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 **市**区一环路东五段46号1栋1单元10层21号 | 460,000.00元 | ****学校扩容改建项目设计服务(单价):380000.00元 | 94.00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 C****0000 | C****0000 工程设计服务 | ****学校扩容改建项目设计服务 | ****学校扩容改建项目设计服务 |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磋商文件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 |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磋商文件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
陈杰(采购人代表)、王艺、唐方敏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规定以及招标代理委托协议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②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6900元。③账户信息:账户名:**** 开 户 行:****银行****分行 银行账号:510********800000313;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采购结果公告后,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
2.根据《****财政厅****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3.监督、投诉受理部门:****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012,地址:****岸**瑶湾路300号。
4.本项目中标(成交)金额单价:380000元,数量:1项,由于系统原因,中标金额显示460000元总价,实际中标(成交)金额:380000元,最终执行单价及总价均为380000元。
名称:****
地址:**市**区裴石镇顺堰街123号
联系方式:董老师;0831-****8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市**区东升街道龙桥路6号132栋7楼701号、702号
联系方式:028-****988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唐老师
电话:028-****9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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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