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建成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EPC项目(二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区建成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EPC项目(二标)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
| 建设单位 | ****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 招标类别 |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建设d1500-3000×2000排水管渠1095m,d400雨水连接管239m,检查井24座,四联雨水口38座;清淤排水管渠5000m;建设出水口1座;管道破损修复200m。具体以审批通过的设计图纸内容为准。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0月24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10月27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10月30日 | ||||
| 预中标人 |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永****公司、国咨(北****公司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永****公司、国咨(北****公司(联合体) | ||||
| 投标报价 | 壹仟玖佰叁拾玖万伍仟零肆拾柒元壹角柒分(¥****5047.17) | ||||||
| 工期 | 14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相关政策和本项目设计要点要求,满足相关部门审批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并不得低于初步设计的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并不得低于初步设计的标准。 |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汤定元(注册编号:桂145********00785;身份证号:430421XXXXXXXX9139) |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陈芳(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编号:ZGB****5544;身份证号:431081XXXXXXXX0020) |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汤定元(注册编号:桂145********00785;身份证号:430421XXXXXXXX9139)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陈丽霞(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C3(2014)****018;身份证号:450423XXXXXXXX0020)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工程总承包项目: 1、**莲福大道(原323国道) (坪水路至白花村段)改扩建工程 工程设计项目:无 施工项目: 1、北**路(手拖厂-秀厢大道)工程 2、****园区**1号路(7号路-14号路)污水总管工程 | ||||||
| 投标所用企业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奖项) | 本项目无奖项要求。 | ||||||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1、根****建设厅关于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本项目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施工企业的区级及市级的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100分计。 2、根****建设厅关于恢复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及评价结果在招标投标中应用的通知,本项目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设计企业的区级及市级的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100分计。 |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永****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国咨(北****公司: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资质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中北****公司(联合体) | |||||
| 投标报价 | 壹仟玖佰肆拾肆万捌仟柒佰捌拾元柒角柒分(¥****8780.77) | ||||||
| 工期 | 14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相关政策和本项目设计要点要求,满足相关部门审批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并不得低于初步设计的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并不得低于初步设计的标准。 |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杨章勇(注册编号:桂145********00767;身份证号:450821XXXXXXXX4059) |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高洁芳(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编号:G101341;身份证号:430722XXXXXXXX3033) |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杨章勇(注册编号:桂145********00767;身份证号:450821XXXXXXXX4059)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蔡文娜(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C3(2016)****740;身份证号:610221XXXXXXXX5629)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工程总承包项目:无 工程设计项目:无 施工项目:**港勒沟作业区雨水排水工程 | ||||||
| 投标所用企业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奖项) | 本项目无奖项要求。 | ||||||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1、根****建设厅关于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本项目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施工企业的区级及市级的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100分计。 2、根****建设厅关于恢复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及评价结果在招标投标中应用的通知,本项目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设计企业的区级及市级的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100分计。 | ||||||
| 企业资质 | ****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中北****公司: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资质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公司(联合体) | |||||
| 投标报价 | 壹仟玖佰肆拾壹万零肆拾柒元陆角伍分(¥****0047.65) | ||||||
| 工期 | 14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相关政策和本项目设计要点要求,满足相关部门审批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并不得低于初步设计的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并不得低于初步设计的标准。 |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邓秋华(注册编号:桂145********06317;身份证号:450127XXXXXXXX1220) |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熊皓南(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编号:021****02795;身份证号:513624XXXXXXXX5051) |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邓秋华(注册编号:桂145********06317;身份证号:450127XXXXXXXX1220)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韦美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C3(2022)****230;身份证号:450122XXXXXXXX6024)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工程总承包项目: 1、**县城给水扩建工程(县城片区)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工程设计项目: 1、**市雨污管网分流及城市排水改造项目EPC总承包(二次) 施工项目: 1、**县**污水管网改扩建工程(榕树街、****开发区沿路管网段) | ||||||
| 投标所用企业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奖项) | 本项目无奖项要求。 | ||||||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1、根****建设厅关于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本项目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施工企业的区级及市级的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100分计。 2、根****建设厅关于恢复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及评价结果在招标投标中应用的通知,本项目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设计企业的区级及市级的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100分计。 | ||||||
| 企业资质 | ******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公司: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资质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如有) | 无。 |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nnggzy/)及**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网站(http://ggzy.****.cn/gxggzy/)、****政府采购网(zfcg.****.cn)(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 |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办公室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863 |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机构1份、****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二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