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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629MA7KBWUL87 | 建设单位法人:周小清 |
| 周启洋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社区镇威路999号 |
| ****报废汽车拆解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39--085-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4210-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社区镇威路999号 |
| 经度:105.****86944 纬度: 27.****38333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1-19 |
| 威环评审〔2024〕1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629MA7KBWUL87001U |
| 2025-08-0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200 |
| 110.8 | 运营单位名称:**** |
| ****0629MA7KBWUL8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629MA7KBWUL87 | 验收监测单位:**蓝环****公司 |
| 915********063934Q | 竣工时间:2025-07-06 |
| 2025-08-06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0-01 |
| 2025-09-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2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生态环境公示网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区用地面积为10264.4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6160平方米。项目投运后年拆解报废车辆5000辆,其中:小型汽车4000辆(新能源汽车1000辆、燃油汽车3000辆),大中型燃油汽车1000辆。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建筑面积1875平方米的拆解车间、占地面积3558平方米的报废汽车贮存区、建筑面积968平方米的成品区建筑面积537平方米的业务大厅和建筑面积110平方米的验车区及配套建设其他相关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区用地面积为10264.49m2,总建筑面积为6160m2。项目年年拆解报废车辆5000辆,其中:小型汽车4000辆(新能源汽车1000辆、燃油汽车3000辆),大中型燃油汽车1000辆。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建筑面积1875m2的拆解车间、占地面积3558m2的报废汽车贮存区、建筑面积968m2的成品区建筑面积537m2的业务大厅和建筑面积110m2的验车区及配套建设其他相关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仅涉及机动车辆的拆解,拆解产物不再进行进一步的拆分、破碎和回收再造,具体如下:(1)所有报废车辆均不进行清洗。(2)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等部件和其他零部件,按 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715号),具备再制造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出售给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经过再制 造予以循环利用;不具备再制造条件的,采用破坏性拆除,拆卸下的部件用剪切、切割等方式破坏为废钢,项目不进行各部件的修复与再造。(3)蓄电池、**催化器、废电容器、废电子电器等采用整体拆除,从汽车上拆卸下来后,不再进行内部精细拆解。(4)拆解下的油箱、淋水箱、油管等部件不进行清洗,采用抹布等擦拭表面油渍,避免滴漏地面。 汽车拆解工艺流程简述: (1)检查和登记:报废机动车进厂后,先完成主要部件检查,对有泄漏的地方进行废液收集或密封,再对报废机动车进行登记注册并拍照,将其主要信息录入电脑数据库并在车身醒目位置贴上显示信息的标签,主要包括:报废汽车车主(单位或个人)名称、证件号码、牌照号码、车型、品牌型号、车身颜色、重量、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或车架号)、出厂年份、接收或收购日期。之后将报废汽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向报废汽车车主发放《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有关注销书面材料。该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及生活垃圾等。 (2)暂存:经检查后的报废机动车由厂内叉车或由技术人员移至待拆解机动车存放区,存放过程避免侧放、倒放,如需要叠放,使上下车辆的重心尽量重合,以防掉落,且叠放时外侧高度不超过3m,内侧高度不超过4.5m;对大型车辆单层平置。接收或收购报废汽车后,在3个月之内将其拆解完毕。 (3)拆解 1)拆解的总体要求:拆解报废汽车零部件时,应当使用专用工具,尽可能保证零部件可再利用性以及材料可回收利用性;应按照汽车生产企业所提供的拆解信息或拆解。手册进行合理拆解,没有拆解手册的,参照同类其他车辆的规定拆解;存留在报废汽车中的各种废液应抽空并分类回收,各种废液的排空率应不低于95%;不同类型的制冷剂应分别回收;各种零部件和材料都应以恰当的方式拆除和隔离。拆解时应避免损伤或污染再利用零件和可回收材料。 2)拆解具体工序:①预处理:报废汽车主体拆解前,首先依照下列顺序进行拆解预处理工作:拆除蓄电池;拆除安全气囊组件后引爆;拆除废电容器;拆除尾气净化催化装置;排出残留的各种废油;拆除空调器,收集汽车空气制冷剂。该工序会产生蓄电池、废安全气囊(引爆后)、废电容器、废尾气净化装置、各类废油液(如燃油、机油、润滑油等)、废机油滤清器、废制冷剂等。②外部拆解:外部拆解主要包括车门、挡泥板、保险杠、挡风玻璃、车灯(整体拆解下来后,不进行进一步破拆)、发动机罩、轮胎等。轮胎拆解时将轮毂和废轮胎部分分开处置。该工序主要产生钢铁、玻璃、橡胶、塑料等③内部及零件拆解:内部拆解主要包括座椅、脚垫、发电机、起动机、工具、仪表、音响、导航、压缩机。拆除各种电子电器部件,包括仪表盘、音响、车载电台电话、电子导航设备、电动机和发电机、电线电缆以及其他电子电器。内部拆解前用吸尘器进行吸尘处理。该工序产生废电子元器件、含汞部件、含铅部件、可用零部件及其他(废皮革、人造革、纤维、海绵、木片、陶瓷等不可回收利用固废)。④总成拆解:五大总成,包括发动机、变速箱、方向机、前后桥(前后 桥为铸钢件,不含铜、铝等有色金属)和车架。发动机、变速箱、方向机打孔销毁,作为废钢产品销售;前后桥和车架切割作为金属材料销售。该工序主要产生钢铁、有色金属、可用零部件等。 ⑤剪切、切割和压块包装:机动车拆解完成后剩下钢铁框架,采用剪断设备按照规定尺寸切成几大块进行压块打包后暂存于成品区待售。该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剪切和切割产生的粉尘。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仅涉及机动车辆的拆解,拆解产物不再进行进一步的拆分、破碎和回收再造,具体如下:(1)所有报废车辆均不进行清洗。