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年加工1.5万吨滩头色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0月3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环境局**分局 邮编:422299
联系电话:0739-****4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加工1.5万吨滩头色纸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公司 |
| 建设单位 | ****双江村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市****公司 |
| 项目概况 | ****公司拟投资600万元租赁****双江村(****工业园)废弃厂房建设“年加工1.5万吨滩头色纸建设项目”,项目租赁总占地面积为17724 m2,建筑面积约6800 m2。项目组成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在建设和后续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优化项目建设方案,工程合理规划布局;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建筑施工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排放限值;建设期间的建筑垃圾、废弃的设备包装材料、少量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按要求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加强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投料、切纸粉尘和锅炉废气。投料、切纸粉尘经厂房沉降后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锅炉废气经多管陶瓷+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一根30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污染物排放及烟囱高度参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中的燃煤锅炉排放浓度限值及表4燃煤锅炉房烟囱最低允许高度; (三)加强营运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废水为清洗废水、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和生活废水。清洗废水通过收集桶收集之后回用于染色液配制,不外排;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收集池收集,用作消防用水或者降尘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做农肥,不外排。 (四)加强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对高噪设备加设防振垫、合理布局、绿化、隔声、减震、距离衰减。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固废按照“无害化、**化、减量化”原则管理。营运过程中产生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边角料及次品、废离子交换树脂、锅炉灰渣、锅炉烟尘、废包装袋及废染料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抹布(含染料抹布及含油抹布)。一般固废有:边角料及次品、废离子交换树脂、锅炉灰渣、锅炉烟尘;边角料及次品、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起来后进行外售综合利用,锅炉灰渣、锅炉烟尘收集后做肥料使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及2019年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有:废包装袋及废染料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抹布(含染料抹布及含油抹布);废染料包装桶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置;收集后暂存厂内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六)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