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沙市区公园路3号(原好苗子钢琴教室)房屋租赁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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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申请与承诺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租赁申请书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所、意向承租方造成损失的,以本项目设定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标的名称**市**区公园路3号(原好苗子钢琴教室)房屋租赁 租赁底价1.54万元/年 挂牌开始日期2025-10-27 挂牌截至日期2026-03-06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 所在地区**省 - **市 - **区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70292D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租赁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是否存在定价依据是 定价依据评估 租金调整方式不涉及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否 租赁用途商业 租赁用途说明不得从事餐饮业、娱**、洗浴业、灯光音响业等行业及法律法规不允许经营的行业 目前状态空置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双方各付 其他招租条件

1.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交易所指定账户,“e产权”——【个人中心】,在【我的订单】界面中完成报名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操作(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确定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承租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

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成交结果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将租金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足额交至指定账户。

3.出租方提出:

(1)承租后,承租方如装修房屋需改造、改变房屋结构,需提交申请报告及改造方案,在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毁坏房屋设施。合同期满,承租方应保持房屋完好,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改造、装修部分的任何补偿。

(2)承租方自接收房屋之日起,水、电、气、物业管理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承租的房屋对外转租、分租或转借。若违反本条款,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关系,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保留追究承租方责任及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4)房屋租赁期内,如遇国家政策、政府相关部门决定要求收回出租资产等不可抗力因素,出租方有权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解除租赁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赔偿或补偿。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在出租方规定的期限内将承租的房屋按租用前双方确认的财产清单交还给出租方。承租方不得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5)承租方不得擅自对既有房屋结构进行改动,装修改造不得破坏房屋承重结构,不得违反消防管理规范,不得出现安全隐患。承租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房屋使用安全。若因承租方装饰或改动导致房屋损坏或安全事故,承租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6)承租方是资产租赁期间的实际管理人。在租赁期间,承租方应负责资产范围内的安全管理,确保房屋及附属设施的安全使用。若因承租方管理不善导致安全事故,相关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承租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不接受联合承租。

重大事项披露

1. 租赁房屋位于**市**区公园路3号(原好苗子钢琴教室),租赁面积为21.42㎡,现为空置状态。

2.租赁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无免租期和免租装潢期;租金一次性支付。

3. 租赁房屋不得从事餐饮业、娱**、洗浴业、灯光音响业等行业及法律法规不允许经营的行业。

4. 本租赁项目无优先承租权,成交后由出租方负责房屋的移交工作。

5. 承租方经营业态及装修审批事项需在报名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和确认,承租方自行承担因经营业态和装修审批不能通过的全部责任。

6. 本次出租房屋按现状进行移交,若出现面积等误差,不调整成交租金,不影响本次交易价格和结果。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7.出租方对承租方仅开具租金收据。

租赁面积(平方米)/数量(台)21.42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2025-10-27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95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是 延牌规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19个周期 延牌情况目前已**0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价款交纳说明一次性支付 处置方案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否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否 保证金设定 交纳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前 保证金交纳说明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交易所指定账户,“e产权”——【个人中心】,在【我的订单】界面中完成报名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操作(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确定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承租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1 .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 1 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扣除承租方应支付给产权交易机构的服务费后,余款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 2 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竞价保证金扣除承租方应支付给产权交易机构的服务费后,余款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 3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承租方 “ 我的账户 ” 中(意向承租方进入 “e 产权 ” —— 个人中心 —— 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 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 “ 我的账户 ” 中(意向承租方进入 “e 产权 ”—— 个人中心 —— 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 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优先扣取交易双方按约定应支付****公司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后,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公司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 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 ② 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③ 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或放弃承租的。 ④ 未在规定期限内交清首期交易价款、产权交易费用、租赁押金的。
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交易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标的资产信息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公司 租赁价格评估值1.5400万元/年 评估基准日2025-03-17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样本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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