(2)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等部件和其他零部件,按 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715号),具备再制造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出售给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经过再制 造予以循环利用;不具备再制造条件的,采用破坏性拆除,拆卸下的部件用剪切、切割等方式破坏为废钢,项目不进行各部件的修复与再造。(3)蓄电池、**催化器、废电容器、废电子电器等采用整体拆除,从汽车上拆卸下来后,不再进行内部精细拆解。(4)拆解下的油箱、淋水箱、油管等部件不进行清洗,采用抹布等擦拭表面油渍,避免滴漏地面。 汽车拆解工艺流程简述: (1)检查和登记:报废机动车进厂后,先完成主要部件检查,对有泄漏的地方进行废液收集或密封,再对报废机动车进行登记注册并拍照,将其主要信息录入电脑数据库并在车身醒目位置贴上显示信息的标签,主要包括:报废汽车车主(单位或个人)名称、证件号码、牌照号码、车型、品牌型号、车身颜色、重量、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或车架号)、出厂年份、接收或收购日期。之后将报废汽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向报废汽车车主发放《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有关注销书面材料。该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及生活垃圾等。 (2)暂存:经检查后的报废机动车由厂内叉车或由技术人员移至待拆解机动车存放区,存放过程避免侧放、倒放,如需要叠放,使上下车辆的重心尽量重合,以防掉落,且叠放时外侧高度不超过3m,内侧高度不超过4.5m;对大型车辆单层平置。接收或收购报废汽车后,在3个月之内将其拆解完毕。 (3)拆解 1)拆解的总体要求:拆解报废汽车零部件时,应当使用专用工具,尽可能保证零部件可再利用性以及材料可回收利用性;应按照汽车生产企业所提供的拆解信息或拆解。手册进行合理拆解,没有拆解手册的,参照同类其他车辆的规定拆解;存留在报废汽车中的各种废液应抽空并分类回收,各种废液的排空率应不低于95%;不同类型的制冷剂应分别回收;各种零部件和材料都应以恰当的方式拆除和隔离。拆解时应避免损伤或污染再利用零件和可回收材料。 2)拆解具体工序:①预处理:报废汽车主体拆解前,首先依照下列顺序进行拆解预处理工作:拆除蓄电池;拆除安全气囊组件后引爆;拆除废电容器;拆除尾气净化催化装置;排出残留的各种废油;拆除空调器,收集汽车空气制冷剂。该工序会产生蓄电池、废安全气囊(引爆后)、废电容器、废尾气净化装置、各类废油液(如燃油、机油、润滑油等)、废机油滤清器、废制冷剂等。②外部拆解:外部拆解主要包括车门、挡泥板、保险杠、挡风玻璃、车灯(整体拆解下来后,不进行进一步破拆)、发动机罩、轮胎等。轮胎拆解时将轮毂和废轮胎部分分开处置。该工序主要产生钢铁、玻璃、橡胶、塑料等③内部及零件拆解:内部拆解主要包括座椅、脚垫、发电机、起动机、工具、仪表、音响、导航、压缩机。拆除各种电子电器部件,包括仪表盘、音响、车载电台电话、电子导航设备、电动机和发电机、电线电缆以及其他电子电器。内部拆解前用吸尘器进行吸尘处理。该工序产生废电子元器件、含汞部件、含铅部件、可用零部件及其他(废皮革、人造革、纤维、海绵、木片、陶瓷等不可回收利用固废)。④总成拆解:五大总成,包括发动机、变速箱、方向机、前后桥(前后 桥为铸钢件,不含铜、铝等有色金属)和车架。发动机、变速箱、方向机打孔销毁,作为废钢产品销售;前后桥和车架切割作为金属材料销售。该工序主要产生钢铁、有色金属、可用零部件等。 ⑤剪切、切割和压块包装:机动车拆解完成后剩下钢铁框架,采用剪断设备按照规定尺寸切成几大块进行压块打包后暂存于成品区待售。该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剪切和切割产生的粉尘。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在拆解车间的拆车机作业区和小车拆解区的拆解工位上方各设置1个集尘罩,对切割和剪切过程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由1根总管送至末端的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在拆解车间中大车拆解区和小车拆解区的废油抽取工位上方各设置1个集尘罩,对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由末端的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食堂油烟厨房设置一套油烟净化器,对饮食油烟进行收集、处理后由烟道排至食堂所在房屋的屋顶。项目区四周加强绿化等措施后,呈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设施远离生产区,各处理设施池体加盖并进行封闭。项目排水方式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化粪池(2个,总容积为8m3),经过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处理厂进行处理;初期雨水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1个,容积为20m3),拆解车间地面清洗废水进入拆解车间地面清洗废水暂存池(1个,容积为5m3)处理后初期雨水和拆解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分批次泵至“油水分离器+混凝沉淀”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处理厂进行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噪声通过项目运营期间使用的设备经过采取减振、消声措施、车间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及围墙隔声。危险废物:项目区设置四个独立的封闭危废贮存库,分别为废电瓶类危废贮存库(50m2)、废油液类危废贮存库(50m2)、其他危废贮存库(50m2)、废铅蓄电池危废贮存库(50m2)产生的危废分类收集后分别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转运、处理,并做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设置1间一般固废暂存间(面积为300m2),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分区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厂区内设置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设置1间动力蓄电池暂存间(100m2),用于暂存项目新能源汽车拆解产生的动力蓄电池。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在拆解车间的拆车机作业区和小车拆解区的拆解工位上方各设置1个集尘罩,对切割和剪切过程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由1根总管送至末端的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在拆解车间中大车拆解区和小车拆解区的废油抽取工位上方各设置1个集尘罩,对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由末端的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食堂油烟厨房设置一套油烟净化器,对饮食油烟进行收集、处理后由烟道排至食堂所在房屋的屋顶。