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信金融****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公司****拥有对**县城市****公司债权7,113.44万元,截至2025年7月31日(基准日),**县城市****公司的债权本金余额为4,974.01万元,利息余额为2,139.43万元,代垫费用0万元,担保方式为抵质押担保。公告所列示的本金余额、利息余额、代垫费用等以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等文件计算为准。企业所在地为**县,债权抵押物位于**县,拟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债权明细如下:
单位:元
| 序号 | 债务人 | 担保情况 | 保证人 | 本金余额 | 利息余额 | 代垫费用 |
| 1 | **县城市****公司 | 1.**县******公司以其开发的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2.****公司以其享有合法处分权的**县**热源及配套工程收费权益为上述债权设立质押担保。 | / | 17,204,054.66 | 7,640,895.94 | 0.00 |
| 32,536,084.96 | 13,753,366.75 | |||||
| 合计 | 49,740,139.62 | 21,394,262.69 | 0.00 |
注:上表所列之债权资产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借据、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质押凭证、司法文书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上表所列之债权资产截至交易日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垫付费用)等一并转让。以上资产可能存在瑕疵,请买受人自行调查判断,资产****公司接洽查询。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需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或分期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资产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请有意向的竞买者在公告有效期内向我方提供书面的意向购买函(内容包括价款、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自2025年10月27日起至11月4日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樊女士、李先生,联系电话:0991-****008/176****3994、0991-****009/187****9358 。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孙先生,联系电话:0991-****025。
中国中信金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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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7日