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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24期选任破产管理人报名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与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破产案件管理人指定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就2025年第24期选任破产管理人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破产案件随机指定管理人等级及企业名称:
| 案件号 |
管理人等级 |
企业名称 |
| (2025)粤13清申70号 |
三级管理人 |
大亚湾******公司 |
| (2025)粤13清申78号 |
三级管理人 |
****集团****公司 |
| (2025)粤13清申81号 |
三级管理人 |
**市****公司 |
二、本次自愿报名的破产管理人须为**省**市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中对应等级的管理人。
三、本次自愿报名的破产管理人须符合《****破产案件管理人指定办法(试行)》第八条之规定。前一次随机指定情况为:三级管理人及个人管理人被以随机指定方式指定为管理人的****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上管理人不参加本次相关案件的随机指定报名。
四、请自愿报名参加随机指定的管理人根据本公告公示的债务人信息,认真、全面、深入核查自身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的回避情形。不存在法定回避情形的管理人,可按本公告要求提出书面报名(申请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备注联系电话、确认经过自查无回避情形)。书面报名材料需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公室(以法院签收时间为准)。
按照随机指**果承办案件的破产管理人在履行管理职责中发现回避事由,并以此为据申请变更管理人的,视为该轮次内已承办过案件。如没有名册成员报名的,按照《****破产案件管理人指定办法(试行)》第七条之规定,从对应等级的管理人名册中以轮候方式指定管理人。自愿报名或参与轮候指定的管理人应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随机指定。
五、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0日17时标书代写
邮寄地址:**市**区**大道(**段)41号********办公室C708办公室
随机指定时间:2025年11月7日15时
随机指定地点:****第四审判庭
联系人:****司法技术组
联系电话:0752-****376 185****0369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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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