项目区四周加强绿化等措施后,呈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设施已设置远离生产区,各处理设施池体已加盖并进行封闭。项目排水方式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化粪池(1个,容积为6m3),经过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处理厂进行处理;初期雨水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1个,容积为20m3),拆解车间地面清洗废水进入拆解车间地面清洗废水暂存池(1个,容积为5m3)处理后初期雨水和拆解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分批次泵至“油水分离器+混凝沉淀”(油水分离器1个,处理量为6m3/d;混凝沉淀池1个,容积为6m3)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处理厂进行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噪声通过项目运营期间使用的设备经过采取减振、消声措施、车间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及围墙隔声。危险废物:项目区已设置四个独立的封闭危废贮存库,分别为废电瓶类危废贮存库(12m2)、废油液类危废贮存库(13m2)、其他危废贮存库(10m2)、废铅蓄电池危废贮存库(10m2)产生的危废分类收集后分别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内,定期委托****公司统一转运、处理,并做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设置1间一般固废暂存间(面积为300m2),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分区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厂区内设置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设置1间动力蓄电池暂存间(100m2),用于暂存项目新能源汽车拆解产生的动力蓄电池。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为了缓解建设项目生产运行期对环境构成的不良影响,在采取环保治理工程措施解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同时,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专职人员,负责项目的环境保护和管理工作,加强对管理人员的环保培训,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建立项目环保记录制度和环保监测制度。 企业排污发生重大变化、污染治理设施改变或生产运行计划改变等都必须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对污染治理设施和管理必须与生产经营活动一起纳入企业的日常管理中,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制定操作规程,建立管理台账。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已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设置了环保专职人员,负责项目的环境保护和管理工作,加强了对管理人员的环保培训,建立了项目环保记录制度和环保监测制度。本项目在正式投产前,应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企业排污未发生重大变化、污染治理设施未发生改变。对污染治理设施和管理与生产经营活动一起纳入企业的日常管理中,已建立岗位责任制,制定操作规程,建立管理台账。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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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 食堂隔油池1个(容积为1m3) 化粪池2个(总容积为8m3) | / | |
| 2 | 初期雨水池、清洗废水暂存池、油水分离器+混凝沉淀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 项目区周边设置雨水收集沟,设置一个初期雨水池(容积为20m3)收集初期雨水,一个拆解车间地面拆解车间地面清洗废水暂存池(容积5m3)暂存产生的拆解车间地面清洗废水,暂存的初期雨水和拆解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分批次泵至“油水分离器+混凝沉淀”(处理能力6m3/d)中进行处理****处理厂处理。 | 项目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出水水质能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最****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
| 1 | 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在拆解车间的拆车机作业区和小车拆解区的拆解工位上方各设置1个集尘罩,对切割和剪切过程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由1根总管送至末端的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 颗粒物浓度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标准,厂界内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 |
| 2 | 二级活性炭+15m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 ②拆解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在拆解车间中大车拆解区和小车拆解区的预处理工位上方各设置1个集尘罩,对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由末端的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1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 | 有组织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浓度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标准,厂界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
