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院基础输液供应配送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10-16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表部分内容更正为:
| 2.业绩 |
一、输液供货业绩: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所投基础****医疗机构基础输液供货业绩(项目名称或项目内容体现“输液配送”均可)得3分,最高得3分。 注:1.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合同中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内容等评审因素,须另提供合同甲方(采购人)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加以证明。 2.提供由合同甲方(采购人)出具的合同履约完成或已履约一年及以上的证明材料,需加盖合同甲方(采购人)公章。 3.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业绩承诺函”的格式填写所提供的业绩。如未填写或未按格式填写,则该业绩不得分。 上述材料须同时具备,缺少任一材料则该业绩不得分。 二、****中心运行或建设能力业绩:2020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所投基础输液生产厂家****调配中心(PIVAS)运行业绩或已完****调配中心(PIVAS)建设业绩,每提供1份合同得3分,满分6分。 注:1.同一合同同时具有运行和建设业绩的,按1个业绩计分。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或影印件,如合同无法体现服务内容等评审因素,须另行提供其他有效证明资料,如加盖甲方公章的证明等;3.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业绩承诺函”的格式填写所提供的业绩。如未填写或未按格式填写,则该业绩不得分。上述材料须同时具备,缺少任一材料则该业绩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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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履约评价 |
****委员会认****调配中心运行或建设能力业绩,业主单位(合同甲方)履约反馈评价为良好(或满意)及以上的(正面评价),每个另加2 分,最多加4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主单位(合同甲方)出具的履约反馈证明材料。此处良好即表达到良好意思即可,同等意思表达如优秀、满意、非常满意、认可、高度认可、考核得分80分或以上等均予以认可。 |
0-4 |
(二)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业绩承诺函格式更正为:
七、投标业绩承诺函
我单位同意中标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业绩并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 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供货范围 |
备注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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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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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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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注:
1.供应商须按上述格式填写所提供的业绩。如未填写或未按格式填写,则该业绩评审不予认可;
2. 如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约定的,****委员会评审认可的相关业绩将按约定随中标公告结果公告同时公告。
(三)原招标文件投标邀请、招标公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更正为: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1月12日9时00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延期至2025年11月12日9时00分。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5-10-27
名称:****
联系方式:0556-****389
地址:**市龙腾街道望溪路166号
名称:****
联系方式:0556-****226、****096
地址:**市**街道文渊路与文澜路交叉口东南50米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556-****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