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11-12月氧化锌粉竞价采购的公告
公告编号:****
尊敬的客户:驰宏实业对驰宏综合利用2025年11-12月氧化锌粉进行公开竞价采购,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10:00整。标书代写
一、 竞价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参考品质 | 资质要求 | 保证金 | 备注 |
| 氧化锌粉 |
480 | ZnO≥96%,Pb≤0.2%,Cd≤0.05%,As≤0.3%,F≤0.03%,Cl≤0.05%,筛余物(45μm试验筛)≤2%。 | 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件, | / | 该计划为2025年11月-12月采购计划 |
1、本次竞价采购的数量合计480吨,客户对氧化锌粉计价系数进行报价。
2、计价方式:氧化锌粉含ZnO=98%时,单价(净重吨)=基准价×计价系数( ),基准价为计价周期内**有色网1#锌锭月均价。客户报价为计价系数,客户报价时只需填写数字,否则视为报价无效。( 如:客户拟报价的计价系数为XX%, 则只需填写XX即可) 。
3、计价周期:2025年11月交货计价周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5日,2025年12月交货计价周期为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25日。
4、交货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25日,客户按照驰宏综合利用实际需求量均衡交货。
5、包装及交货方式:要求吨袋包装(含内衬),供方于交货期内送货到驰宏综合利用仓库交货。
6、若因交货氧化锌粉品质不合格,需方将做退货处理,退货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供方自行承担。
7、本次竞价禁****公司同时参与报价,否则将视为围标行为,所有报价为无效报价,****公司客户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8、氧化锌粉含ZnO主品位增、减度价格按下表执行。
| ZnO≥96% |
不再增度增价 |
| 95%≤ZnO<96% |
每降低0.1%,结算单价扣减100元/净重吨 |
| ZnO<95% |
拒收、退货。若已入仓,ZnO每降1%,计价系数扣减5%,直至扣完为止。 |
9、氧化锌粉扣杂元素及杂质超标扣价办法按公告执行。
| 杂质元素 |
采购标准 |
扣价范围 |
扣价金额 |
| Pb |
≤0.2% |
Pb≤0.2% |
不扣款 |
| 0.2<Pb≤0.5% |
每增加0.1%,结算单价扣减5元/净重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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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b>0.5% |
拒收、退货。 若已入仓,每增加0.1%,结算单价扣减20元/净重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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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d |
≤0.05% |
Cd≤0.05% |
不扣款 |
| 0.05%<Cd≤0.1% |
每增加0.01%,结算单价扣减5元/净重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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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d>0.1% |
拒收、退货。若已入仓,每增加0.01%,结算单价扣减20元/净重吨 |
||
| As |
≤0.3% |
As≤0.3% |
不扣款 |
| 0.3%<As≤0.5% |
每增加0.1%,结算单价扣减50元/净重吨 |
||
| As>0.5% |
拒收、退货。 若已入仓,每增加0.1%,结算单价扣减100元/净重吨 |
||
| F |
≤0.03% |
F≤0.03% |
不扣款 |
| 0.03%<F≤0.05% |
每增加0.01%,结算单价扣减50元/净重吨 |
||
| F>0.05% |
拒收、退货。 若已入仓,每增加0.01%,结算单价扣减100元/净重吨 |
||
| Cl |
≤0.05% |
Cl≤0.05% |
不扣款 |
| 0.05%<Cl≤0.08% |
每增加0.01%,结算单价扣减50元/净重吨 |
||
| Cl>0.08% |
拒收、退货。 若已入仓,每增加0.01%,结算单价扣减100元/净重吨 |
||
| 筛余物(45μm试验筛) |
≤2 |
筛余物≤2% |
不扣款 |
| 2%<筛余物≤5% |
每增加0.1%,结算单价扣减5元/净重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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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筛余物>5% |
拒收、退货。若已入仓,每增加0.1%,结算单价扣减10元/净重吨 |
| 二、付款及结算方式: | |||||||||
| 1、 以需方的检斤、 化验数据为结算依据, 按照交货所在计价周期内实际到货数量计算加权平均品位进行结算。 2、 货到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 需方支付85%的货款, 同时供方根据需方付款金额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 税率按照合同执行) , 结算完毕后,双方票款结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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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提货要求: | |||||||||
