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配送模式无人机管理系统项目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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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配送模式无人机管理系统项目澄清公告
招标编号:
2025-10-27

新型配送模式无人机管理系统项目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新型配送模式无人机管理系统项目于2025年10月21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文件不明确的地方做如下澄清:

一、澄清内容:

1、招标文件P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4.1、2.4.2、2.4.4:

原文:

2.4.1投标人提出澄清的截止时间和方式: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5年XX月XX日17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提出澄清的方式:书面方式

2.4.2招标人发出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的截止时间和方式: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5年XX月XX日标书代写

发出澄清或修改的方式:书面方式

2.4.4投标人确认收到澄清或修改的截止时间和方式:标书代写

确认收到澄清或修改的时间:2025年XX月XX日

确认收到澄清或修改文件的方式:书面方式

现澄清为:

2.4.1投标人提出澄清的截止时间和方式: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21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提出澄清的方式:书面方式,将word文档和已签字盖章的PDF文件发到邮箱:****@163.com。

2.4.2招标人发出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的截止时间和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该内容在门户网站发布后将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确认。标书代写

2.4.4投标人确认收到澄清或修改的截止时间和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该内容在门户网站发布后将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确认。标书代写

2、招标文件P34附表5 价格评分表:

原文: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1

投标报价得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分值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评标委员会修正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定义为评标价,取所有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格,评标价等于基准价格的得满分(25分)。投标价格比=(评标价/基准价格)*100%,按四舍五入法取小数点后两位;投标价格比每增加1%,则扣减0.25分,投标价格比每减少1%,则扣减0.125分,最低减至0分,依此规则计算出各投标人的价格评分,价格评分保留两位小数点。

30

现澄清为: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1

投标报价得分

取各评标价格的平均价作为评标基准价格;等于基准价格的投标报价定为30分,高于基准价格的评标价格则按其比例,每高于1%减0.3分,低于基准价格的评标价格也按其比例,每低于1%减0.2分,如此类推,不足1%用内插法计算,算出所有投标人的价格评分。

注: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30

二、其他

因本澄清公告不涉及实质性内容修改,故不延期开标。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标书代写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官山七路1号荔晶****1号楼

联 系 人:余小姐

电 话:0668-****70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开发区23号四楼

邮 编: 510055

项目负责人:陈政

电 话:198****9692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10月27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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