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锦程嘉园建设核准批复
****公司:
你公司《关于**县锦程嘉园建设项目申请予以核准的请示》以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建设(项目代码:****),现对该项目核准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149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2817.62平方米,共180户;其中计容建筑面积28526.39平方米,不计容面积4291.23平方米;容积率为2.48,建筑密度26.97%,绿地率23.66%。拟建设4栋17层楼房(其中住宅楼15层,建筑面积23571.05平方米、商业楼2层,建筑面积4912.29平方米、消防控制室43.05平方米)、公共服务设施556.63平方米、停车位168个(其中地上96个,地下72个)。项目同时建设室外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包含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绿化、道路、照明、燃气、广场、人防等配套工程。
二、项目选址
****社区十一组学府路与四庄路交叉口。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0800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四、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51个月。
五、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两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报我局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请严格按照核准规模组织实施。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改革局
2024年7月30日
| 附: | |||||||
|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 |||||||
| 建设项目名称: **县锦程嘉园建设项目 | |||||||
| 类别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 采 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 勘察、设计 | √ | ||||||
| 施工工程 | √ | ||||||
| 监理 | √ | ||||||
| 主要设备 | √ | ||||||
| 重要材料 | √ | ||||||
| 其他 | √ | ||||||
| 鉴于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不涉及国有资金,该项目不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范围,可不采用招标方式。 2024年7月3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