| 中标签订合同后根据需方安排提货。 | |||||||||
| 四、报价方式及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
| (一)报价方式:网络平台直接报价。 | |||||||||
| 具体方式为:登录******公司网站(网址:www.****.com)→电子销售→用户****公司全称)→进行报价。 | |||||||||
| 平台地址:https://xs.****.com | |||||||||
| 业务联系人:董林荣,电话:151****0125。 | |||||||||
| 报价咨询及注册联系人:何希航,电话:0874-****557。 | |||||||||
| (二)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 10:00:00整。标书代写 | |||||||||
| 五、客户报价条件及要求: | |||||||||
| ****公司电子销售平台注册, 注册时需提供最新经过年检的以下相关资质材料( 加盖公司印章) :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册资本金≥100万元) 、 开户许可证、 开票资料、 授权委托书等。 | |||||||||
| 六、 信誉保证金要求 (一)信誉保证金管理按《******公司客户管理公告》 执行, 报价方需在报****公司缴纳购销信誉保证金, 以我公司财务实际收款为准, 并备注“ 购销信誉保证金” , 保证金联系人: 何希航,电话:0874-****557。 购销信誉****银行及账号: 开户名称: 驰宏实业发展( **) 有限公司 开户行: ****银行****公司**第四支行 账号: 310********000004531 (二) 竞价后未中标或合同履约完毕后, ****公司有**意向的客户, 可申请退还购销信誉保证金( 无息退还本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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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违约管理 | |||||||||
| (一)弃标、毁约管理:客户发生下列不诚信行为之一的,发生1次,禁业3个月,扣除50%信誉保证金,记录不诚信行为1次,一年内累计发生2次,全额扣除信誉保证金,退出客户名录,列入驰宏锌锗客商黑名单,1年内禁止与驰宏锌锗发生业务**,2年内不得享受驰宏锌锗客户授信及战略客户优惠政策。 | |||||||||
| 1、竞价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 | |||||||||
| 2、签订合同后拒不履约或选择性部分履约; | |||||||||
| 3、装卸过程中不服从装卸安排; | |||||||||
| 4、未按合同要求指令提货(供货)。 | |||||||||
| (二)围标、运输失当管理:客户发生下列不诚信行为之一的,一经核实,全额扣除信誉保证金,并退出客户名录,列入驰宏锌锗客商黑名单,2年内禁止与驰宏锌锗发生业务**,3年内不得享受驰宏锌锗客户授信及战略客户优惠政策。 | |||||||||
| 1、客户串通一气,进行围标; | |||||||||
| 2、违反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 | |||||||||
| (三)弄虚作假、寻衅滋事管理:客户发生下列不诚信行为之一的,一经核实,全额扣除信誉保证金,并退出客户名录,列入驰宏锌锗客商黑名单,5年内禁止与驰宏锌锗发生业务**,10年内不得享受驰宏锌锗客户授信及战略客户优惠政策。 | |||||||||
| 1、运输车辆在过磅检验中弄虚作假; | |||||||||
| 2、收发货过程中,威胁工作人员、干预业务操作、寻衅滋事等且性质恶劣。 | |||||||||
| (四)违反廉洁经营:对违反《廉政合同》条款的客户,全额扣除信誉保证金,退出客户名录,列入驰宏锌锗客商黑名单,10年内禁止与驰宏锌锗发生业务**,终生不得享受驰宏锌锗客户授信及战略客户优惠政策。 | |||||||||
| (五)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根据影响程度,发生一次扣除50%–100%信誉保证金。 | |||||||||
| (六)违约后保证金补充规定:未交纳信誉保证金的客户违反诚信管理,除按上述条款禁止业务外,解禁后需交纳该物料分类中的最低信誉保证金额度,交纳到账后才能参与竞价。 | |||||||||
| (七)不良行为禁业:**期间,如因客户自身原因出现社会公众不良行为记录、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人民法院官网中“**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及“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将给予客户“禁业”处理,直至不良行为解除为止。 | |||||||||
| 八、其它要求 | |||||||||
| (一)报价方中标后,不履行后续相关手续的视为不诚信行为,我公司将扣除相应保证金(或定金),****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公司客户诚信档案。 | |||||||||
| (二****公司资质复印件到现场进行实物查验。合同签订后,需方自带装卸人员和车辆到供方厂内提货,运费及运输风险由需方承担。 | |||||||||
| (三)若需方运输车辆在厂区行驶过程中出现抢道、插队或在装车、计量过程中弄虚作假、****公司现场操作人员的,我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并纳入客户诚信档案。 | |||||||||
| (四)其它未尽事宜,中标后将在购销合同中约定,并以购销合同为准。 | |||||||||
| (五)报价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报价。 | |||||||||
| (六)请在有效报价时间内提交报价,并电话告知我司,逾期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如因网络延误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无效报价我司概不负责。 | |||||||||
| 驰宏实业****公司 | |||||||||
| 2025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