坡度汇入路边雨水口,收集后经雨水管道排至**初期雨水收集池,泵入****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标准中表1、2标准后回用于氧化铝厂的循环水系统,不外排。 事故情况下废水可暂时进入围堰及污水槽中进行缓冲,浓硫酸罐区围堰容积为81m3,槽罐区设置围堰容积为465.66m3;槽罐区设置了一个容积为6.28m3的收集槽,浓硫酸储罐围堰设置了一个0.73m3的积液池,在槽罐区及浓硫酸储罐区配备了泵及600m长的事故废水备用水管。事故废水经收集后泵入氧化铝厂已建设的事故池(容积约5600m3的事故池)。氧化铝厂环评已考虑本项目工程地块的事故状态时产生的事故废水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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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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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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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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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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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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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