| 1 | 减振基座、厂房围墙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北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 项目运营期间,东侧、西侧及南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北侧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 项目运营期间,东侧、西侧及南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北侧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
| 1 | ①企业应制定、优化相应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尽量避免污染物跑、冒、滴、漏。 ②依据厂区可能发生渗漏的区域的污染物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 式,对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 | ①企业已制定、优化相应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尽量避免污染物跑、冒、滴、漏。 ②依据厂区可能发生渗漏的区域的污染物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项目已对厂区采取了分区防渗措施。 |
| 1 | (1)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运送至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食堂隔油池产生的废油定期清理后与厨房残余垃圾一同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运输及处置。 (2)一般固废 项目拆解过程中产生的陶瓷、泡沫、布袋除尘器回收的粉尘、化粪池和混凝沉淀池污泥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项目布袋除尘器回收的粉尘收集后外售给回收企业回收利用;动力蓄电池暂存于动力蓄电池暂存间内,定期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3)危险废物: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废蓄电池、废电容器、废尾气净化催化剂、废油液、废制冷剂、废电子元器件、废机油滤清器、含汞含铅部件、隔油池废油,含有油污的手套和抹布、废活性炭。项目区设置四个独立的封闭危废贮存库,分别为废电瓶类危废贮存库、废油液类危废贮存库、其他危废贮存库、废铅蓄电池危废贮存库。危废贮存库内的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转运、处理,并做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4)可回收材料 项目拆解产生的钢铁、有色金属、玻璃、塑料、橡胶、可用零部件、五大总成、爆破后的安全气囊拆解下来后分类暂存于回用件暂存车间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出售给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经过再制造予以循环利用 | (1)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运送至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食堂隔油池产生的废油定期清理后与厨房残余垃圾一同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运输及处置。 (2)一般固废 项目拆解过程中产生的陶瓷、泡沫、化粪池和混凝沉淀池污泥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项目布袋除尘器回收的粉尘收集后外售给回收企业回收利用;动力蓄电池暂存于动力蓄电池暂存间内,定期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2)危险废物: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废蓄电池、废电容器、废尾气净化催化剂、废油液、废制冷剂、废电子元器件、废机油滤清器、含汞含铅部件、隔油池废油,含有油污的手套和抹布、废活性炭。项目区设置四个独立的封闭危废贮存库,分别为废电瓶类危废贮存库、废油液类危废贮存库、其他危废贮存库、废铅蓄电池危废贮存库。危废贮存库内的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公司)统一转运、处理,并做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4)可回收材料 项目拆解产生的钢铁、有色金属、玻璃、塑料、橡胶、可用零部件、五大总成、爆破后的安全气囊拆解下来后分类暂存于回用件暂存车间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出售给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经过再制造予以循环利用。 |
| 1 | (1)防火安全防范 根据火灾危险性等级和防火要求,建筑物的防火等级均采用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耐火等级设计,满足建筑防火要求。凡禁火区均设置明显标志牌。各种易燃物均储存在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安放易燃物的房间,不允许任何人员随便入内。安全出口及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建筑设计防 火规范》(GB50016-2006)的要求,厂区内配置应急桶、中性沙、铲子、灭火器等。 (2)风险物质泄漏的防范措施 厂区进行分区防渗处理;项目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分类暂存;厂区内配备应急桶、中性沙、铲子、灭火器等必备应急物资;危险废物暂存、废水处理设置间由专职人员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巡视,一旦发现隐患及时报备及维修。项目建成投产前建设单位应根据相关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在事故发生时依照应急预案及时处理,拟建项目造成的风险是可控制的。 | (1)防火安全防范 根据火灾危险性等级和防火要求,建筑物的防火等级均采用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耐火等级设计,满足建筑防火要求。凡禁火区均设置明显标志牌。各种易燃物均储存在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安放易燃物的房间,不允许任何人员随便入内。安全出口及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建筑设计防 火规范》(GB50016-2006)的要求,厂区内已配置应急桶、中性沙、铲子、灭火器等。 (2)风险物质泄漏的防范措施 厂区进行分区防渗处理;项目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分类暂存;厂区内已配备应急桶、中性沙、铲子、灭火器等必备应急物资;危险废物暂存、废水处理设置间由专职人员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巡视,一旦发现隐患及时报备及维修。项目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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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