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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市****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181MAER24X925
地址(住址):**省**市******开发区康宁路59号前栋1层15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龙维红
你(单位)于2025年10月27日以****机关提出人力**服务行政许可申请,我局已于2025年10月27日受理。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和法定的形式。****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人力**服务行政许可,核发《人力**服务许可证》,证书编号:(湘)人服证字〔2025〕第****000223号;许可范围:职业中介服务(为用人单位推荐劳动者;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组织开展招聘会);许可期限:长期。
准予许可的理由:具备经营性人力**服务机构申请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法定条件。
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国就业促进法》第四十条第一、二 款;《人力**市场暂行条例》第十九条;人社部《人力**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第六、第七、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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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7日
备注:本决定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受理单位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